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0:55:29 210 人看过

一、什么叫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指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的继子女。

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女事实上长期赡养扶助继父母。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主要标准是继父母是否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未承担任何费用,即使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亦不能认为他们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而只是一种姻亲关系。

二、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吗

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法律明确规定,遗产继承中的子女包括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如果继子尽了抚养义务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过继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过继子女需要以下手续:

1.当事人应当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有关的证明材料;

2.收养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20: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子女相关文章
  •  哪些人可以被视为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成为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继子女必须年幼;2、抚养和教育关系的形成是必须的前提。因为需要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必然是未成年人。2、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3、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在实践中,目前并不能完全因为抚养时间短就否认形成抚养关系,只是若抚养时间不长,比如只有1、2年,认定抚养关系时就必须特别慎重,需要考虑具体案情和权利义务的对等等因素。成为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继子女必须年幼;2、抚养和教育关系的形成是必须的前提。因为需要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必然是未成年人;2、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3、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对于究竟维持多长时间,法律没有统一规定,在实践中目前并不能完全因为抚养时间短就否认形成抚养关系,只是若抚养时间不长,比如只有1、2年,认定抚养关系时就必须特别慎重,需要考虑具体案情和权利义务的对等等因素。 成 为 扶 养 关 系 继 子
    2023-09-10
    195人看过
  • 继子婚后是否具有扶养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规定:生父与继母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受过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仍应当由生父母抚养。根据这一规定,继父母离婚时,继子女可以由继父母抚养,已经形成的抚养关系不会消灭。《关于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七条规定:继父、继母、继子女之间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有继承权。继父母与继子女具有怎样的法律关系1、形成抚养教育型关系。主要是因为生父或者生母再婚后,未成年的继子女完全或者部分由继父或者继母抚养、教育,这种情况下,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等同于亲生父母和子女的法律关系。他们之间也就具有相应的相互继承关系。继子女也相应的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2、未形成抚养教育型关系。主要是因为生父或者生母再婚后,继子女已经成年,已经独立生活,或者完全由亲生父母承担抚养教育义务,或者继子女未跟随再婚的亲生父母
    2023-08-18
    255人看过
  • 养父母子女关系和继父母子女关系有什么区别?
    养父母子女与继父母子女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三点:1、养父母子女关系因收养关系的设立而发生。继父母子女关系因生母再嫁或者生父再娶而发生;2、养父母子女之间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即发生拟制血亲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自扶养关系形成之时起发生拟制血亲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如继父或继母抚养继子女三年以上,或者继子女赡养继父或继母三年以上,才能形成扶养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不发生拟制血亲关系,为无权利义务的姻亲关系;3、养父母子女之间因解除收养关系而权利义务终止。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扶养关系后,其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解除。即使生母或生父再婚,也不能免除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的赡养义务。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生母与继父离婚,或者生父与继母离婚,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继亲关系消除。一、继子女有没有义务赡养继父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抚养关系的继父
    2023-04-12
    341人看过
  • 与被继承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属于法定继承人?
    有个朋有问关于与被继承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属于法定继承人?那么我们要先了解没有领结婚证,就不属于合法婚姻关系,即使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也必须有认定后补发的结婚证书为据的。一、与被继承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属于法定继承人和死者有事实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也是死者法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民法典》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没有领结婚证,就不属于合
    2023-06-14
    107人看过
  • 继子女是子女抚养的关系吗?
    果要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扶养关系,首先要根据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与接受扶养的事实来进行判断。而主要表现是:扶养人对被扶养人尽到了一定的扶养义务。而如果生父与继母再婚后,继子女已经成年并且可以独立生活的;但并没有受继父母的抚养教育,同时没有对继父母尽到一定的赡养义务时,此类继父母子女关系为纯粹的姻亲关系,因而不形成扶养关系。一、再婚夫妻离婚继子有赡养义务吗再婚夫妻离婚后,继子也需要尽到相应的赡养义务。因为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即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而再婚夫妻离婚后,继子也需要尽到相应的赡养义务。判断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有法律规定的义务,关键点在于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如果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再婚夫妻离婚之后继子女同样有相应的赡养义务。二、民法典成
    2023-03-15
    404人看过
  • 如何认定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关系
    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关系的认定标准如下:1、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三年以上;2、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抚养教育五年以上的;3、继父或继母承担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4、继父母关系的继父母和继子女享有继承权。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关系的认定及其继承权问题1.抚育关系的认定标准: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承担了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或者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达3年以上。这是客观因素的认定标准。2.继承权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中包括继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2023-07-04
    214人看过
  • 过继子女抚养关系与继承权的关系
    过继子女有抚养关系的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过继子女也是继承人之一。本法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有赡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赡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赡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过继子女的权利义务有哪些(一)子女可以随养父的姓,也可以随养母的姓,由养父母双方商定。收养成立后改变养子女的姓氏是养父母的一项权利,生父母无权干涉和阻挠。当然,在收养后不改变养子女的姓名也是完全可以的。(二)父母对养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双方都不得遗弃和虐待。养父
    2023-07-02
    157人看过
  • 成年继子女属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范畴吗
    成年继子女不属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范畴。具备继子女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情形的就是特定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需要抚养教育的继子女,显然是未成年的继子女。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已经成年的子女,不可能成为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因此也就不可能成为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现实生活中,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时存在相互之间的扶养。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子女已经成年,继母或继父对继子女在生活、教育或事业上予以关照或资助。这就是继父母对成年继子女的扶养。因这种关照或资助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所以不能形成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子女已经成年,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母或继父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这就是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的扶养。因为继子女并未受到过继母或继父的抚养教育,而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扶助又不是形成具有拟制血亲性质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定条件,所以也不能形成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2023-06-14
    323人看过
  • 未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的亲属关系是什么?
    未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和继子女是:拟制血亲关系。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由于此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法律设定的,故又称“准血亲”或“法定血亲”。我国现行民法典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一是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二是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没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之间属于姻亲,不属于拟制血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遗产吗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023-07-16
    265人看过
  • 抚养关系和扶养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抚养就是“保护并教养”。抚养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并且是长辈对无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未成年人)的保护并教养,强调的是教育和保护。抚养的目的是要让子女健康成长。扶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法院处理变更抚养关系案件的依据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当依法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一)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
    2023-07-21
    477人看过
  •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丧失继承权有哪些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是否有继承权,取决于他们之间是否有抚养关系和抚养关系。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反之亦然。如无抚养关系,则无继承权。问:法定继承遗产管理人如何确定?答:继承人应及时选拔遗产经理;继承人未选拔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经理;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经理。如果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什么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第
    2023-08-05
    421人看过
  • 未立遗嘱有扶养关系继子能继承多少财产
    一、未立遗嘱有扶养关系继子能继承多少财产?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有扶养关系的继子享有继承权,有扶养关系的继子跟亲生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原则上应当均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
    2023-04-29
    339人看过
  • 继子女能否继承遗产?法院:未形成扶养关系即不能
    生父、继母相继去世,继母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和交通事故赔偿金,继子向继母亲生女儿提出分割这笔钱款遭到拒绝。继子女是否有继承继父母财产的权利?12月9日,媒体从浙江省台州市黄岩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认为继子没有跟继母形成扶养关系,不能继承继母的遗产。程某与前妻于1984年3月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10岁的儿子郑某由程某抚养,但跟随其母一起生活,程某每月给付生活费。随后,郑某一直随母亲生活。次年程某与王某组建新的家庭,王某8岁的女儿王某某跟随母亲和继父一起生活。2009年8月,程某因病去世。2011年11月,王某立下一份遗嘱,将她所有的财产都由女儿继承。去年,王某因一起交通事故撒手而去。王某离去后,留下一笔银行存款4.4万元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款52.7万元,共计57.1万元。郑某认为继母留下的这些钱款他也理应有份,王某某不该私吞。去年8月,郑某向王某某索讨无果后,将其告上法庭
    2023-06-08
    259人看过
  • 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关系的认定及其继承权问题
    1.抚育关系的认定标准: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承担了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或者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达3年以上。这是客观因素的认定标准。2.继承权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中包括继子女。界定“有扶养关系”的意义依据上面法条之规定,如果能够认定为“有扶养关系”,继子女对继父母、继父母对继子女、继兄弟姐妹之间就能够依法享有法定继承的法定权利,从而帮助有这种特定关系的亲属之间依法实现其应得的巨大经济利益。同时,准确界定“有扶养关系”也有利于维护这种特定亲属之间互助、互爱、互养、互利的良性社会循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
    2023-07-23
    452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子女
    词条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有继承权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子女序列,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因此继子女享有继承权的前提应当是与被继承人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只有具备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有权继承遗产,如果是不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则... 更多>

    #继子女
    相关咨询
    • 继子女如何认定赡养关系和扶养关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5
      对于如何认定继子女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践中,继子女如果跟随继父或者继母生活,由继父继母照顾生活或者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那么认定为扶养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的规定,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
    •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承权的认定标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4
      1、从经济方面,继父母是否对继子女的教育或生活费用给付了一部分或是全部; 2、从生活方面,继父母是否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并在生活上照顾、帮助和关怀培养继子女的成长。
    • 没有扶养关系的养子女父母可否代位继承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0
      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 继父的子女与继母间的扶养关系可否解除?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4
      (1)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婚姻存续期间,因生父母协商变更子女的抚养归属,随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继子女被另一方生母或生父领回抚养的,该继子女与继父母已产生的拟制血亲关系自然解除。 (2)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该继子女与继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解除。
    • 什么叫做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5
      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指尚未成年的继子女,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扶养关系。 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扶养关系的主要标准是继父母是否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