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院能否拍卖船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18:30:24 454 人看过

一、地方法院能否拍卖船舶

地方法院对船舶是没有拍卖权利的,地方人民法院为执行生效法律文书需要扣押和拍卖船舶的,应当委托船籍港所在地或者船舶所在地的海事法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除海事法院及其上级人民法院外,地方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船舶保全申请应不予受理;地方人民法院为执行生效法律文书需要扣押和拍卖船舶的,应当委托船籍港所在地或者船舶所在地的海事法院执行。

第三十一条海事法院裁定拍卖船舶,应当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体连续公告三日。

二、船舶抵押权登记办理流程

1、申请及受理

(1)网上受理

申请人会在网上提交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过网络、短信、电话等方式被告知获取相关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受理机构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受理机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2)窗口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到书面申请材料后,当即对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的,现场出具《受理通知书》(即办件除外);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受理机构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受理机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审查

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审查;特殊程序需要申请人配合的环节,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3、决定

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4、制证发证

(1)不予许可的事项发给《不予许可决定书》,通知申报单位。

(2)准予许可的,及时通知申报单位,发给许可决定书或和许可证书。

5、中止

若申请单位因违法违规等问题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或者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的,应当终止许可,直至案件处理完毕。

6、终止

(1)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资料,行政受理机构尚未作出受理决定的,原申请人可向行政受理机构书面申请终止申报,行政受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其全部申请资料,并注明原因。

(2)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机关已经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在行政机关作出许可决定之前书面明确撤回的意思表示,由行政机关收回《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05: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普通基层法院可否拍卖船舶
    一、普通基层法院可否拍卖船舶基层法院是没有权拍卖船舶的,船舶扣押期间届满,海事请求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后,向扣押船舶的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九条船舶扣押期间届满,被请求人不提供担保,而且船舶不宜继续扣押的,海事请求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后,向扣押船舶的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第三十条海事法院收到拍卖船舶的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拍卖船舶的裁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申请复议一次。海事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期间停止裁定的执行。二、船舶抵押权消灭的情形是什么导致船舶抵押权消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1、因担保的债权消灭而消灭,如贷款已如期偿还等。2、因抵押船舶的灭失而消灭,但也可能有例外,即船舶灭失后,可以从船舶保险赔偿中优先受偿。3、因抵押船舶被法院拍卖而消灭。应当注意
    2023-04-29
    344人看过
  • 各类船舶能强制拍卖吗
    强制拍卖船舶是一项非常严格的民事强制措施,从根本上改变了船舶所有人的所有权。因此,拍卖船舶在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中也有严格的把握。被扣押的船舶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才能实施强制拍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拍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的规定》(以下简称《卖船条例》),海事法院拍卖船舶,强制拍卖船舶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船舶被扣押后,申请人提起诉讼的,扣船由诉前保全自动转入诉讼保全。如果船舶所有人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拒绝提供充分可靠的担保,或者船舶本身的零部件和设备不应继续扣押,海事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被扣押的船舶进行拍卖。被拍卖船舶的所有者必须是被告,并对原告提出的海事请求负责。此外,申请人申请拍卖船舶时,应提前支付拍卖费用。财产保全的目的是方便被告在判决责任时顺利执行。拍卖船舶的目的是将保全对象从船舶转化为价格,保存在法院指定的账户中,使法院未来的判决能够执行,债务能够清偿。如果责任人提供了充分
    2023-03-02
    278人看过
  • 法院拍卖船舶过户需要缴税吗
    法院拍卖船舶过户需要缴税,按船只过户交税。中国海事局《船舶登记工作规程》第一百三十条海事法院依法拍卖船舶后,原船舶所有人应向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船舶所有权登记。原船舶所有人不申请注销原船舶所有权登记的,新船舶所有人可以凭海事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船舶移交完毕确认书等有关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文件,向原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原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并交回原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新船舶所有人无法交回原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的,船舶登记机关应在中国海事局官方网站公告原证书作废,并办理原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手续。原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注销后,原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光船租赁登记证书等一并注销。一、关于海事法院拍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拍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的规定》(一)船舶被扣押后,申请人提起诉讼的,扣船由诉前保全自动转入诉讼保全,诉讼保全扣船不受诉前扣船期限限制。船舶
    2023-02-22
    406人看过
  • 船舶如何查封拍卖
    一、船舶如何查封拍卖因海事产生纠纷的,海事请求人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可能向海事法院申请查封扣押船舶,并向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一条下列海事请求,可以申请扣押船舶:(一)船舶营运造成的财产灭失或者损坏;(二)与船舶营运直接有关的人身伤亡;(三)海难救助;(四)船舶对环境、海岸或者有关利益方造成的损害或者损害威胁;为预防、减少或者消除此种损害而采取的措施;为此种损害而支付的赔偿;为恢复环境而实际采取或者准备采取的合理措施的费用;第三方因此种损害而蒙受或者可能蒙受的损失;以及与本项所指的性质类似的损害、费用或者损失;(五)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沉船、残骸、搁浅船、被弃船或者使其无害有关的费用,包括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仍在或者曾在该船上的物件或者使其无害的费用,以及与维护放弃的船舶和维持其船员有关的费用;(六)船舶的使用或者租用的
    2023-04-27
    110人看过
  • 地方法院如何扣押船舶
    地方法院是没有权扣押船舶的,地方人民法院为执行生效法律文书需要扣押和拍卖船舶的,应当委托船籍港所在地或者船舶所在地的海事法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在海上或者通海水域发生的与船舶或者运输、生产、作业相关的海事侵权纠纷、海商合同纠纷,以及法律或者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海事纠纷案件由海事法院及其上级人民法院专门管辖。第十五条除海事法院及其上级人民法院外,地方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船舶保全申请应不予受理;地方人民法院为执行生效法律文书需要扣押和拍卖船舶的,应当委托船籍港所在地或者船舶所在地的海事法院执行。一、船舶扣押的方式扣押船舶的方式主要为查封,查封使得船舶在被扣押期间其所有人丧失了对船舶的处分权和抵押权。实践中,我们将船舶扣押的方式分为两种:死扣押和活扣押。死扣押是指被扣押期间船舶不能驶离港口,不能投入使用或营运,更不能设立抵押权
    2023-03-03
    323人看过
  • 船舶如何查封拍卖
    因海事产生纠纷的,海事请求人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可能向海事法院申请查封扣押船舶,并向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一条下列海事请求,可以申请扣押船舶:(一)船舶营运造成的财产灭失或者损坏;(二)与船舶营运直接有关的人身伤亡;(三)海难救助;(四)船舶对环境、海岸或者有关利益方造成的损害或者损害威胁;为预防、减少或者消除此种损害而采取的措施;为此种损害而支付的赔偿;为恢复环境而实际采取或者准备采取的合理措施的费用;第三方因此种损害而蒙受或者可能蒙受的损失;以及与本项所指的性质类似的损害、费用或者损失;(五)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沉船、残骸、搁浅船、被弃船或者使其无害有关的费用,包括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仍在或者曾在该船上的物件或者使其无害的费用,以及与维护放弃的船舶和维持其船员有关的费用;(六)船舶的使用或者租用的协议;(七)货物运输
    2023-03-03
    480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相关咨询
    • 地方法院能否拍卖船舶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地方法院能否拍卖船舶 地方法院对船舶是没有拍卖权利的,地方人民法院为执行生效法律文书需要扣押和拍卖船舶的,应当委托船籍港所在地或者船舶所在地的海事法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除海事法院及其上级人民法院外,地方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船舶保全申请应不予受理;地方人民法院为执行生效法律文书需要扣押和拍卖船舶的,应当委托船籍港所在地或
    • 法院拍卖船舶过户费用是否要缴纳税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4-08
      法院拍卖船舶过户需要缴税,按船只过户交税。中国海事局《船舶登记工作规程》第一百三十条海事法院依法拍卖船舶后,原船舶所有人应向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船舶所有权登记。原船舶所有人不申请注销原船舶所有权登记的,新船舶所有人可以凭海事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船舶移交完毕确认书等有关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文件,向原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原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并交回原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新船舶所有人无法交回原船舶
    • 如何依法查封抵押船舶及拍卖船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6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船舶抵押权是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在对船舶进行拍卖或者船舶灭失得到的保险赔偿,抵押权人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十九条:同一船舶可以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其顺序以登记的先后为准。 同一船舶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依次受偿。同日登记的抵押权,按照同一顺序受偿。 第二十条:被低押船舶灭失,抵押权随之消灭
    • 各类船舶能强制拍卖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4
      强制拍卖船舶是一项非常严格的民事强制措施,从根本上改变了船舶所有人的所有权。因此,拍卖船舶在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中也有严格的把握。被扣押的船舶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才能实施强制拍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拍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的规定》(以下简称《卖船条例》),海事法院拍卖船舶,强制拍卖船舶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船舶被扣押后,申请人提起诉讼的,扣船由诉前保全自动转入诉讼保全。如果船舶所有人在法定期
    • 地方法院如何保全船舶?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2
      海事纠纷中的船舶既包括航行于海上的船舶,也包括航行于通海水域的船舶。为加强专业化审理、执行,司法解释对船舶保全作出特别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除海事法院及其上级人民法院外,地方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船舶保全申请应不予受理;地方人民法院为执行生效法律文书需要扣押和拍卖船舶的,应当委托船籍港所在地或者船舶所在地的海事法院执行。”这条规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