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邻道路民事辩护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首部。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1)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着另起一行列写代理人,并标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并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还要写明他与答辩人的关系。如委托律师代理,只写明其姓名和职务。被告人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法人)的,先列写答辩人及其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另起一行列写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职务。再另起一行,列写委托代理人及其姓名、职务。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不用单独列写,可在下面的答辩理由说明起诉人和上诉人是谁,起诉或上诉的案由是什么。
(3)写明答辩事由。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和上诉案件答辩状其事由的写法不同。现分别说明如下:第一审案件答辩人是被告人,答辩事由的具体行文为:“因xx(案由)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上诉案件答辩状的答辩人是被上诉人,答辩状具体行文为:“上诉人xx×(姓名)因xx(案由)一案不服xx×人民法院xx年×月×日×字第×号×事判决(或裁定),提起上诉,现提出答辩如下:”
2、答辩理由。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3、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
(1)呈送的机关。写为“此致”“xx×人民法院”。
(2)右下方写明。答辩人xx×(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3)附项。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
二、民事案件代理人范围
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相邻道路引发的民事纠纷属于侵犯到了相邻权,民事诉讼活动中我们要向法院提交的应该是答辩状而不是辩护状。但辩护状的基本写法和刑事案件中的答辩状有异曲同工之处,至于答辩状中最主要的答辩理由,不了解民事纠纷的实际情况,谁也写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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