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能否进行仲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3 17:03:16 293 人看过

离婚纠纷是不能仲裁的,《仲裁法》第三条明确将离婚纠纷排除在仲裁受理范围之外,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不能仲裁的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

1、离婚纠纷。

离婚纠纷包括夫妻双方对是否解除婚姻关系的争议,或者虽然对解除婚姻关系没有争议,但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上存在的争议。

2、赡养、抚养、纠纷。

赡养纠纷,是被赡养人与赡养义务人之间,因尽赡养义务问题而发生的争议。抚养纠纷,是抚养义务人与其权利人之间,因尽抚养义务问题发生的争议。抚养纠纷,是抚育人与被抚育人之间,因变更抚养关系或因尽抚育义务问题而发生的争议。

3、收养纠纷。

收养纠纷,是收养人与送养人及被收养人之间,因确认收养关系或解除收养关系而发生的争议。

4、监护纠纷。

5、继承纠纷。

6、行政争议。

一、起诉离婚的流程有哪些

1、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

2、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3、法庭审理阶段。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主持调解;调解无效,判决,离婚诉讼结束。

二、起诉离婚的特殊管辖有哪些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收监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4: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被收养人相关文章
  • 合同违约责任能否只进行仲裁
    如果合同有约定发生合同争议的时候用仲裁的方式解决或者发生争议之后达成仲裁协议,可以只进行仲裁来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一、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1、由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3、定金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
    2023-03-30
    343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后能否进行仲裁
    劳动合同因胁迫解除后,是否可以进行仲裁?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工人需要提供被恐吓和威胁的相关证据。如果证据不足,,工人的索赔将不予支持相关知识:工人可以终止劳动合同:(I)未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工作条件(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无效第二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劳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
    2023-05-07
    136人看过
  • 民法典中侵权责任能否进行仲裁
    一、民法典中侵权责任能否进行仲裁因侵权责任产生纠纷的,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侵权纠纷,但需要当事人约定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二、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权人对于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正在进行的或继续之中的侵权行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终止,它可以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只要这种违法行为正在进行之中或在延续的情形下;(2)排除妨碍排除妨碍是由侵权人解除因其行为引起的妨碍他人正常行使权利和实现利益的客观事实状态,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2023-06-19
    66人看过
  • 劳动监察大队能否进行劳动仲裁
    劳动监察大队能否进行劳动仲裁?
    2023-05-07
    200人看过
  • 员工未获社保福利,能否进行仲裁?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或税务机关投诉,由他们向用人单位征收。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的是行政管理法,社会保险征缴属于行政职权,而不是司法权,因此,社会保险缴纳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如企业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起诉要求补缴,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将不会受理。合同违约可以仲裁吗合同违约可以仲裁,而仲裁机构应该依据合同的约定进行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第十九条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
    2023-07-14
    371人看过
  •  能否在劳动仲裁中进行二次申请?
    劳动仲裁二次申请视具体情况而定,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再次申请劳动仲裁,将按照撤回仲裁申请或受理重新申请仲裁的规定处理。申请人自己撤诉后,在仲裁时效之内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特殊性,仲裁时效是当事人请求通过仲裁解决劳动纠纷的有效期限。劳动仲裁二次申请是否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再次申请劳动仲裁,将按照以下规定处理:-如果申请人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劳动仲裁委员会将按照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将无法重新申请仲裁。-如果申请人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经过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受理其重新申请仲裁的申请。2、申请人自己撤诉的,之后申请人在仲裁时效之内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
    2023-11-17
    94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被收养是指因各种原因失去亲生父母或被亲生父母遗弃的或因生父母无抚养能力的婴幼儿童,被有条件满足其健康成长的需要和教育能力的人收为养子女。 按照中国现行的民法典,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监护人... 更多>

    #被收养人
    相关咨询
    • 侵权赔偿能否适当进行仲裁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5
      1、对于侵权损害中的赔偿相关事项是适用仲裁的。法律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之外,其余的争议都可以适用仲裁。因此侵权损害赔偿能由仲裁机构仲裁,但前提是双方都同意。 2、法律依据:《仲裁法》 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
    • 劳动仲裁能否进行缺席判决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7
      可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此规定调整为,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同时还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 婚前财产协议可否进行仲裁?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7-25
      不可以,婚前财产方面的纠纷属于婚姻纠纷,因为涉及人身关系,所以不得仲裁。   《仲裁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 小型装载机能否进行劳动仲裁?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4-29
      1.管,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2.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
    • 仲裁没有证据能不能进行劳动仲裁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7
      劳动争议案件中,一方当事人没有证据的,可能要承担其败诉的风险。但是如果是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其所主张事实的证据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之下,无法提供的,可以主张由用人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