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侵权行为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侵权行为侵害的是他人合法的利益,违反民法典的规定。
怎么判断侵权行为
1、先了解定义
通常来说,侵权行为首先是一种民事过错行为,也就是说,侵权行为破坏了法律规定的某种责任——这种责任是在法律上严格规定不许被破坏;侵权行为同时又是对他人造成了伤害的行为,而加害人必须对被伤害人做出赔偿。
2、看构成要素
构成要素,即:过错、行为不法、损害事实。是否是侵权行为,则看必要构成要件上。侵权行为“要件”应是所有侵权行为必不可少的条件。只有当缺少这一条件就不能构成侵权行为时,才能够称为“要件”,否则,就不能称为“要件”。当某一条件仅仅是构成某一类侵权行为的必要条件,而不是所有侵权行为中的必要条件时,这样的条件也不应该作为侵权行为概念的“要件”。
过错、违法、损害事实,在一定情况下,不一定是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任何运动形式,其内部都包含着本身特殊的矛盾。这种特殊性的矛盾,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特殊的本质。”侵权行为之所以多种多样、千姿百态,就是因为每一种侵权行为都有其本身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的形成,在于其所处的时间、地点和条件的不同,一切都是以一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有时,一个行为本身即可构成侵权,而不必再有其他条件,如假冒他人驰名商标行为。有时仅仅一个行为尚不能确定其是否构成侵权行为,还需要其它条件来配合。如甲与乙口角,甲恼恨之下,持棍棒追打乙,因乙跑得快,甲未能打着。甲虽然有明显伤害乙的行为故意,但因未能给乙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故不构成侵权行为。该种情况下,甲的侵权行为的构成则需要两个条件:故意的行为和该行为给乙造成的损害事实。如果将这两种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硬要套进三要件四要件的框框,显然是不现实的。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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