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二审必须开庭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06:40:13 169 人看过

刑事案件的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不开庭审理。但对于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二审审讯无新证据还会不会开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刑事二审,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二、上诉量刑能改吗

能不能改要看具体情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上诉案件和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并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处理,对于确有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刑事案件律师上诉还开庭吗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委托律师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会不会开庭,要依据实际案情而定。

2、应当开庭审理的二案件包括:被告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等。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23: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二审哪些案件可以不开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七条下列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应当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被
    2023-04-14
    499人看过
  • 刑事案件是否必须经过公开审判?
    我国刑事案件不是必须公诉,还有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如果被告人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刑事案件中熟悉的法官必须回避吗1、对于刑事案件中,为防止不公正审判,与犯罪嫌疑人相熟的法官一般是应当回避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与本案当事人有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023-07-05
    220人看过
  • 死刑二审案件开庭的准备
    在实践中,死刑二审案件一般在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开庭审理,属于异地办案。法官、检察官、律师、证人、鉴定人等都要参加,开庭的成本较大。因此,合议庭应当在二审开庭前认真做好准备,确保一次开庭成功,防止节外生枝而再次兴师动众。合议庭要认真阅卷,拟定庭审提纲,确定庭审的重点和方式,及时通知当事人和所有诉讼参与人参加。要考虑有无可能导致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若有应当解决后才决定开庭。对于一方或者双方申请新的证人到庭作证的,或者要求重新鉴定的,也应当在开庭前解决,以免在开庭时提出造成被动。对于当事人故意在开庭前不提出要求,开庭中才提出并影响诉讼进行的,可以不予准许;对于二审才发现的新证据,应当开庭前送达另一方,必要时要组织双方交换意见,有重大分歧的要庭前解决,防止到开庭时一方搞证据突袭、一方要求延期审理的情况发生。要在开庭前搞清楚被告人是否有检举揭发等立功行为,被告人在庭审中提出检举、揭发等立功行为的,要
    2023-04-25
    264人看过
  • 二审法院必须得开庭审理吗?
    自诉案件二审不一定要开庭审理。自诉案件中只有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除此之外,可以不开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2023-04-15
    88人看过
  • 二审开庭须知事项
    附带民事诉讼
    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注意事项有以下几项:1、第二审法院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2、对上诉案件,一般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定的事实与第一审认定的没有变化,证据充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3、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将传票和通知书分别送达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以及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翻译人员。4、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5、开庭审理的案件在合议庭主持下,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通常须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宣判等阶段。6、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
    2023-07-07
    226人看过
  • 二审无罪辩护必须开庭吗
    一、二审开庭案件二审可以开庭也可以不开庭,要看具体情况:刑事诉讼法关于二审开庭的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4、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后,合议庭认定的事实与第一审认定的没有变化,证据充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根据上述规定,二审案件应当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不开庭审理为例外。二、有罪到无罪在二审中获得无罪判决大概是所有刑事律师梦寐以求的诉讼结果,然而需要清醒的认识到,
    2023-03-03
    436人看过
  • 刑事案件二审开庭与一审开庭之间流程上的异同
    (一)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第二审程序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而发生,而第一审程序是基于原告行使起诉权而发生。(二)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一审中的原、被告地位是固定的,有资格限制,提起诉讼并引起第一审程序的原告,即是行政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不固定,没有资格限制,原审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既可以充当上诉人、也可以充当被上诉人。(三)审查对象和范围不同。一审法院审查的对象是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仅对所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相关的行政法律关系进行审查;而二审法院审查的范围除此以外,其直接审查对象还包括一审裁判是否正确,即二审程序中的审查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和一审裁判的双重性审查。(四)审理方式不同。一审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一律实行开庭审理,包括公开和不公开开庭审理;二审中,人民法院除应采取开庭审理方式外,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2023-04-01
    233人看过
  • 有新证据二审必须开庭审理吗
    如果二审诉讼中,一方第三人提交了新的证据,二审一定会开庭审理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以下四种情况,可以不开庭审理:(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四)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2023-06-13
    327人看过
  • 刑事案件二审上诉状必须得书面吗
    1、刑事案件二审提交上诉状时,一般要以书面的形式提交上诉状及相应副本。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宣告第一审判决、裁定时,应当告知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判决和准许撤回起诉、终止审理等裁定的,有权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否提出上诉,以其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第三百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案件,一般应当有上诉状正本及副本。上诉状内容一般包括: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名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
    2023-02-27
    260人看过
  • 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哪些情形要开庭审理
    1、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可以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案件应当开庭审理:(一)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的;(二)提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一般规定的;(三)被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犯或者金融诈骗罪犯的;(四)社会影响重大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五)公示期间收到不同意见的;(六)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的;(七)有必要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三十八条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可以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案件应当开庭审理:(一)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的;(二)提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一般规定的;(三)被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
    2023-04-04
    52人看过
  • 民事再审必须要开庭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再审申请的,一般会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书面审理,由法院组成合议,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第二百零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
    2023-06-01
    165人看过
  • 刑事案件刑事二审开庭的诉讼程序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刑事案件二审多久宣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的案件,一般在二个月以内审结。但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由于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
    2023-08-01
    291人看过
  • 被害人是否必须出庭参加刑事案件的审判?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庭审过程中,审判组成人员、公诉人、辩护人以及案件当事人应当出庭,但并未明确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必须出庭,被害人有出庭的自由,也可以委托其他人代为出庭。但是被害人出庭作证有利于案件事实查清,也有利于打击犯罪活动,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监督案件审理公开透明。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权利包含哪些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权利包含:1、指控犯罪行为,依法申请侦查人员、检查人员、审判人员回避;2、参加诉讼,委托诉讼代理人;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的,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请求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起诉;3、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及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开庭
    2023-07-02
    129人看过
  • 民事诉讼第二审必须到法院开庭吗
    民事诉讼的二审不是必须开庭审理。以下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一、刑事案件法院的审判期限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在法庭审理中,有关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向法庭申请新的证人到庭作证、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庭应当认真审查上述申请,如果认为这些申请是合理的,有可能影响到对事实真相的断定,甚至是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断,应当同意申请,当庭无法解决的,可以决定延期审理,等新的调查取证工作、鉴定、勘验工作完成以后,再开庭审理。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检察人员作为公诉案件中支持公诉的一方,应当在法院开庭审理时,有足够确实、充分的证据指控被告人的罪行。检察人员应当在开庭前认真调查取证,做好准备工作,在庭审过程中,如果发现了被告人犯罪的新的
    2023-06-23
    12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的范围有哪些,刑事案件的二审开庭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4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二审人民法
    • 二审多久开庭刑事案件二审开庭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9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有下列案件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 行政二审案件必须开庭的规定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也就是说,作为行政案件的二审,开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书面审理,不开庭。而对于是否开庭的决定权在法院。
    • 刑事案件开庭时必须去收监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21
      1、刑事案件开庭前不一定要将被告人收监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 二级仲裁庭是不是必须开庭审理仲裁案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7
      《仲裁法》第三十九条也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但此条又规定,“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也就是说,仲裁庭仲裁案件可以不开庭。它是“仲裁庭应当开庭进行”外的一种补充形式。 不开庭审理就是书面审理,在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不到庭的情况下,仲裁庭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和证据材料,如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合同、双方来往函电等,以及证人、专家、鉴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