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地方财政是否有行政处罚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1 21:05:40 348 人看过

一、乡镇地方财政是否有行政处罚权

1、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表明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部分职能是行政处罚这一具体行政行为,显然,这样的主体的行为取向主要是具体行政行为。

我国乡镇人民政府行使下列权力:一是行政执行权;二是行政管理权;三是行政保护权。

四是行政保障权

五是乡镇人民政府有权针对普遍性行政事项所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实际上就是行政规则。”乡镇人民政府形成行政规则是以发布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实现的,而行政规范性文件就属抽象行政行为的范畴。由此得知,乡镇人民政府没有行政处罚权。

2、根据省政府文件批准的所谓“扩权强镇”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乡镇政府没有行政处罚权。

二、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的相关规定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

安机关行使。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行政机关的权利是做出了很多的限制的,行政处罚需要由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中具有行政处罚权力的机关做出,因此乡政府不具备行政处罚的权力。乡政府对违法人员做出的行政处罚的规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第十九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7日 10: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将行政处罚权交由乡镇刑事乡镇以什么名义开展
    将行政处罚权交由乡镇刑事乡镇以行政处罚权名义开展,相关规定如下:1、省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2、要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和街道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和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要规范机构设置,乡镇(街道)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明确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机构和人员,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内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等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规定市、区县的处罚权分别由市、区县执法机构实施,区县执法机构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23-08-12
    119人看过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不可以行使行政处罚权
    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不可以行使行政处罚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不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可不可以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并定期组织评估。决定应当公布。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不可以按照规定决定基层政府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不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二、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可不可以一并处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可不可以并处。行政处罚属于承担行政责任,而刑事处罚属于承担刑事责任,二者是不同的;但是对
    2024-01-20
    107人看过
  • 乡镇是否有行政复议权,行政复议的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乡镇是否有行政复议权乡镇级政府是没有行政复议权的,申请行政复议的,要向县级以是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第十五条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024-01-12
    408人看过
  • 乡镇有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重视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一是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机制作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全面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重大合同要征求法律专家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三是加强行政调解、和解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运用。如工伤认定案件,2014年,40件工伤认定的复议案件有13件经调解、和解结案,如果这13件工伤认定纠纷在认定过程中通过调解解决,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将减少20%;四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加强处理重点领域行政争议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依法定程序推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强化法律风险预防,注重执法的公平、公正和合理。(二)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领导干部学法,通过领导
    2023-02-23
    137人看过
  • 财政人员在财政监督方面的行政处罚权有吗?
    一、财政人员在财政监督方面的行政处罚权有吗?财政人员是有行政处罚的权利。(一)对财政违法行为违法情节的认定;(二)对财政违法行为违法程度的认定;(三)对财政违法行为是否给予处罚;(四)对财政违法行为给予何种处罚;(五)对财政违法行为给予何种幅度的处罚。二、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行为包括哪些(一)拟定本区域财政部门有关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二)审查本部门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纠正行政处罚行为在执法主体、依据、内容、程序及执行中存在的违法或者不当的问题;(三)监督检查财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等情况;(四)审核本部门其他机构拟制定的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五)处理行政处罚管辖和适用等方面的争议;(六)处理非复议、非诉讼渠道反映的行政处罚违法问题;(七)负责本区域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情况的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八)指导和监督下级财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工作。三、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应当集
    2024-01-21
    458人看过
  • 乡镇政府每平方米是否有征地补偿和土地补偿
    乡镇政府无权利出征地补偿标准一、如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给予发证。二、未婚生育罚款标准表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三、如何认定共同居住人共同居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共同居住人的认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作出征收决定时,需要在被
    2023-03-25
    474人看过
  • 镇政府能够获得行政处罚权吗
    一、镇政府能够获得行政处罚权吗镇政府若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是能够获得行政处罚权的。《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管辖,若镇政府满足《行政处罚法》关于受委托组织的规定,则能够受具有委托权限的行政机关的委托进行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二)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三)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第二十三条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派出所行政处罚记录能够取消吗作出行政处罚的派出所不能取消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经行政复议审查后,行政复议机关能够撤销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
    2024-01-23
    225人看过
  • 城镇管理所有行政处罚权吗
    城市管理领域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主要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八条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
    2023-02-28
    452人看过
  •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财物处理方法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有明确对办理行政案件的有关财物的不同处理。而且针对不同的性质所采取的处理方式都有明确的规定。如:第八十八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对已经扣押的物品,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立即解除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写明登记财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征,并由占有人签名或者捺指樱必要时,可以进行拍照。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对涉案财物应当一并作出处理。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查获的下列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收缴:(一)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二)赌具和赌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器具;(四)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票证、印章等;(五)倒卖的有价票证;(六)直接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2023-08-05
    241人看过
  • 纪委是否负责乡镇政府违法征地
    纪检委是否负责乡镇政府违法征地?只要征地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纪检部门就会对违法征地问题进行查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盗窃、诈骗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挪用党费、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洪、优待、扶贫、移民等款物的,救助防疫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从重处罚,直至开除党籍。
    2023-05-08
    343人看过
  • 如何加强镇政府行政处罚权效果
    镇政府获得行政处罚权除非是受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委托,一般情况下,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乡镇人民政府属于县级以下,因此没有行政处罚权。但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有关组织实施行政处罚。一、行政处罚决定原则有哪些含义处罚法定原则主要包括三层含义:(1)法无明文规定不罚,即行政处罚必须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2)行政处罚原则上是由行政机关实施的处罚。行政处罚原则上只能由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实施,但行政处罚法也规定了两种例外经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也可以行使行政处罚权;(3)行政处罚应当符合法定程序。二、公民对行政处罚不认同如何复议公民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如下:1、公民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023-06-20
    216人看过
  • 财政行政处罚权财政人员可以行使吗?
    一、财政行政处罚权财政人员可以行使吗?财政人员有行政处罚权,但是权利也是有限的。一般的权利有根据违法人的情节认定违法的程度,对违法人什么样的处罚。不过还是要根据法律,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下,还需要集体进行讨论之后做决定。财政人员是有行政处罚的权利。(一)对财政违法行为违法情节的认定;(二)对财政违法行为违法程度的认定;(三)对财政违法行为是否给予处罚;(四)对财政违法行为给予何种处罚;(五)对财政违法行为给予何种幅度的处罚。二、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行为包括哪些?(一)拟定本区域财政部门有关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二)审查本部门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纠正行政处罚行为在执法主体、依据、内容、程序及执行中存在的违法或者不当的问题;(三)监督检查财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等情况;(四)审核本部门其他机构拟制定的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五)处理行政处罚管辖和适用等方面的争议;(六)处理
    2024-02-10
    136人看过
  • 行政处罚由什么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行政处罚一般是用于情节不是很严重的,主要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情况。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有不服气的,是可以在拿到处罚书的时候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两个以上实施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行政处罚的案件管辖有三种:1、事务管辖。指不同部门的行政机关以及拥有行政职权的有关组织受理行政处罚案件的权限范围。可分为专属管辖和共同管辖;2、级别管辖。指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的上下级行政机关以及拥有行政职权的有关组织之间受理房地产行政处罚案件的分工;3、地域管辖。指同级的行政机关或有关组织之间受理房地产行政处罚案件的分工。该机关或组织只能受理自己管辖区域内的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
    2023-08-08
    132人看过
  • 财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权有哪些
    一、财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权有哪些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行为包括:(一)拟定本区域财政部门有关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二)审查本部门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纠正行政处罚行为在执法主体、依据、内容、程序及执行中存在的违法或者不当的问题;(三)监督检查财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等情况;(四)审核本部门其他机构拟制定的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五)处理行政处罚管辖和适用等方面的争议;(六)处理非复议、非诉讼渠道反映的行政处罚违法问题;(七)负责本区域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情况的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八)指导和监督下级财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工作。二、行政处罚法处罚金额是多少在行政处罚法颁布之后,各部委、地方各级政府、人大都不同程度地就听政程序(有的包含在行政处罚程序中)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对数额较大的罚款的确认更是体现了地方和部委的特色。三、财政局到底是行政机关还是事业单位是行政机关。财政局下属
    2021-09-01
    25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乡镇行政处罚权是否具有?有什么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1
      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 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工商、税务、土地、审计、卫生等部门。
    • 根据法律规定是否拥有乡镇行政处罚权?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20
      根据法律规定乡镇是拥有行政处罚权的,这是符合规定的,同时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时候应当正确行使,避免滥用权力、以公谋私的现象发生。乡镇政府的权利与义务的实行,应当权衡好之间的关系,做到一切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建设更好的组织机构。
    • 镇政府的行政处罚权是否受保护?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7-05
      乡镇人民政府不是行政执法主体,因此,不享有行政处罚权。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20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实施行政处罚的单位 (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
    • 法律对乡镇行政处罚权有哪些说明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此条规定表明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部分职能是行政处罚这一具体行政行为,显然,这样的主体的行为取向主要是具体行政行为 我国乡镇人民政府行使下列权力:一是行政执行权二是行政管理权三是行政保护权以上内容就是乡镇行政处罚,希望您能满意
    • 镇政府有权利对行政处罚权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4-26
      可以有。行政处罚权一般都在具体行政部门手中,但有些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政府规章规定了乡镇政府的处罚权。实施行政处罚的单位(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1、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