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可以请求缔约过失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9:11:20 414 人看过

可以。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违背诚信原则,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的,应对对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1、时间:合同成立前,为订立合同而在磋商的时间;2、主体:仅发生在磋商当事人之间;3、行为:(1)恶意磋商;(2)订约欺诈;(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4、结果:给对方造成合理的信赖利益的损失,“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缔约费用及利息;为准备履行合同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及利息;丧失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所遭受的损失。而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包括预期违约、延迟履行、瑕疵履行、加害履行等行为。违约责任发生在合同成立后。

二、租房合同还没签押金可以退吗

租房合同还没签,如果只是以押金方式写的单据,可以主张对方返还。但如果押金以定金的方式写的单据,就无法主张返还定金了。同时,如果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三、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有哪些?

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范围有以下这些:(一)当事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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