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享有司法豁免权的人的所属国的主管机关明确宣布放弃司法豁免权的。我国外交特权和豁免条例规定,外交代表的管辖豁免可以由派遣国政府明确表示放弃。外交代表的派遣国既然明确表示放弃外交代表的豁免,外交代表的驻在国当然可以对其行使司法管辖权。
2.外交代表本人向驻在国法院提起诉讼而引起反诉的。我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规定,外交代表如果主动提起诉讼,对于本诉直接有关的反诉,不得援用管辖豁免。1961年维也纳外交公约规定,外交代表如果主动提起诉讼,而被告提起的与诉讼直接相关之反诉时,外交代表就不得对这种反诉主张管辖豁免。
3.享有司法豁免权的人,因私事与对方发生纠纷。关于私事,外交特权和豁免条例规定了两点:一是外交代表以私人身份进行的遗产继承诉讼;二是外交代表违反不得在中国境内为私人利益从事任何职业或者商业活动的规定,在中国境内从事公务范围以外的职业或商业活动的诉讼。1961年维也纳外交公约规定了三点:一是外交代表在驻在国因自己的不动产与他人发生的诉讼;二是外交代表以私人身份作为遗嘱的执行人、管理人或继承人因而卷入继承案件的诉讼;三是外交代表在驻在国从事公务范围外的专业或者商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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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代表暨刑事管辖豁免中的豁免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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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并且规定了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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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应如何解决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16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其解决的途径是外交途径。 外交途径亦称外交渠道。指主权国家之间通过其政府外交部、常驻外交代表机关来进行的外交交涉的途径。 外交途径一般有两种: 一是通过本国外交部同其他国家驻在本国的使领馆进行联系和交涉; 二是通过本国驻外使领馆与驻在国外交机构进行联系和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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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人员特权豁免的用途有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3外交特权和豁免的主要内容有:人身、办公处、住所和公文档案的不可侵犯权;刑事、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自由通讯;免纳关税和其他直接捐税以及悬挂国旗、国徽等。现简介如下。 1、人身不可侵犯权 外交代表人身不得侵犯。外交代表不受任何方式之逮捕或拘禁。接受国对外交代表应特示尊重,并应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以防止其人身、自由或尊严受有任何侵犯。 2、刑事管辖豁免 外交代表对接受国之刑事管辖享有豁免。在外交实践中,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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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豁免权是什么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15外交豁免 本质上属于代表的国家,而不属于外交代表个人,因此个人无权自行放弃。 外交豁免权的主要内容有:人身、馆舍、住所和公文、档案、财产不可侵犯;使用密码通讯和可以派遣外交信使;在驻在国使用本国国旗、国徽;管辖的豁免;免纳关税和捐税,免除一切役务。外交官家属也享有这种特权和豁免。1961年制定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对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作出了较完整的规定,目前世界各国大部分已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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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享有特权与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刑事责任有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外国人主要包括:(1)各国驻我国的大使、公使、代办、参赞、武官、三等以上秘书、使馆行政技术人员以及与他们共同生活的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2)应邀来我国访问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及其他具有同等身份的官员。(3)各国驻我国的领事代表和其他领事馆人员。(4)根据我国签定的条约或协定享有一定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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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享有司法豁免权是什么意思?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5外交人员和某些外国组织、国际组织的代表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是一项没有争议的国际法规则。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包括:人身不可侵犯、寓所和财产不可侵犯、司法豁免以及免纳捐税和免征关税。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行使民事管辖权,涉及外交人员的司法豁免权问题。司法豁免权,指一国或者国际组织驻他国的外交代表免受驻在国刑事、行政和民事管辖。从我国法律和国际条约的规定看,外交人员、某些外国组织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