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调整城镇粮油零售网点房产经营管理权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7:53:59 441 人看过

发文单位: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

文号:京房地房字[1996]第694号

发布日期:1996-10-29

执行日期:1996-10-29

各区(县)房地局、北京市第一房屋管理修缮工程公司、北京市第一房屋修建工程公司、北京市房屋经营管理公司:

根据国办发〔1995〕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城镇国有粮油零售网点房产经营管理权的通知”的精神和政府领导指示,现将粮油零售网点房产经营管理权划转工作中的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5〕47号文件和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切实做好直管公房粮油网点房产经营管理权划转工作。

二、各单位要认真清理所管粮油部门承租直管公房使用情况,并会同本区、县粮食部门逐一进行核对。对符合划转条件的,经核实后,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对已经改变使用用途的,暂不划转,待恢复原使用用途并经核实后,再办理划转手续。

三、划转粮油零售网点产权应本着无偿的原则。

四、对符合划转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并只收取变更登记费。

五、各单位应于1996年12月31日前完成粮油零售网点房产经营管理权划转工作,并将完成情况及房屋清册(含已划转和未划转及汇总情况,见附表)一并上报市局。另将文字总结材料于1997年1月15日前报市局。

六、请将划转工作中遇到的其他有关问题及时上报市局。

以上各点,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国办发〔1995〕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城镇国有粮油零售网点房产经营管理权的通知”(略)

2.市政府领导在《关于调整国有粮油零售网点房产经营管理权意见》批办单上的指示。(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文批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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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文单位||文号||份数||

||----|----------------------|

|请|文件标题||

|您|---------------------------|

|使|拟办意见:|

|用||

|钢||

|笔|---------------------------|

|或|领导指示:|

|毛||

|笔||

|批|---------------------------|

|示|附注:|

|||

|-----------------------------

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已划转粮油零售网点房屋清册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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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座落|承租单位|间数|建筑面积|月租金|现用途|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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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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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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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填报人:填报日期:年月日

填写说明:建筑面积为计租建筑面积

未划转粮油零售网点房屋清册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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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座落|承租单位|间数|建筑面积|月租金|现用途|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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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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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填报人:填报日期:年月日

填写说明:建筑面积为计租建筑面积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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