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户主是可以更换的,在现任户主同意的情况下,户主本人向所在地派出所递交书面申请,然后可以就可以变更了。不过新户主必须是在户口本上的人,并且新户主必须是成年人。户口户主变更:1、原户主死亡或者失踪的:原户主已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的可申请变更。变更程序:直系亲属先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然后拿着死亡证明书或者法院判决的死亡或者法院判决的失踪书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一般当天就可以办理结束。2、原户主的户口已迁出:原户主的户口迁到外地或其他家去了。变更程序:户口内所在成员先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然后拿着原户主迁出的凭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一般当天就可以办理结束。3、房屋转让、互换或赠与的:就是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转移。变更程序: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先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然后拿着房产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一般当天就可以办理结束。4、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变更程序:由单位或镇(街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一般要等几天才能办理成功。5、子女结婚单独立户,变更程序:携带户口本直接到公安派出所变更。
一个户主能有2个宅基证吗
不可以,一户一宅。
农村宅基地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具有重要意义,凡是属于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都可以向村委会或政府申请获得对土地的使用权,并且只能用于住宅房屋的建造,农村宅基地是一户一宅的。一个户口本算一户。成年子女应当可以申请新的个人的一个户口本的。宅基地及上面建成的房子都应该是一户家庭共同共有的。除非子女有证据证明其也有出资建造才按份共有。注意,出工出力不能按份共有,要出钱出资才算的。宅基地房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户口本中的户主只是家庭成员的代表,没有实质性的法律意义的。宅基地房一般登记在户主名下,但仍属于家庭共同共有的。兄弟姐妹在自己申请的宅基地上建房,其他兄弟姐妹是没有份的,父母也没有份。同一个户口本的才有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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