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假释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7:15:56 159 人看过

假释考验期是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刑法》

第八十三条【假释的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一、假释考验期内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二、假释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1、对象条件,假释只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刑期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有在执行一定的刑期以后,才能适用假释;

3、实质条件,犯罪分子只有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才可以假释。

三、假释和减刑的区别有哪些?

1、对象不同。

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还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有悔改或立功的犯罪分子。

2、次数不同。

假释只能使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

3、内容不同。

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应的刑期。

4、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

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则撤销假释,按《刑法》第69条规定的原则进行数罪并罚;减刑后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响已经作出的减刑裁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1: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假释相关文章
  • 假释条件通过多长时间
    一、假释条件通过多长时间如果通过,一切正常的话,假释一般两个月之内会办理完。《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为了使假释制度的运用有必要的灵活性,《刑法》第八十一条同时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二、办理假释需要哪些条件1、对象是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且必须不是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刑期限制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必须执行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10年以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
    2023-04-25
    297人看过
  • 最长保释审批期限是多长时间?
    符合解除条件就能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解除有三种情形:一是发现对被取保候审的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这种情形的是已经查明无罪的情况。二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如果期限届满,应当解除取保候审。三是因变更其他强制措施而解除,这种情形主要是被取保人违反了取保候审应遵守的规定,有可能发生社会危害性,或其取保候审的特殊条件(如病愈、哺乳期已满)消失而决定逮捕的。判缓刑后取保候审就解除吗判处缓刑后,取保候审即告解除。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判刑后就不能在适用刑事强制措施了。因此判处缓刑后就相当于取保候审解除。缓刑,全称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
    2023-07-03
    226人看过
  • 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长,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
    一、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长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又称追诉时效。根据不同案情有不同的追诉期。刑法上的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国家对犯罪人行使刑事追诉权和刑罚执行权,这些权力即归于消灭,对犯罪人就不能再追诉或者执行刑罚。时效完成是刑罚消灭的重要制度之一。一个人犯罪后,经过一定期限虽未被追诉或未被执行刑罚,但没有再犯新罪,据此可推断其已悔改,不致再危害社会。在这种情况下,失去追诉或行刑的意义。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具体犯
    2023-03-03
    480人看过
  •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是多长时间?
    我国法律规定,犯罪经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必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刑法第八十七条。刑事案件追诉期限如何计算根据刑法第89条规定,追诉期限的起算方法有以下几种:1、一般情况下追诉期限的起算时间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行为完成或停止之日起计算。2、犯罪行为处于连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就是说,犯罪分子连续实施同一罪名的犯罪(犯罪分子在一定时期,以一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追诉期限从其最后一个犯罪行为实施完毕时开始计算。3、犯罪行为处于继续状态(犯罪分子实施的同一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接连不断的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4、在追诉期限内
    2023-08-16
    442人看过
  • 假释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假释的程序,是指罪犯获得假释,应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的步骤实施,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假释的法定程序是: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1、罪犯评审鉴定表;2、罪犯奖惩表;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二、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三、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假释由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为执行完毕的刑期,考验期内一般不予减刑,被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假释之日起执行。假释怎么申请,假释条件包括哪些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如果认真遵
    2023-07-03
    271人看过
  • 自诉案件立案后的有限期是多长时间
    自诉案件立案后,被告人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一、刑事诉讼法院审限规定的详细内容是什么1、第一审审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2、第二审审限。根据相关法律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3、再审审限。根据相关法律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
    2023-03-28
    213人看过
  • 上海的产假期限是多长时间?
    上海产假共计128天。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另还可以享受生育假30天。若属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15天产假。生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产假二胎男的有几天法律上对孩子父亲的所谓“陪产假”是没有相关规定的,只能休晚育奖励假30天。但是有些地区也有自己的相关规定,例如《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职工享有10天护理假。在北京,男士则享有7天的陪产假。一切的假期与假期的天数都要因地而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
    2023-07-05
    255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哺乳期的时长
    刑事案件哺乳期通常是一年左右。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以及其代理人,可以到办案单位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如果办案单位认为,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被取保候审后,不会再继续危害社会的,那么经过公安机关批准后,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哺乳期哺乳期时间规定是多久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
    2023-07-08
    192人看过
  • 无期徒刑假释的时间限制和条件是什么?
    无期徒刑十三年可以假释。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为十三年以上,若是认真地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有悔改的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进行假释申请。若是有特殊的情况,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之后,可以不受上面所述的执行刑期的限制。无期徒刑不得减刑假释(一)被判处无期徒刑后是可以获得假释的根据刑法有关减刑和假释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罪伏法、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立功表现的,可获得减刑,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如果实际执行13年以上,还可以获得假释。但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二)无期徒刑仍然可以获得减刑的机会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
    2023-07-01
    477人看过
  • 在假释考验期间犯的刑事案件还在审理中
    犯罪分子如果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69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
    2023-07-21
    241人看过
  • 节假日是否计入刑事案件上诉期限的时间?
    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应当顺延,中间是节假日的,包括在内。上诉期限是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期间限定。对于不同类型的案件上诉的期限是不同的,就如刑事案件上诉期限是10日,而民事案件的上诉期限为15日左右。如果各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日期不同,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上诉期限遇到节假日的处理上诉期限包括节假日,最后一天如果是节假日,可以顺延。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上诉期限从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送达后次日起算。当事人各自接受裁判的,从各自的起算日开始;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应以最后一个收到裁判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来计算;普通的共同诉
    2023-07-04
    355人看过
  • 减刑假释案件能否延长审限
    一、减刑假释案件能否延长审限人民法院对提请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审理时,一般是二个月内审理完毕,如果有特殊情形的,可以延长审理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减刑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二、减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减刑是指对原判刑
    2023-04-26
    313人看过
  • 拘留时间在刑事案件中的长短
    刑事拘留时间如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以上最长7日,加上公安局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最长7日内作出决定,共计14天。也就是说,一般案件公安的拘留期限不超过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公安刑事拘留时间多长我国规定,刑事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一到十四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十四天内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三十七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七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
    2023-07-06
    302人看过
  • 假释期间又醉驾判多长时间
    一、假释期间又醉驾判多长时间假释期间醉酒驾驶的,会撤销假释,并且按醉酒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可以处6个月的拘役,并且和假释剩余的刑期合并执行。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八十六条【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
    2023-04-26
    5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假释
    词条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更多>

    #假释
    相关咨询
    • 假释的刑事案件多长时间会回来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4-06
      多久收到调查函,法律无规定。但是,假释案件必须在一个月(最长二个月内)审理结束。假释案件要做适用假释前社会调查,需要调查假释罪犯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是否有近亲属愿意配合监管等。因此,肯定会通知家属。
    • 刑事案件追诉期限是多长?刑事案件追诉时间是多长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7
      对于您的疑问“刑事案件追诉时限是多久”我们查阅资料后,给出如下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同
    • 刑事案件判决后多长时间可以假释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6
      原罪判决后法院即发现漏罪,却迟迟没有进行并罚,是法院工作的失误,并且,假释考验期满后对判决前的漏罪不该再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其次,您所说的缓刑问题,缓刑是对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作出的一种刑罚裁量制度,并且是要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您所说3-10年,如果被判3年有期徒刑,不是累犯,并且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表现良好、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条
    • 刑事案件从举报到立案需要多长时间, 刑事案件的受理时限是多长时间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24
      从举报到立案的时间,在《人民检察院办案流程》中没有规定,时效时限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办案流程》第一节受理案件的范围和案件来源第一条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范围,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案件管辖范围的分工执行。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的来源: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控告和检举的;二、个人控告和检举的;三、党委、人大常委、
    • 刑事假释的刑事时间为多长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28
      根据《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第八十五条规定,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