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若干规定的形式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08:00:57 280 人看过

城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经营管理不善、业务转型等方面原因,使得企业决定将厂房、设备、包括土地使用权等一并转让给他人,那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也是一样,如果承包人由于经营不善、转换经营行业或其他原因,要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转让可以采取哪些方式,海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若干规定的转让形式要求是怎样的呢?

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形式。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流转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农户采取转让方式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指导和帮助当事人向市、县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农户可以书面委托发包方流转其承包地。委托要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载明代理事项、代理权限、期间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发包方接受农户委托后,要依法代理,不得超越农户授权,损害农民利益。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合同最长期限为30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政府批准。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3: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文章
  •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和经营权流转的若干意见
    发布部门: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合政办[2004]9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三个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化,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央、省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在土地承包期内,除举家转为非农业户口、迁入市区的外,不得收回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外出务工农民返乡要求恢复其承包经营权的,要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处理。已办理退包手续的,可不予退还;已办理流转手续且有书面合同的,应按流转合同执行;通过口头协议流转的,应维持协议内容不变,但应补办流转合同。对未经承包方同意,发包方擅自将承包户的承包地发包给他人,应充分尊重原承包户的权益,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经济补偿等方式妥善解决。二、坚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对二轮承包后的人口变动,原则上不予补地。由于土地征占等原因,人地矛盾突出的,可通过村民会议或
    2023-04-24
    69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形式规定
    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国家土地所有权包含着两种形式,一种是国家所有,另一种是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所有之中就包含农村集体所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在集体土地所有中绝大多数比例。那么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形式有哪些呢?以下我们就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解一、集体土地流转的定义总的来看主要有两种理解:一种观点认为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包括首次流转和再次流转。前者是指集体土地所有者与建设用地使用者之间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关系;后者是指土地使用者相互之间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关系。另一种观点认为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仅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者之间的转移。从严格意义上讲,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者之间的转移,不应包括发生在土地使用者与土地所有者之间的土地使用权“首次流转”,更不应该将流转的客体扩大到家用地。虽然“首次流转”和“再次流转”都可以实现土地有偿使用,但两者间有着重要的区别:(1)所谓的“
    2023-02-14
    93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有哪些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特征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有哪些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有:1.转包。转包主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2.出租。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3.互换。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4.转让。转让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转让将使农户丧失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5.入股。即承包方将承包土地使用权入股,参加农业股份制、农业股份合作制或实行“股田制”,并以入股股份作为分红依据。6.确利流转。7.确股流转。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特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特征有:1.流转的主体是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依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的主体是享有承包权的农户,农户得依自己的意思对享有的承包经营权以转包、互换、出租、转让或者其它方式流转,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2.流
    2023-06-24
    346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土地经营权的差异
    区别在于权利归属不同:土地所有权,归属集体;承包权,归属农户;经营权,归属经营者。1、首先,关于土地的所有权是由我国国家性质所决定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根本地位坚持不变。2、其次,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在权利内容上,多数观点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系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双重属性混合。其中,承包权属于成员权,只有集体成员才有资格拥有,具有身份依附性和不可对外转让性;经营权属于财产权,在权利属性上具有可交易性。3、由此,在“两权分置”下,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实并不具备自由流转的物权属性。但“三权分置”体制实现了集体、承包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对土地权利的共享,从法律制度的角度看,其本质就是确定在不改变土地公有制的基本经济制度前提下,在土地上分离出一个更加符合
    2023-07-04
    210人看过
  • 海南省农业开发用地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了促进农业发展和生态保护,加强农业开发用地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国有土地或者集体所有土地流转用于农业开发的,适用本规定,但集体所有土地内部承包用于农业开发的除外。农垦系统国有土地流转用于农业开发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土地流转,是指以出让、转让,对外承包、对外转包,联营合作等方式处分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第四条国有土地流转以及集体所有土地以出让土地使用权、联合举办企业等方式流转用于农业开发的,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集体所有土地对外承包、对外转包用于农业开发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其中涉及土地权属、土地利用规划的事项,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第五条建立耕地保养制度,合理使用土地资源,防止耕地质量下降。禁止下列破坏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农业开发行为:(一)对土地实行过度开发或者掠夺式利
    2023-06-10
    263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确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义
    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2002年8月29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使之趋于完善并增强可操作性。承包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农村土地的范围: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一、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进行分割?(1)可以,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应分两种
    2023-02-21
    335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什么 流转的模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流转的模式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等。一、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通过转让、转包、互换、入股、出租等方式流转。转让指的是经承包方申请发包方同意,将林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转包则是指承包方将林地承包经营权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其他农户从事经营,转包后原林地承包经营关系不变,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互换指的是承包方之间对同意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的经营权进行交换;入股指的是承包方之间为了发展农业经济,将林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指的是承包方将林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包括个人、集体、企业或其他组织)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需要注意的是,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2023-02-25
    115人看过
  • 天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条例中流转人如何规定?
    许多有过购买小产权房、回迁房想法的市民都应该知道,在农村集体土地上修建的住宅是没有土地证的,只能在本集体组织内部进行买卖交易流转,出售转让给集体组织以外的人员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那么,农村经营性质的土地承包权转让是否也有这样的规定,天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条例中流转人是如何规定的呢?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六条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第八条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第九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
    2023-04-13
    7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协议模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协议(本协议适用于农户委托村经济合作社或其它中介服务组织代为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时使用)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方愿将以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乙方进行流转。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协议。一、委托事项1.委托流转土地基本情况表序号地块名称地类面积四至界限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东南西北1234合计(大写
    2023-04-30
    470人看过
  • 土地承包权是不是能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
    一、土地承包权是不是能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土地承包权是不是能转让,承包方是不是能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抵押、入股和继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9条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是能自己经营,也是不是能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单独转让,它必须随着需役地的使用权转移而一同转移。当需役地的使用权发生转让时,地役权也应当随之发生转让。由于地役权的成立必须是有需役地与供役地同时存在,因此在法律属性上地役权与其他物权不同。地役权虽然是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但它仍然应当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
    2024-01-11
    121人看过
  • 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基本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需要什么条件?
    一、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基本原则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基本原则有:1.坚持确保稳定的原则。不允许借确权登记推翻原有承包关系,重新调整或收回农民的承包地。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农户承包地实际面积与账证不符的要结合当地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政策计入账证。3.坚持尊重历史的原则。出现的等级高的土地以少顶多,等级低的土地以多顶少,造成的实际面积与账证面积不符的,以实测面积登记颁证。4.坚持民主协商的原则。清查、确权、登记的每一个环节遇到困难和问题都应该实行民主协商,坚决杜绝发包方独家操作。5.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根据试点地方的土地承包实际,缺什么补什么,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需要什么条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需要的条件有:1.转让方必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2.须经发包方同意。规定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经发包方同意,而不像转包、出租和互
    2022-07-03
    277人看过
  • 上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基本建成试运行
    去年下半年以来,上海市委农办、市农委组织力量进行专题调研,选择在上海农业比重较大、工作基础较好的金山区漕泾镇、奉贤区庄行镇、浦东新区曹路镇、崇明县竖新镇,先行开展上海首批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设试点工作,依托乡镇农经部门,建立健全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目前,四个乡镇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并于5月初全部试运行,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领导重视配备班子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今年4月,上海市委常委吴*明专程到金山区漕泾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调研指导,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上海市委农办、市农委将试点工作作为推进上海农村改革发展重要内容,纳入全年“三农”工作重点。上海市农委主任孙-雷亲自牵头抓落实,市农委主任办公会议多次听取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并深入试点乡镇召开试点工作专题推进会和工作现场会。各试点区县、乡镇党委、政
    2023-05-03
    439人看过
  •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区别
    区别在于权利归属不同:土地所有权,归属集体;承包权,归属农户;经营权,归属经营者。1、首先,关于土地的所有权是由我国国家性质所决定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根本地位坚持不变。2、其次,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在权利内容上,多数观点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系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双重属性混合。其中,承包权属于成员权,只有集体成员才有资格拥有,具有身份依附性和不可对外转让性;经营权属于财产权,在权利属性上具有可交易性。3、由此,在“两权分置”下,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实并不具备自由流转的物权属性。但“三权分置”体制实现了集体、承包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对土地权利的共享,从法律制度的角度看,其本质就是确定在不改变土地公有制的基本经济制度前提下,在土地上分离出一个更加符合
    2023-03-11
    53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征地补偿金归谁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集体土地所有权仍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因此征地补偿金仍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但地上附着物不属于集体所有转让后归承包商所有。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地计划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实施,由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征收机关、批准文号、土地用途、范围、面积、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和征地补偿期限,应当在被征收土地的乡(镇)、村公布。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地乡(镇)、村公布,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补偿标准有争议的
    2023-05-31
    234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 2022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具体有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14
      1、转包。转包主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农户。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的权利,获得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人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人备案。 2、出租。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承租人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对流转农民有什么影响?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根据流转双方需要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转包。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二)出租。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权以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是怎样的,如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27
      近日,我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农村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成功经验,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 1、农户委托村里或镇街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机构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农户递交土地流转委托书→受委托方向社会发布信息→有意承接流转土地者向受委托方提交申请表→受委托方召集流转土地申请人进行磋商,可以协商确定流转价格,也可以通过招标的办法确定流转价格→流转土地申请人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2-21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经营流转本意是维护农民权益,在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有序流转的这一方面各地方机关还要加强监督力度,因为随着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各地都已经相继的爆发出了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纠纷。
    •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流转能在农村办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7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 2、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三十九条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四十一条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