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学校方面有什么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09:15:56 483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二十三条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依法设置专门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

专门学校应当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专门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1: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文章
  • 在学校里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作了如下规定: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第十五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十六条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第十七条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第十八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
    2023-06-06
    101人看过
  • 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存在哪些问题
    一、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学生目前一些学校为了减轻自己管理上的负担,不负责任地把那些品行有缺点的学生推出校门,或者对旷课、逃学、中途辍学的学生听之任之,使得这部分学生流入社会无人管理,这不仅使这些学生丢失了受教育的权利,而且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一定压力,他们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从此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正如一位老师所说:如果学校都不能接受、改变一个问题孩子,那不是这个孩子的耻辱,而是学校的耻辱。这就要求学校要端正办学方向,正确对待那些后进生,耐心细致地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坚持学习。对严重扰乱学校秩序、损害多数学生的受教育权的学生确实需要给予开除处分时,要特别慎重,反复研究,严格掌握标准,履行相应的程序,并且学校对处分学生要建立一套比较科学的规范的听证制度,使受处分的学生有机会提出自己辩解和主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8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2023-04-29
    214人看过
  • 未成年人保护法草案:学校禁开除品行不良学生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五次会议第三次审议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许多委员表示,修订草案充分吸收了前两次审议时委员提出的意见,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针对校园周边环境增加规定,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草案的修订同时突出了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保障,在二审稿基础上增加了一款: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对于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草案规定其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为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草案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2023-06-06
    234人看过
  • 关于未满16周岁的未成人保护规定和未成年人就业特殊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
    一、国家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81号)、《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劳动部、财政部文件,劳力字〔1992〕27号)等法规和文件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二、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劳部发〔1994〕498号)也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制定了具体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
    2023-06-06
    174人看过
  • 未成年保护的法律法规校园欺凌是怎么规定的
    一、未成年保护的法律法规校园欺凌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二、未成年实施校园欺凌监护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未成年实施校园欺凌监护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
    2023-06-19
    392人看过
  • 学校侵犯未成年学生人身权终审判学校书面道歉
    未成年学生小静诉北京市21世纪实验学校侵犯人身权一案日前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该校因接受家长委托后未能妥善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其教师又侵犯了未成年人的隐私权,而被终审法院判处向小静作出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和退还小静及其家长经济损失、学杂费等12885元。对于未成年学生小静与其所在北京市21世纪实验学校间的人身权及教育管理纠纷引起了市民的热切关注。海淀区法院一审认为,学校在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时并无不当,小静出走属于违反学校纪律擅自离校的行为,学校对此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因此判决驳回了小静及其家长的一切诉讼请求。接受小静及其家长上诉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学校对在校期间的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管理的义务及责任,特别是北京市21世纪实验学校这种封闭式管理的学校,在学生家长将未成年的孩子送往学校就读期间,学校即与家长之间建立了对孩子的委托教育、管理职责的关系。正因为该校不积极履行义务
    2023-06-05
    434人看过
  •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未成年人年龄是多少
    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因此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非常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发展、保护和参与的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对其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这一权利受到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尊重和保障。第五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完全不负责任年龄阶段、相对负责任年龄阶段和完全负责任年龄阶段:1、完全不负责任年龄阶段:不满14周岁岁的他们还处于婴儿期,不具备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也就是说,他们没有承担责任的能力。因此,根据法律规定,14岁以下的人危害社
    2023-05-02
    280人看过
  • 学校是不是能做未成年人监护人
    一、学校是不是能做未成年人监护人学校能做未成年人监护人,但是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因此,只有该未成年人没有其他有资格监护的人时,学校才有可能成为监护人。《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二、未成年犯法,监护人是不是应该负责未成年犯法,监护人应该负责。监护人已履行监护责任,即使监护人没有过错,未成年人仍造成他人损害的,监
    2024-01-30
    129人看过
  • 学校可不可以成为未成年监护人
    学校能做未成年人监护人,但是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因此,只有该未成年人没有其他有资格监护的人时,学校才有可能成为监护人。学校的监护人责任险需要买吗?我们国家的保险是有很多的,保险分为国家保险和商业保险两种,国家的保险一般都是我们所有人必须要买的,但是商业保险是我们可以进行选择的。商业保险其中就有监护人责任险,监护人责任险是针对未成年人的一个保险,那么学校的监护人责任险需要买吗?监护人责任保险监护人责任保险是指由被保险人(学校或家长)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2023-07-25
    197人看过
  • 对未成年人名誉权保护方式是什么?
    对未成年人名誉权保护方式是主要是法律方面的责任承担,名誉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权利人有权维护其名誉,要求他人对其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使其在社会中获得应有的尊敬。权利人有权排斥他人对其名誉的侵害,并要求加害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物权的保护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等途径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物权的保护应当采取如下方式:1、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2、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3、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损毁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或恢复原状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4、妨碍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5、有可能危及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
    2023-08-12
    262人看过
  • 《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虐待等暴力行为有什么相关规定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比如1、增设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2、明确列举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应履行的监护职责和不得实施的行为,如不能虐待、不能伤害,不得利用孩子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等。《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禁止拐卖、绑架、虐待、非法收养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性骚扰。禁止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
    2024-04-20
    267人看过
  • 我国立法禁止学校对未成年人体罚
    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吴晶晶、王娅妮)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进行第二次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禁止学校员工对未成年人进行体罚。草案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尽管不少学校在各自的校规中规定不准体罚学生,但老师打学生的现象仍不时见诸报端,引起舆论广泛关注。教育工作者表示,一些侮辱性、攻击性的语言和行为会伤害未成年人的自尊心、自信心,从而使他们的身心受到伤害。这一问题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今年9月新修订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也明确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同时还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
    2023-06-06
    161人看过
  • 未成年人保护法新规有什么重大变化
    未成年人保护法新规的重大变化,增加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的规定。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什么内容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0号主席令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共有七章56条,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立法国的、依据,立法对象和基本原则;第二章家庭保护;第三章学校保护;第四章社会保护;第五章司法保护,分别规定了保护主体的保护职责、内容和手段;第六章法律责任,主要规定了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未成年人的请求权利以及行政复议的内容;第七章附则,授权制定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以及生效的时间。由于未成年人在其成长过程中需
    2023-07-29
    445人看过
  •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社会保护作出了哪些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并加强管理。第三十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将文化体育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
    2023-05-05
    221人看过
换一批
#妇幼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未成年人保护是指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怀,旨在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他们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等权利,国家... 更多>

    #未成年人保护
    相关咨询
    •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怎样保护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2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作了如下规定: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 对于校学生与校外未成年的群殴有什么法律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4-08-28
      对于在校学生与校外未成年人打架,法律没有特殊规定,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的一般规定对问题进行定性和惩处根据打架情节的轻重,该次群殴可能属于一般治安案件(即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案件,此类案件最高可被拘留十五天)和刑事案件(根据情节不同,处罚力度也不同,最高可能判死刑)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性,一般而言,如果当事人未满十四周岁,不会对其进行处罚或不会进行很严重的处罚。若当事人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
    • 法律对未成年人有四方面的保护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一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
    • 学校应如何保护未成年人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6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
    • 2022年学校对未成年的进行哪些保护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02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作了如下规定: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