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草案提出建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6:12:03 91 人看过

6月24日上午,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主办的全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第五期院长研讨班在广西桂林市开班,研讨铁路运输法院如何应对新形势下的法院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讲话中指出,做好新形势下法院工作,一是狠抓大学习、大讨论,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定捍卫者。在强化法治意识、公正意识和效率意识的同时,要特别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民本意识、国情意识、效果意识、接受监督意识。二是狠抓审判质量和效率,做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强维护者。要以强化司法管理为平台、以突破审判执行难题为抓手、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三是狠抓固本强基工作,做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辛勤建设者。要加强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基层建设、文化建设、硬件建设、环境建设、联络机制建设。建立铁路法院专门统计系统,建立沟通情况的平台和载体,每年为铁路法院举办专门培训,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研讨交流。

参加此次研讨的两级铁路法院院长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草案,结合铁路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和司法实践,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08: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铁路货物运输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铁路货物运输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具体如下:1?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因自身的过错行为给铁路运输企业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的价值赔偿。2?铁路运输企业对货物运输中产生的货物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导致的货物实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铁路货物运输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具体如下:1?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因自身的过错行为给铁路运输企业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的价值赔偿。2?铁路运输企业对货物运输中产生的货物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导致的货物实际价值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铁路运输企业按照实际损失赔偿时,对灭失、短少的货物,按照其实际价值赔偿;对变质、污染、损坏降低原有价值的货物,可按照其受损前后实际价值的差额或者加工、修复费用赔偿。赔偿的价格标准是:货物的赔偿价格按照托运时的实际价值计算。实际价值中未包含已支付的铁路运杂费、包装费、保险费
    2023-06-08
    291人看过
  •  地铁运输业人身伤害赔偿制度
    当前,关于地铁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并没有明确的结论,主要取决于地铁运营方的职责、遇害者的年龄、户口性质等因素。根据死亡赔偿金赔付标准,不同年龄段的遇害者赔偿金额有所不同。对于乘客而言,从买票坐上地铁开始,就与地铁运营方形成了合同关系,有义务按时、安全地送达目的地,否则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关于死亡赔偿金的数额,目前并没有明确的结论,这取决于地铁运营方应承担的职责以及遇害者的年龄、户口性质等因素。根据死亡赔偿金赔付标准,60周岁以下的遇害者,将按照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以20年为期限计算赔偿金额;60周岁以上的遇害者,每增加一岁,赔偿金额减少一年;而75周岁以上的遇害者,则将按照五年计算赔偿金额。乘客从买票坐上地铁开始,乘客与地铁运营方就已经形成了合同关系,地铁运营方有义务将乘客按时、安全地送达目的地,否则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地铁运营方赔偿责任根据我国《地铁运
    2023-11-10
    454人看过
  • 我国的铁路运输损害赔偿责任有哪些?
    第一条为了明确铁路运输企业对旅客的损害赔偿责任,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铁路运输企业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旅客运输中发生的旅客人身伤亡及其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前款所称铁路旅客运输中,是指自旅客经剪票进站至到达行程终点出站时止。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旅客,是指持有效乘车凭证乘车的人员以及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免费乘车的儿童。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根据铁路货物运输合同,随车护送货物的人,视为旅客。第四条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旅客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亡和自带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依照本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对每名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000元,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800元。铁路运输企业和旅客可以书面约定高于前款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第六条铁路运输企业依照本规定给付赔偿金,不影响
    2023-02-13
    166人看过
  • 横穿铁路所造成的损害,铁路运输企业是否需要赔偿?
    横穿铁路受到损害的,一般情况下铁路运输企业都要赔偿,但是会根据受害人的过错程度适当减轻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受害人是不听值守人员劝阻或者无视禁行警示信号、标志硬行横穿铁路,而造成人身损害的,并且铁路运输企业能举证证明自己已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的,不负赔偿责任。相关法律可参考:《最高法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的解释》第六条因受害人翻越、穿越、损毁、移动铁路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穿越铁路线路,偷乘货车,攀附行进中的列车,在未设置人行通道的铁路桥梁、隧道内通行,攀爬高架铁路线路,以及其他未经许可进入铁路线路、车站、货场等铁路作业区域的过错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根据受害人的过错程度适当减轻铁路运输企业的赔偿责任,并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铁路运输企业未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受害人有上述过错行为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全部损失的百分之八十至百分之二十之间承
    2023-07-02
    224人看过
  • 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依据
    铁路运输企业在下列条件下承担赔偿责任:1?有损害后果。这里主要是指路内事故的损害后果,即旅客的人身伤亡和自带行李损失。旅客的人身伤亡是指旅客的人身遭受事故侵害,造成人身伤残或死亡的后果。旅客自带行李损失是指旅客的自带行李因铁路运输交通事故造成的实际铁路运输企业在下列条件下承担赔偿责任:1?有损害后果。这里主要是指路内事故的损害后果,即旅客的人身伤亡和自带行李损失。旅客的人身伤亡是指旅客的人身遭受事故侵害,造成人身伤残或死亡的后果。旅客自带行李损失是指旅客的自带行李因铁路运输交通事故造成的实际损失,即因灭火、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导致自带行李实际价值的损失。损害后果的发生是铁路运输企业承担赔偿责任的重要条件之一,如果仅有事故发生,但没有给旅客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后果的,如列车发生脱轨、断轴等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不产生赔偿责任的问题。2?损害发生在法定责任期间内。铁
    2023-06-08
    254人看过
  • 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中对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哪些特殊保护?
    从以往的司法实践看,事故受害人是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案件处理难度相对要大得多。一方面是此类案件损害后果非常严重。如果受害人已经死亡,那么对于其父母而言往往是中年丧子,且很可能是失去了唯一的子女;如果受害人幸运地保住了生命,也往往留下了很重的残疾,其一辈子的生活、学习、工作等各个方面都有一个“怎么办”的问题。且不说事故的原因或者各方是否有过错,单单面对这样一个不幸的后果,就不能不让人感到深切的同情。另一方面,未成年人认识和避免危险、控制自身的能力又比较低,铁路运输企业即使设置了完备的警示标志、信号,也可能对未成年人不起任何作用,可以说是防不胜防。并且,在这类案件中通常也的确存在监护人未尽监护责任的问题。《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主要从以人为本、民生为重、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考虑,认为应当倾向于保护未成年受害人,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更多
    2023-06-08
    326人看过
  • 关于货物铁路运输损害赔偿责任有何规定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将货物、包裹、行李运到目的站;逾期运到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支付违约金。铁路运输企业逾期三十日仍未将货物、包裹、行李交付收货人或者旅客的,托运人、收货人或者旅客有权按货物、包裹、行李灭失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承运的货物、包裹、行李自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承担赔偿责任:(一)托运人或者旅客根据自愿申请办理保价运输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额。(二)未按保价运输承运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赔偿限额;如果损失是由于铁路运输企业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不适用赔偿限额的规定,按照实际损失赔偿。托运人或者旅客根据自愿可以向保险公司办理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托运人或者旅客根据自愿,可以办理保价运输,也可
    2023-05-06
    123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是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一、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1、人身伤害精神损害赔偿是这样规定的: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二、相关知识1、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侵害人的过错程度是指侵害人进行侵权时的心理
    2023-04-30
    139人看过
  • 运输合同人身损害赔偿多少钱?
    一、运输合同人身损害赔偿多少钱?运输合同人身损害赔偿多少钱,应当是根据实际的损失来确定的。1、对于旅客自带行李的损失赔偿对于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一般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或者当事人双方约定的限额。例如,《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第7条规定每名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800元;铁路运输企业和旅客可以书面约定高于前述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2、对于旅客托运行李的损失赔偿对于旅客托运行李损失的赔偿,承运人应当按照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需要指出的是,其他法律如《海商法》等对此另有规定的,应当按照相应的规定处理。二、违约金的特征是怎样1、违约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确定的合
    2023-06-16
    477人看过
  • 铁路运输人身损害什么情形下企业不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铁路运输造成人身损害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铁路运输中发生人身损害,铁路运输企业举证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不可抗力造成的;(二)受害人故意以卧轨、碰撞等方式造成的。被火车撞后赔偿问题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因受害人翻越、穿越、损毁、移动铁路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穿越铁路线路,偷乘货车,攀附行进中的列车,在未设置人行通道的铁路桥梁、隧道内通行,攀爬高架铁路线路,以及其他未经许可进入铁路线路、车站、货场等铁路作业区域的过错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根据受害人的过错程度适当减轻铁路运输企业的赔偿责任,若铁路运输企业未充分履行安全防护义务的,承担百分之八十至百分之二十之间
    2023-04-21
    495人看过
  •  道路运输责任保险中的公路运输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承运人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需承担因货物毁损或灭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但以下四种情形是在承运人能力之外,在承运人尽了妥善保管之义务后造成的损害,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1、不可抗力;2、货物的自然属性;3、货物自身的合理损耗;4、由委托人或者收货人的原因造成的。根据法律规定,承运人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需承担因货物毁损或灭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委托人将需要托运的货物交付到承运人,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转嫁到承运人。以下四种情形是在承运人能力之外,在承运人尽了妥善保管之义务后造成的损害,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1、不可抗力。2、货物的自然属性。3、货物自身的合理损耗。4、由委托人或者收货人的原因造成的。 公 路 运 输 损 害 赔 偿 责 任 范 围公路运输损害赔偿责任范围的法律分析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公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公路运输损害赔偿责任。公路运输企业是指从事公路运输业务
    2023-09-09
    385人看过
  • 铁路货运赔偿办理及钢铁类货物运输
    铁路应对承担的货物、包裹、行李自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灭失、缺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承担赔偿责任:(1)、托运人或者旅客根据自愿申请办理保价运输的,按照实际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额。(2)、未按保价运输承运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赔偿限制;如果损失是由于铁路运输企业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不适用赔偿限额的规定,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对保价货物的赔偿保价货物的赔偿工作应遵守主动,迅速正确,合理平等的原则,属承运人责任造成的货物损失,要主动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赔偿。办理赔偿的最长期限,自车站接受赔偿书的次日起到填发保价货物赔偿通知书时止,款额在3000元以下的,为10天,款额超过3000元未满50000元的为20天,5万元以上的为30天。钢铁类货物包括生铁、钢锭、各类钢材等。运输中装载要均匀平衡,防潮防湿,防止锈蚀。1.钢铁本身沉重,装运时车辆应备有垫木,注
    2023-04-24
    364人看过
  • 对《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2条的评析
    我国关于工伤保险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适用关系规定见于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该司法解释第12条第1款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第12条第2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学者对该司法解释的上述规定存在不同理解。有学者认为该司法解释对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的关系按照混合模式予以规范。混合模式的实质,就是在用人单位责任范围内,以完全的工伤保险取代民事损害赔偿。但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也有学者认为在雇主加害且不存在第三人侵权介入的场合,属于替代模式,在第三人加害行为致害的场合是选择模式,即在第
    2023-06-08
    378人看过
  • 铁路货运中几种特殊的损害赔偿
    1?保价货物损失的赔偿。根据《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托运人在托运个人搬运货物、行李每10千克价值在30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并向承运人缴纳货物保价费。保价运输的货物在运输中发生损失,无论托运人在办理保价运输时,保价额是否与货物1?保价货物损失的赔偿。根据《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托运人在托运个人搬运货物、行李每10千克价值在30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并向承运人缴纳货物保价费。保价运输的货物在运输中发生损失,无论托运人在办理保价运输时,保价额是否与货物的实际价值相符,均应在保价额内按照损失部分的实际价值赔偿,超过保价额的损失部分不予赔偿。须注意的是,如果损失是由于铁路运输企业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的赔偿范围不受保价额的限制,按照实际损失赔偿。2?保险货物损失的赔偿。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在运输中发生损失,对不属于铁路运输企业免责
    2023-06-08
    401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律师费用怎么计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15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
    • 铁路运输损害如何赔偿, 铁路运输企业如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何处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8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承运的货物、包裹、行李自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承担赔偿责任:(一)托运人或者旅客根据自愿申请办理保价运输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额。(二)未按保价运输承运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赔偿限额;如果损失是由于铁路运输企业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不适用赔偿限额的规定,按照实际损失赔偿。托运人或者旅客根
    • 铁路运输人身损害如何限额赔偿,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30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对每名旅客人身伤害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000元。第三者责任造成旅客伤亡的赔偿,在铁路旅客运送期间因第三者责任造成旅客伤亡,旅客或其继承人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先予赔偿的,应予以支持。铁路运输企业赔付后,有权向有责任的第三者追偿。当旅客人身损害时有第三人造成时,存在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问题。如受害人选择合同之诉,铁路企业承担的是严格的合同责任,而非代偿责任,当事人
    • 铁路运输损害如何赔偿,有哪些赔偿方式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17
      根据《铁路法》第十七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承运的货物、包裹、行李自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一)托运人或者旅客根据自愿申请办理保价运输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额。 (二)未按保价运输承运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赔偿限额;如果损失是由于铁路运输企业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不适用赔偿限额的规定,按照实
    • 铁路运输损害赔偿的原则是哪些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8
      第一条为了明确铁路运输企业对旅客的损害赔偿责任,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铁路运输企业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旅客运输中发生的旅客人身伤亡及其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 前款所称铁路旅客运输中,是指自旅客经剪票进站至到达行程终点出站时止。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旅客,是指持有效乘车凭证乘车的人员以及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免费乘车的儿童。 经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