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营业税反避税的一般方法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4 03:28:11 134 人看过

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导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对消费税税种的避税检查上,除了同增值税一样检查其销售收入外,重点检查其使用的税率及委托加工的产品。

(一)对税率的检查

目前,我国现行税制中的消费税是按不同产品分别设计高低不同的税率,税率档次较多。当企业为一个人的联合企业或企业集团时,内部各分厂及所属商店、劳动服务公司等,在彼此间购销商品,进行连续加工或销售时,通过内部订价,便可以微妙而有效地达到整个联合企业避税的目的。即当适用高税率的分厂将其产品卖给低税率分厂时,通过制定较低的内部价,便把商品原有的一部分价值由税率高的部门转到税率低的部门。适用高税率的企业,销售收入减少,应纳税额减少;而适用低税率的企业,产品销售收入不变,应纳税额不变,这样从总体上逃避了税收。

这就要求税务人员必须了解联合企业下属各分厂之间彼此购销产品的价格,是否与该种产品的市场价格相符。若相差悬殊,有避税之嫌,在征税时,应要求企业内部备分厂之间购销商品按市场价格计算销售收入,并据以计税。

(二)对委托加工产品的检查

现行税法规定,工业企业自制产品销售时,按产品的适用税率,依销售收入计算缴纳消费税;工业企业接受其它企业、单位个人委托加工的产品,仅就企业收取的加工费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税率5%.显然,工业企业制造出同样的产品,如属受托加工则比自制产品税负轻。因此,一些企业为了减轻税收负担,逃避消费税的缴纳,总是利用这一政策,运用各种手段,将自制产品伪装成受托加工产品,以此来减轻税负。比如,当企业按照合同为其它企业加工定做产品时,先将本企业生产该产品所需要耗用的原材料以“卖给对方”的名义转入往来账,待产品生产出来后,不做产品销售处理,而是向购贷方分别收取材料款和加工费。也有的企业在采购原材料时,就以购货方名义进料。

为堵塞漏洞,国家税法明确规定:委托加工产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或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产品。对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再接受加工的产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不论企业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均应按照自制产品缴纳消费税。

要有效地对这种行为给予纠正和制裁,还需要加强对纳税人经济业务上的检查。具体检查方法如下:

由于真正的委托加工,一般受托方与委托方需签订委托加工产品的合同,委托方带来的原材料成为代管物资,受托企业一般要在“委托加工来料备查薄”中登记,而不记入往来账等本企业账中。因此,若企业有委托加工业务,首先审查其是否有委托加工合同及所规定的原材料来源等内容。同时可审查往来账,看往来账上是否有原材料,并核实原材料是否属企业自用的材料。这样便可以确定企业的委托加工业务是否真实可靠,便于据实收、补税款。

营业税的反避税检查

营业税是对规定的提供商品或劳务的全部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它是一个古老的税种。目前,除我国之外,还有一些国家征收营业税

关于营业税反避税,在检查其销售收入时,与增值税的销售收入检查方法一致;在税率上,也要注意其使用上的合法性。这里重点提出营业税中两个特有情况。

有些从事服务业务的纳税人为了少纳营业税,将提供服务时实际收取的服务收入分解为服务收入和附加费,或巧立名目另收取材料费、供暖费、报刊费、基建费、保安费、保险费等,分别开发票。将提供服务时耗用的材料、燃料及其它费用从服务业务收入中单独列出来,以红字冲减材料及有关费用账,或记入往来账,然后按被缩小的服务收入来缴纳营业税,以逃避部分税款的缴纳。

另外,由于旅游业务的计税依据为旅游费收入,而旅游部门为旅游者付给其它单位的食、宿和交通费用,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可以从旅游费收入中扣除。纳税人很容易利用这一点,将本单位经营中的一些费用开支混入为旅游者支付给其它单位的费用中,一并抵减旅游费收入,缩小计税收入,减少应纳的营业税。

对上述现象,税务部门应加强税务检查,注意检查材料及各种费用账户的红字冲减现象,对业务收入不正常的企业单位,应特别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堵住这方面逃避税收的漏洞。

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的反避税方法

利用转让定价在跨国关联企业之间进行收入和费用的分配以及利润的转移,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最常见的一种手段。不合理的转让定价必造成收入和费用不合理的国际分配格局,从而影响有关国家的切身利益。因此,世界上已经有近70个国家在国内税法中规定,对跨国关联企业之间不合理的转让定价,本国税务部门要进行一定调整。这种转让定价的调整措施既维护了有关国家的税收利益,同时对跨国公司的国际避税行为也构成了一种障碍。??在吸收国外经验做法的基础上,1991年我国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引入了调整转让定价的税则,为开展反避税工作提供了法律保证。该法第13条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这就要求税务部门判定跨国关联企业之间交易的转让定价是否合理,确定在不合理的情况下如何调整其价格。

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的调整标准

根据正常交易原则,在判定关联企业之间交易的转让定价是否合理,可以采用以下标准。

(一)市场标准

即以非关联的独立竞争企业在市场上进行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作为关联企业之间进行交易所应使用的价格。这里的市场价格,首先应该是关联企业集团中的成员企业与非关联企业进行同类交易所使用的价格,如果成员国没有与非关联企业进行过同类交易,则也可以按成员企业所在地同类交易的一般市场价格确定。

市场标准包含有利润因素,它适用于跨国关联企业之间的有形资产的交易、贷款、劳务提供、财产租赁和无形资产转让等交易。如果关联企业之间交易的作价不符合这一标准,税务部门有权按照这一标准加以调整。根据市场标准调整不合理转让定价的方法称为“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市场标准必须注意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与所进行比较的同类交易一定要尽可能相似。因为只有当交易的环节、成交数量、交货条件、付款条件、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因素都相同时,交易的价格才具有可比性。

(二)比照市场标准

比照市场标准是指在无法得到关联企业之间所进行交易的市场价格情况下,以购入方的关联企业将该物品再售给非关联企业时的市场销售价格,减去这笔再出售应得的合理销售毛利后的余额(比照市场价格),作为关联企业之间该项交易应使用的价格。??这种按照比照市场价格调整跨国关联企业间转让定价的方法称为“再销售价格法”,它一般只适用于跨国关联企业之间工业产品的销售转让。采用这种市场标准应注意的问题是,它适用的范围是转售企业不对购入产品进行加工、处理等,如果转售企业对产品进行了加工或改制等,则应考虑再给予适当的费用扣除。

(三)组成市场标准

该标准是指用成本加上利润计算出的组成市场价格作为关联企业之间交易的正常价格依据。组成市场价格是运用顺算法计算出来的市场价格。它要求企业遵循正常的会计制度规定,记录有关成本费用,然后加上合理的利润作为其对外销售的正常价格。其中合理利润率是从国内和国际贸易的情报资料中取得的。

组成市场价格标准一般适用于既无市场标准,又无比照市场标准的情况下,关联企业之间缺乏可比对象的工业产品销售和特许权转让的交易定价。由于商标、专利或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种类繁多,所涉及的性能、技术、成本费用和目标效益的差异比较大,常常缺乏有可比的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或比照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也很难对其收费依据做出统一的规定,因此,对这类交易必须更多地采用组成市场标准。计算公式为:

工业产品的组成市场价格=(转出企业生产该产品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1-合理毛利率)

无形资产组成市场价格=转出企业研究和生产的成本费用/(1-合理利润率)转让定价的调整方法

在对转让定价调整时,税务机关可参照国际惯例对其进行调整并据以课税

(一)在商品交易价格方面,按下列顺序所确定的方法进行调整

1、独立市场价格法(CombleUncontrlledPriceMethod,简称CUP法)

独立市场价格法,是指企业在交易环节、交易数量以及其它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将货物销售给无关联的第三方企业时的成交价格为独立企业间的成交价格。成交条件的差异影响价格水平时,可以对因条件差异而影响的那部分价格差异进行调整,并以差异调整的价格为独立企业间的成交价格,它实际上是市场标准在转让定价调整过程中的具体应用。

2.再销售价格法(ResoldPriceMethod,简称RP法)

再销售价格法是以关联交易的买方将购进货物再销售给无关联的第三者企业时的销售价格(再销价格)扣除合理利润后的余额为独立企业成交价格。这种方法实际上是比照市场标准在转让定价调整过程中的具体应用,它主要用于商品交易转让定价的调整方面。

3.成本加利润法(CostPlsMcthod,简称CP法)

成本加利润法,即以关联企业发生的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后的金额为依据,来调整关联企业间不合理的转让定价。它实际上是组成市场标准在转让定价调整中的具体应用。成本加利润法除了被各国广泛用于特制商品销售转让定价外,尤其被广泛用于提供劳务、无形资产转让、研究开发费用分摊的转让定价的调整方面。

4.其它合理的方法

在不能使用上述方法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其它合理的方法进行调整,例如限定应有最低限度利润率方法等。

(二)关联企业间利息的调整

关联企业之间融通资金所支付或收取的利息,超过或者低于没有关联关系所能同意的数额,或者其利率超过或低于同类业务的正常利率的,税务机关可以参照正常利率进行调整。“没有关联关系所能同意的数额”,是指无关联关系的独立企业之间可以接受的融通资金时的利息。“正常利率”是指根据融通资金项目的不同形式、不同数额的具体情况在中国或国外金融市场相同或类似条件的商业信贷的利率。

(三)关联企业劳务费用的调整方式

关联企业之间经常发生互助提供劳务的业务,通过收取劳费,关联公司就可以利用收费标准的高低,调整利润,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因此,我国税法规定:关联企业之间提供劳务,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收取和支付劳务费用的,当地税务机关可参照类似劳务活动的正常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四)对关联企业之间转让财产、提供财产使用权等价格的调整

财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关联企业之间经常发生转让固定资产、转让专利和专有技术等业务,通过对这些业务的收费调节,可以达到避税的目的。如仅关联公司利用机器设备租赁,避税的方法就多种多样。而专利和专有技术知识,具有独此一家的特点,缺乏可比性,更难确定其真实价格,因此,其反避税工作比较复杂。对此,反避税措施为:

在财产收益和所得方面:对关联企业之间转让财产、提供财产使用权等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或者收取与支付使用费的,当地税务机关参照没有关联关系所能同意的数额进行调整。在关联企业之间的特许权使用费上:在我国一般往往与固定资产、商品的转让以及与咨询费、培训费、检测费等费用结合在一起,从而逃避部分预提所得税,这是税务机关在检查关联企业之间的特许权使用费应注意的。

如:境内(深圳)公司为A公司,与其相关联的境外(香港)公司为B公司,A公司使用了B公司研究开发的专有技术,该项技术产权属B公司,研究开发费为1.5亿元,此项费用在B公司账上列支;A公司没有向B公司支付(合同要求支付或账上支付)专有技术使用费,但A公司向B公司销售产品的价格明显偏低,该价格与B公司再销售价格相比差价率为35%.

这样,以现行所得税法,B公司如取得专有技术使用费收入,则应征预提所得税。B公司并没有明显取得这项收入,但从A公司向B公司销售产品的价格上看,似乎是取得了,似乎是专有技术使用费隐含于价格中支付了。很明显,这里不仅有一个对专有技术使用费使用征收预提所得税的问题,更有一个所得税与预提所得税税额大小的问题。如果仅仅按一般的方法调整价格,从而按所调整的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话,这样A公司就显然逃避了一部分税收。这是由于企业可能发生亏损以及所得税和预提税的税率不同而引起的。如下表显示的“两免三减半”的情形,在企业开始盈利的5年内,预提所得税税率高于企业所得税税率。因此,如果应征预提所得税不征,只通过运用转让定价作调整征收企业所得税,必然造成税款流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06: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李宁:反避税的白酒“消费税”转嫁给谁
    从国税总局获悉,为有效遏制白酒生产企业利用关联交易规避生产环节消费税,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出台了白酒消费税征管新政策。税务总局制定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将对计税价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有关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起实施。(新华网7月26日)对于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计税价格。这是税收法律赋予税务机关的一项职权。对此,在财政收支压力增大的情况下,税务总局动用了这一职权,来核定白酒消费税,特别是高档白酒消费税的税基。这应该来说,是一件好事。至少,如果能防止白酒企业大量大量税款流失,可以增加我们的财政收入。因此,国家税务总局这次公布制定《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可以说根本目的是反避税,是防止企业钻政策漏洞少缴纳国家税款。比如,白酒企业,就是通过设立企业集团全资子公司,同属一个父母的生产企业将产品以极低的出厂价格销售
    2023-06-07
    129人看过
  • 一般纳税人怎么交税,交税方法有哪些
    一、一般纳税人怎么交税,交税方法有哪些1、本月月末在国税系统中认证当月进项发票。(根据开具的销项发票认证对应进项)2、月初先做帐,做出上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3、先把增值税开票的IC卡插到读卡器,点发票管理,抄税处理。填写表格,以上4张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数据填写完毕点击申报。(注:每季度结束,次月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4、确认纳税专户内有足够的资金用于交纳税金,扣款。5、打印所有申报表及扣款结果,留存备案。6、进入地税申报系统,申报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及工会经费等。同样,申报扣款完成后打印结果,留存备案。二、一般纳税人要交哪些税1、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不含税销售收入*17%;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含税货物及应税劳务*17%(增值税专用发票);2、应纳城建税=应纳增值税*7%(月报);3、应纳教
    2023-06-07
    408人看过
  • 国际避税的基本方式类型和反避税方法
    国际避税的基本方式和方法:1.通过纳税主体的国际转移进行的国际避税2.不转移纳税主体的避税3.通过纳税客体的国际转移进行的国际避税4.不转移纳税客体的避税国际避税地的三大类型:1.不征收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2.不征收某些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或虽征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3.虽有规范税制但有某些税收特例或提供某些特殊税收优惠的国家或地区。避税方法:1.通过国际避税地常设机构避税2.通过国际避税地公司避税国际反避税的措施:1.防止通过纳税主体国际转移进行国际避税的一般措施2.防止通过纳税客体国际转移进行国际避税的一般措施3.防止利用避税地避税的措施转让定价税制的管辖对象是公司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转让定价调整方法: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利润分割法。
    2023-06-07
    376人看过
  • 营业税税率一般是多少
    1、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3%。2、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3%。3、金融保险业5%。4、邮电通信业3%。5、文化体育业3%。6、娱乐业歌厅、舞厅、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5%-20%。7、服务业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5%。8、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5%。9、销售不动产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5%。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一、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
    2023-02-25
    373人看过
  • 消费税有哪些免税、减税、退税规定
    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限制的产品外,免征消费税。主要有:(1)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其实际出口数量和金额可免征消费税。(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3)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企业在国内采购之后运出境外,作为在境外投资的;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理、修配业务的;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和远洋国轮,并收取外汇的;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中外合资企业收购自营出口的国产应税消费品都属国家特准退还、免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企业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限值标准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可以减征30%的消费税。外贸企业出口和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可以退还已经征收的消费税。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023-06-07
    239人看过
  • 增值税和营业税与消费税抵扣的税务处理
    一、增值税抵扣的税务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八条规定,下列增值税进项税额准予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
    2023-12-02
    409人看过
  • 什么是一般反避税条款
    一般反避税条款如下所示:新企业所得税法借鉴了国外立法经验,将一般反避税条款作为兜底的补充性条款,主要目的在于打击和遏制以规避税收为主要目的,其他反避税措施又无法涉及的避税行为。如果对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税收利益而并非出于正常商业目的安排不进行制约,势必造成对其他企业的不公平,破坏公平市场环境。一般反避税条款用以弥补特别反避税条款的不足,有利于增强税法的威慑力。面对各种各样新的避税手法,必须有相应的应对措施。一般反避税条款规定对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进行调整,是指税务机关有权对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的安排进行调整。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通常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必须存在一个安排,即人为规划的一个或一系列行动或交易;二是企业必须从该安排中获取“税收利益”,即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三是企业获取税收利益是其安排的主要目的。满足以上三个特征,可推断该安排已经构成了避税事实。
    2023-05-08
    232人看过
  • 确定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方法有哪些
    【问题】一家大型白酒生产企业的财务人员打来电话说,由于白酒生产企业涉及自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等多种生产经营方式,那么如何确定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解答】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的确定,主要是在自产自用、委托加工等生产经营方式中,以及在进口和核定计税价格等环节中体现,不同的方式和环节,计税价格的计算方法也不同。采用自产自用的方式,《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复合计税办法的,其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例】某酒厂将自产的2吨白酒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没有同类白酒销售价格,成本为10万元。则计税价格=(10+10×10%+2×0.2×0.5)÷(1-20%)=14(万元),应纳消费税=14×20%+2×0.2×0
    2023-05-15
    52人看过
  • 避税和反避税的小知识
    1、避税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税法允许的办法,作适当的财务安排或税收策划,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减轻或解除税负的目的。其后果是造成国家收入的直接损失,扩大了利用外资的代价,破坏了公平、合理的税收原则,使得一国以至于国家社会的收入和分配发生扭曲。李九龙教授主编的《国际税收》一书中,将国际避税界定为:“国际避税就是指跨国纳税人或征税对象通过合法方式跨越税境,逃避相关国家税收管辖权的管辖而进行的一种减少税收负担的行为。在此我们引进了税境这个新的概念,它是指一国税收管辖权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界限,是有关税收管辖权实施范围的理论概括。当国际避税发生时,就意味着纳税人或征税对象已从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的控制范围转移到另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的控制范围之内,而后一个范围,为它提供的是更为良好的税收待遇,使之承受的税收负担为零或低于在前一个范围内承受的税收负担。由于在各国的现行税制中,大多规定对
    2023-05-05
    58人看过
  • 消费税法的干预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的规定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38号《关于甲类卷烟暂时给予减征消费税照顾的通知》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对甲类卷烟暂减按4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39号《关于对香皂暂时给予减征消费税照顾的通知》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对香皂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消费税。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91号《关于金银首饰消费税减按5%征收的通知》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的消费税减按5%的税率征收。其他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仍按10%的税率征收。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6)财税字第10号《关于对摩托车轮胎暂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规定,从1996年1月1日起至1997年12月31日止对摩托车轮胎的消费税暂减按5%征收。消费税法的主要干预类别及作用消费税法调节经济是从
    2023-06-07
    329人看过
  • 消费税税率形式有哪些
    消费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比例税率;另一种是定额税率,即单位税额。消费税税率形式的选择,主要是根据课税对象情况来确定,对一些供求基本平衡,价格差异不大,计量单位规范的消费品,选择计税简单的定额税率,如黄酒、啤酒、成品油等;对一些供求矛盾突出、价格差异较大,计量单位不规范的消费品,选择税价联动的比例税率,如烟、白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鞭炮、汽车轮胎、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摩托车、小汽车等。一般情况下,对一种消费品只选择一种税率形式,但为了更好地保全消费税税基,对一些应税消费品如卷烟、白酒,则采用了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双重征收形式。另外,以下几种形式从高适用税率:(一)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计征消费税。(二)纳税人生产销售两种税率以上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消费税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计征消费税。(三)纳税人将自产的
    2023-04-17
    222人看过
  • 回迁房税费营业税有哪些政策
    回迁房税费营业税的政策有按照成交的价格3%的比例来进行缴纳,回迁房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一、内部转让股权如何缴纳税费股东内部转让股权缴纳税费分为股权属于个人或者公司,这两种情况。(一)如属于个人股权转让,按以下规定缴纳税款:1、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如股权转让方是个人,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交纳标准:按照转让成交价减去当初出资价和费用,按照此差额的20%交纳个人所得税;3、印花税:企业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双方按照产权转移就股权转让书据计贴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书据所载金额5‰。(二)如属于企业股权转让,按以下规定缴纳税款:1、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2、企业所得税: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3、印花税: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双方按照产权转移就股权转让书据计贴印花税
    2023-03-31
    474人看过
  • 营业税的税目和征税范围有哪些
    转让无形资产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1.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土地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2.转让商标权转让商标权,是指转让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3.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权,是指转让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4.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非专利技术,是指转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提供无所有权技术的行为,不按本税目征税。5.转让著作权转让著作权,是指转让著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著作,包括文字著作、图形著作(如画册、影集)、音像著作(如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6.转让商誉
    2023-05-04
    322人看过
  • 服务业营业税税率及税目有哪些
    服务业营业税税率本税目的征税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服务业适用5%的营业税税率。服务业营业税税目:代理业代理业,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范围内的业务,包括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业务、其他代理服务。(1)无船承运业务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2)金融经纪业不按本税目征税,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征税范围。(3)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与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海外教育考试机构和各省级教育机构合作开展考试的业务,实质是从事代理业务,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4)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行为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旅店业旅店业,指提供住宿服务的业务。饮食业饮食业,指经营饮食服务的业务。旅游业旅游业,指为旅游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导游等旅
    2023-05-04
    21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我国消费税计税有哪些方法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03
      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
    •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是什么?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主要有哪些?有哪些方面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8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按照规定,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一是有偿提供应税劳务的行为,即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内的劳务。二是转让无形资产的行
    • 一般消费税征税范围有哪些,有没有法律依据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27
      一般消费税征税范围有生产,以及还有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的消费品,消费税的税率计算是需要结合法律所执行的规定来,会按不同的消费产品存在不同的税率,同等产品就是同等的税率。
    • 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8
      消费税的具体征收范围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 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一、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3% 二、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3% 三、金融保险业 5% 四、邮电通信业 3% 五、文化体育业 3% 六、娱乐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
    • 中国服装企业境外投资避税方法一般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9
      国际避税地大致有三种类型可以选择: 一是“纯国际避税地”,即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以及一般财产税的国家或地区。譬如:巴哈马、开曼群岛、百慕大、瑙鲁、新咯里多尼亚、瓦努阿图、特克斯与凯科斯群岛、安道尔等国家或地区。境外投资者只需向当地有关部门注册登记,交纳一定的注册费用,而不必交纳其它税金。 二是“半纯国际避税地”,即完全放弃居民税收管辖权而只实行地域税收管辖权的国家或地区。在这类国家或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