仲裁协议是如何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14:22:22 393 人看过

一、仲裁协议

所谓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

二、有效的仲裁协议

有效的仲裁协议,总体上具有三方面的法律效力,即:对当事人的约束力、对仲裁机构的效力和对法院的制约力。

1、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这是仲裁协议效力的首要表现。

其一,仲裁协议约定的特定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该争议的起诉权受到限制,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不得单方撤销协议而向法院起诉

其二,当事人必须依仲裁协议所确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地点、仲裁机构等内容进行仲裁,不得随意更改。

其三,仲裁协议对当事人还产生基于前两项效力之上的附随义务,即: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随意解除、变更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协议;当事人应履行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等等。

2、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行使管辖权,受理案件的惟一依据。没有仲裁协议的案件,即使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也无权受理。仲裁协议对仲裁管辖权还有限制的效力,并对仲裁裁决的效力具有保证效力。当然,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存在、效力及范围也有裁决权。

3、对法院的法律效力。

首先,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权。

其次,对仲裁机构基于有效仲裁协议作出的裁决,法院负有执行职责。这体现了法院对仲裁的支持。

最后,有效的仲裁协议是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时必须提供的文件。

根据《联合国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的规定,为了使裁决能在另一国得到承认和执行,胜诉的一方应在申请时提交:仲裁裁决的正本或正式副本;仲裁协议的正本或正式副本。在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时,仲裁协议是否有效,是法院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1: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范围相关文章
  • 仲裁协议的形式应如何选择
    仲裁协议主要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仲裁协议和其他书面形式。1、仲裁条款是一种常见的方式,通常在主合同中注明合同纠纷,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2、仲裁协议是指双方表示将争议移交仲裁机构仲裁的书面文件;3、其他书面形式主要是指双方的信函、传真、电报等书面材料。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有关仲裁协议并入的域外实践国外司法对此问题也存在同样的实践争论,并出现了一些最新的趋势,其中的主流意见与本案相同,最新的发展值得借鉴。此处,谨就英国司法实践的基本观点作简要介绍。从英国法的最新实践来看,2010年的Habas案对概括性引述作出了十分详细的梳理。Christ.opherClarke法官把曾经诉至法院的有关仲裁协议并入情形分为四类:1.A和B签订协议,其中并入了一些标准条款;2.A和B签订协议,并入此前A和B双方或者共同作
    2023-07-03
    336人看过
  • 对不明确的仲裁协议如何完善
    一旦出现了不明确的仲裁协议,就可能对当事人、仲裁机构和法院产生一些消极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应尽量完善仲裁协议,使当事人仲裁的意愿得以实现,纠纷得以及时解决。具体来说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完善:一、当事人自行完善。出现了不明确的仲裁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应主动协商,完善仲裁协议,使其明确完整,从而使仲裁机构顺利受理案件。但由于出现不明确仲裁协议的原因很复杂,实践中通过双方当事人共同完善仲裁协议难度较大。二、仲裁机构协助完善在许多情况下,可以请仲裁机构协助当事人完善他们的仲裁协议。如仲裁机构要求当事人重新订立仲裁协议,或由仲裁机构征询另一方当事人是否愿意仲裁的意见,如愿意,就受理案件;如果不愿意则不受理该案。三、法院协助完善。当事人可以将不明确的仲裁协议提交法院,由法院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处理。如仲裁协议中的仲裁机构、仲裁程序或仲裁地点规定不明确的,法院可依法予以完善。这里需要提醒当事人的是,由于发生纠
    2023-06-06
    470人看过
  • 如何协议仲裁解决侵权纠纷
    对于侵权纠纷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议仲裁解决的,但是仅能对双方的合同纠纷以及财产纠纷进行仲裁。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一、民法典规定人格权的纠纷是否可以仲裁人格权的纠纷,如果当事人能达成仲裁协议,是可以仲裁解决的。法律仅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但没有包括人格权纠纷:(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二、房屋租赁合同房产纠纷如何解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2023-06-25
    380人看过
  • 仲裁协议是裁决书吗
    一、仲裁协议是裁决书吗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就发生争议由仲裁庭解决的书面文件。仲裁裁决书,是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裁决的方式作出的解决争议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第4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5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第54条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二、仲裁裁决书有什么作用仲裁裁决书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有助于解决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仲裁委员会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从而解决纠纷,确认他们之间的
    2023-06-04
    51人看过
  • 仲裁协议、仲裁权与仲裁裁决的效力
    1995年12月17日,**高立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光大)作为甲方,**东港大酒店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道)作为乙方,广东五井农工商综合服务部作为丙方三方签定了《**总统大酒店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该协议约定,经丙方认可,甲方同意将其在酒店持有的34.5%的股份有偿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甲方的出资转让。同时约定甲方以高速货运的名义保留总统大酒店中的部分场所为甲方的租赁经营场所。此转股协议的甲方签字者为杨-光大,乙方为刘*道。同日,杨-光大、刘*道根据转股协议中有关租赁经营场所的条款,又具体签署了《租赁总统大酒店**海鲜楼合同》,对租赁场所进行了明确约定,并约定租赁合同争议提交在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总会)仲裁。同日还有一份《总统大酒店、**海鲜楼经营管理协议》,甲方由刘*道代表**总统大酒店签署,乙方由杨-光大代表**海鲜楼签署。1996年10月1
    2023-06-11
    372人看过
  • 仲裁条款是否属于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所以仲裁条款属于仲裁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怎么约定当事人协商决定:出现了合同争议后,将合同争议交由某一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这样的合同约定就是仲裁条款。仲裁条款的约定目的在于,合同如发生争议,将合同争议交由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来裁决,排除了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的管辖权。实务中约定仲裁条
    2023-06-24
    337人看过
  • 如何撤回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如何的
    一、如何撤回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机构在作出裁决前,申请人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撤回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二、劳动仲裁流程是如何的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
    2023-06-16
    262人看过
  • 民法典如何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
    一、如何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1、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在我国,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都有权确定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但当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请求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时,人民法院有权对此作出裁定。2、在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请求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时,如果仲裁委员会先于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已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则无权受理;反之,人民法院有权受理,仲裁委员会无权作出决定。3、一方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二、法院确认仲裁
    2023-06-19
    318人看过
  • 仲裁协议包过仲裁员
    仲裁协议应当是书面的,有两种形式:(1)在合同中规定仲裁条款。(2)用其他形式规定的仲裁协议,例如有关仲裁的特别协议,往来函电,以及其他有关文件内的特别约定等等。仲裁协议的主要内容一般应包括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程序和仲裁裁决的效力等4点。仲裁协议一经有效成立,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有效的仲裁协议将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仲裁协议是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的基础,是仲裁庭审理和裁决仲裁案件的依据;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根据《仲裁法》第十六条有关规定,仲裁协议中要包含如下内容:(一)要有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必须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而且只能是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民事纠纷不能申请仲裁。(三)选定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在协议中必须写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
    2023-03-06
    308人看过
  • 仲裁协议准据法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影响
    与仲裁协议效力密切相关的问题是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因为中国《仲裁法》对仲裁协议的实体内容作了相当严格的规定,不符合这些条件的仲裁协议将被视为无效。这种立法上的思维影响到中国各地法院对有效仲裁协议的理解和认识。正如上面所指出的,如果一项仲裁协议规定:凡发生争议,交付国际商会仲裁解决,其他国家法院肯定不会发生它是否有效的问题;然而按中国的《仲裁法》,中国法院曾经对它的效力持怀疑态度。之所以发生这种情况,就在于《仲裁法》的影响。既然准据法对仲裁协议效力有重要意义,那么法院在处理有关仲裁协议效力的争议问题时,必然遇到的问题是:仲裁协议的准据法与合同准据法能否分别适用?特别是涉外经济贸易合同当事人约定适用中国法律的情况下,是否能够适用外国法或者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来判断仲裁协议的效力?这些问题至少在中国司法系统中并未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讨论。国际上,合同准据法与仲裁协议准据法可以分别适用,已经
    2023-06-06
    142人看过
  •  签署仲裁合同的仲裁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包括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来明确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如果达不成补充协议,仲裁协议将无效。根据这些规定,合同中应包括表明当事人意愿寻求仲裁的表述、明确的仲裁事项、当事人协商选定的仲裁机构以及对于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当事人可以进行补充协议。合同中应包括以下仲裁条款:1.表明当事人意愿寻求仲裁的表述;2.明确的仲裁事项;3.当事人协商选定的仲裁机构;4.对于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当事人可以进行补充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第十八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
    2023-09-29
    480人看过
  • 什么是仲裁协议书
    仲裁协议书仲裁协议书是指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一致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单独的协议。这种仲裁协议的特点是它是单独的仲裁协议,是在合同中没有规定仲裁条款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为了专门约定仲裁内容而单独订立的一种协议。而且,当事人可以在争议发生之前,也可以在争议发生之后订立。例如,在订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时,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争议的解决方式,事后双方当事人再专门订立一个协议,约定有关仲裁事宜,这样一个协议就是仲裁协议书。仲裁协议书可以口头宣告吗仲裁协议应当是书面的。因为法律规定仲裁协议要包含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等内容,因此可以看出应当是书面的。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
    2023-08-18
    132人看过
  • 当事人应如何签订仲裁协议?
    1、当事人应该如何签订仲裁协议?有三个途径可以签订:①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直接选择仲裁条款;②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也可以约定订立仲裁协议;③如果原来有仲裁协议或条款但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订立补充仲裁协议。标准的仲裁协议示范文本可以到当地仲裁委员会索取。2、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出现纠纷后是否还可到法院起诉?不可以。民诉法第111条第2款规定,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3、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一方起诉时没有说明,另一方又应诉的,人民法院是否有权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该人民法院有管辖权。4、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仲裁与诉讼相比,具有简便快捷的优点,因此许多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把
    2023-06-06
    69人看过
  • 违反劳动仲裁协议,如何应对?
    承诺书有法律效力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当然,在实践中,只有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没有违法法律相关规定和没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诺书才算有效,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放弃劳动合同承诺书有效吗劳动合同是强制性合同,放弃劳动合同承诺书没有法律效力《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都有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
    2023-07-19
    237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的范围通常包括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争议等。 在合同纠纷方面,仲裁可以解决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争议和纠纷。在财产权益纠纷方面,仲裁可以解决各种财产权益争议,如知识产权纠纷、保险索赔等。 在劳动争议方面,仲裁可以解决劳... 更多>

    #仲裁范围
    相关咨询
    • 协议如何确认仲裁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25
      事实上,仲裁协议具有一定的效力,具体仲裁条款的效力由法院裁定。根据中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仲裁协议是独立存在的,合同的变更、终止、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法院有权确认合同的有效性。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有效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法院作出裁决。一方要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要求法院作出裁决的,由法院作出裁决。
    • 仲裁机构如何审查仲裁协议内容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3
      无论是仲裁机构还是人民法院审查仲裁协议,均是按照《仲裁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审查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只是仲裁机构和中级人民法院需要进行全面审查,而基层人民法院主要进行形式审查。 1、形式要件。主要审查是否有书面的仲裁协议,是否具备《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的三要件。换言之,形式要件审查仅审查仲裁协议是否具有书面形式、仲裁协议的内容是否齐备了《仲裁法》第
    • 请问如何写仲裁协议书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20
      仲裁协议中要有以下内容:二、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必须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而且只能是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民事纠纷不能申请仲裁。三、选定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在协议中必须写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如惠州仲裁委员会。仅有仲裁地点而没有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无效。以下是贸仲的示范仲裁条款: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惠州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
    • 仲裁协议要如何协商达成?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26
      (1)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和能力; (2)仲裁协议的形式必须合法,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3)仲裁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 如何理解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25
      仲裁的独立性是指合同的终止和解除都不会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的独立性,又称仲裁协议的“分离性”或“自治性”。该原则的基本精神是:基于合同而订立的仲裁协议与合同是可分的,不管其表现形式如何,即无论是独的仲裁协议书还是其他形式的仲裁协议,仍与合同形成了两项分离或独立的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