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是不是必须在户籍所在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10:53:18 104 人看过

不一定在户口所在地。民事诉讼原则上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住所地并不是经常居住地的,则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指至起诉时,连续居住满一年。起诉离婚是有关身份关系的民事诉讼,故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例外由经常居住地管辖,对不在境内、下落不明等情况的人提起离婚则以原告住所地、常居地为准。

一、地域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规定确定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夫妻双方均在外如何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第二次起诉离婚要在哪起诉

第二次起诉离婚在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有下列情形,采用特殊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由被告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未经常居住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受过劳动教育或者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5: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户籍相关文章
  • 婚后是否必须将户口迁移至配偶户籍所在地?
    随个人意愿,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结婚到外地可以迁户口,流程是:1、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房权证);2、到一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迁移户口证明;3、办理好证明之后,再到另一方户籍地派出所迁移户口。女方结婚户口一定要迁到男方家吗?结婚后女方户口不是必须迁到男方家。男女在结婚之后,女方没有义务和规定一定要把户口迁至男方家中,女方不把户口迁到男方,原则上也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办理婚姻登记不需要迁移户口,仅需要提供户口本就可以办理。以后有了孩子,孩子的户口也可以任意上到双方中其中一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
    2023-07-04
    176人看过
  • 征兵政策解读:户籍所在地是否是必须的?
    兵役登记必须要回到户口所在地登记,但没有规定必须本人回去。适龄公民应当按照兵役登记的通知要求,自行到户籍所在地的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兵役登记站登记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本人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登记。征兵的征兵条件(1)政治审查、身体检查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政治和身体条件;(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的,必须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必须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可以招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招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3)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部队特别需要并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27周岁。比原规定缩小了年龄段,原规定是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部队特殊专业需要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一条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和中央
    2023-07-03
    53人看过
  • 判处缓刑的人是否必须居住在户籍所在地?
    是的,实践中,缓刑的执行一般在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执行,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依据刑法第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综上,缓刑不一定回老家执行,如果你离开所居住县市或迁居,经过考察机关批准,在外地执行也是可以的。起诉离婚必须去户籍所在地吗一般情况下,原告需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
    2023-07-15
    298人看过
  • 在深圳打离婚官司是否必须有深圳户口?
    1、若一方在深圳已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另一方可以在深圳提起离婚诉讼,协议离婚需要回到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2、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在其他地方起诉离婚。深圳户口死亡后有丧葬费吗?深圳市户籍的居民丧葬费标准,需要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每月平均工资标准和六个月的总额进行计算的。在领取丧葬费时,要准备死者的死亡注销证明、企业退休人员的死亡申报表、火葬证明等相关材料。如果是属于非火化区的,就需要由民政局出具非火化区的证明。《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在本市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死亡,或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员工非因工死亡的,其死亡时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
    2023-07-05
    353人看过
  • 人户分离须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我市城镇居民医保正式启动后,广大城镇居民参保热情高涨,但通过首日参保登记情况看,不少市民对相关政策不够了解。9月2日市劳动保障部门对市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作出解答。特殊群体参保登记要带何证件对很多市民关注的因旧城改造导致人户分离参保问题,有关人士介绍说,这部分居民在参保登记时必须到原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办理。办理时需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彩色红底免冠照片1张。特殊群体参保登记要带的证件为:年满18周岁,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且无职业、无收入、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需提交户口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业证明。重度残疾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所载明的重度相应等级。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证件丢失的,应由原发证部门补发或出具证明。未及时提供补发证件或有效证明的
    2023-06-08
    228人看过
  • 公费师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吗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地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非户籍所在地。一、签了合同没交社保算不算应届生这个还要看一下你的生源地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政策,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只要是在择业期内,档案在人才中心或者是在学校,都算是应届毕业生。同时2020年教育部等部门强调了要延长择业期,同时在公务员招考时也会有详细的说明,那些年毕业的学生能用应届毕业生身边报考。2014年90号文件、2016年的44号文件下发后,人才中心不在办理转正定级、年度考核、行政介绍信等相关手续,同时指出新招录的公务员、事业单位等职工将按照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清单计算工龄,所以很多地方就只要是缴纳养老保险,就不在算应届毕业生了。不过关于应届毕业生身份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确认。1、向主考单位进行咨询,看一下主考单位政策咨询中心。2、看招考简章,招考简章上会写清楚,那些毕业的学生能用应届毕业生身边报考。3、向报考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
    2023-06-19
    143人看过
  •  在离婚诉讼中,是否必须返回原籍地?
    该条规定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主要思想是,根据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确定管辖法院。公民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这一规定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了民事诉讼的公正和效率。离婚诉讼可以在当事人一方户口所在地或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没有住所地,则可以在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
    2023-08-26
    264人看过
  • 户籍所在地是否影响离婚手续?
    不在户口所在地,是否可以办理离婚手续,通常由离婚方式来决定。一般情况下,离婚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必须到夫妻任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离婚手续。诉讼离婚的,起诉方开出对方的经常居住证明,就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不用回户口所在地办离婚手续。起诉人在立案前开具对方经常居住证明即可。在哪里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异地只能办理诉讼离婚,需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向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
    2023-07-02
    369人看过
  • 籍贯是不是户口所在地,籍贯和户口所在地的区别是什么
    一、籍贯是不是户口所在地?不是。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详细指的是祖籍地,是一个家族族群的某一时期的某一位祖先的长久居住地,详细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户籍所在地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
    2023-05-21
    120人看过
  • 起诉地点是否必须与被告人户籍所在地一致?
    起诉是否必须到被告人户籍所在地,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但是如果是侵权诉讼,可以选择在侵权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如果是合同纠纷,可以选择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对符合规定的起诉,必须受理且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公司必须到公司注册地吗?起诉公司不是必须到公司注册地的。像买卖合同纠纷有可能是合同履行地起诉即接收货币的一方有可能是原告住所地起诉。不是必须到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起诉。依照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如果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
    2023-07-06
    157人看过
  • 报警是在案发所在地还是户籍所在地
    不是必须要在案发所在地报案。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但是一般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一、刑事案件由哪里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立案侦查,如果更适合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犯罪行为的实施地、准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方,犯罪行为持续、持续或者继续的,可以由犯罪行为持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对象被侵害、犯罪所得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让地、使用地、销售地的公安机关也可以管辖。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管辖。行驶中发生的刑事案件,由交通工具最初停靠地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交通工具也可以到达公安机关管
    2023-06-23
    415人看过
  • 缓刑到期了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吗
    当犯罪分子在外地犯罪被捕判刑之后,就需要执行判决处罚。对于判缓刑的人来说在哪里执行是很有必要弄清楚的。缓刑罪犯原则是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地方,这样方便和有利于公安机关和有关单位依法对其实行经常性的监督改造或考察。而且缓刑罪犯未经监管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的,是有可能会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1、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由居住地的司法局(所)负责管理和实施社区矫正。2、非在户籍所在地被判刑的,且在外地无固定居住地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实施社区矫正。因此,被判缓刑不是必须要回老家的。一、缓刑期间出国怎么办理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它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
    2023-04-04
    253人看过
  • 结婚证在男方户籍地领取,离婚在女方户籍所在地能离吗
    一、结婚证在女方户籍所在地拿的,离婚证可以去男方户籍所在地办吗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当事人的户口不在一起,那就需要分别提供本人的户口本。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扩展资料:《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
    2023-03-11
    173人看过
  • 离婚官司法院所在地是哪里?
    一、离婚官司法院所在地是哪里?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夫妻双方针对离婚达成离婚协议,可直接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部门发放《离婚证》。如果双方达不成离婚协议,就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此时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情形有:(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
    2023-04-19
    181人看过
换一批
#户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户籍
    词条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中国户籍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农业户籍,也就是农村户口;另一种是非农户籍,也称城镇户口。... 更多>

    #户籍
    相关咨询
    • 离婚必须要去户籍所在地么。不在户籍所在地可以离婚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5
      1.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途径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即离婚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即使男
    • 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结婚证是怎样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1
      不是的,在中国任何城市都行,带上两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民政局就OK,去时记得带一点糖果饼干“贿赂”一下办证的人。
    • 2022年离婚规定必须户籍所在地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31
      不是的,离婚可以选择去对方户籍所在地进行离婚登记。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
    • 征兵是必须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征兵的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28
      1、兵役证一定要是户籍所在地。因为,每个地区生成的兵役证号码不一样,所以,必须是户籍所在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八条 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 第十九条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 第二十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改为士官。根据军队需要,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
    • 民事诉讼必须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27
      民事诉讼中的管辖,需要根据案件性质来确定。通常,对市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地址人民法院管辖的被告地址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由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起诉讼的几个被告地址,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