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患儿注射过期药该如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4:00:16 191 人看过

14日上午,抚州第五医院一名住院患儿的父亲祝先生,无意中发现医院给儿子输液用的“0.9%氯化钠注射液”刚刚过期。医院接到反馈后,立即采取了相关紧急措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计委等有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截至目前,注射了过期药品的患儿,在临床观察中尚未发现不良反应。祝先生出示了过期药品的药瓶。该药品为规格50ml的“0.9%氯化钠注射液”,瓶身外标签上注明了生产日期为2016年8月7日,有效期至2018年7月。有数名患儿在医院注射了这一刚过期药品。医院工作人员表示,“0.9%氯化钠注射液”俗称生理盐水,有效期一般为两年。过期的“0.9%氯化钠注射液”均属同一批号(K16080703)。接到患者家属反馈后,医院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立即停止使用这一批号的“0.9%氯化钠注射液”,对未启封的过期药品进行了封存,并在全院开展针对误用过期药品的大排查,经排查后发现,医院只有儿科误用了过期“0.9%氯化钠注射液”。初步查明,该科室先期预领了该药品存放在科室内备用。用至今年7月底还剩余30余小瓶,因工作疏忽,儿科没有发现剩余的30余小瓶已过期,继续顺延使用了过期的“0.9%氯化钠注射液”。与此同时,院方组织、邀请了院内外的儿科专家对注射了过期药品的患儿进行诊断。截至发稿时,注射了过期药品的患儿,在临床观察中尚未发现不良反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计委等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目前调查工作仍在紧张开展中。给患儿注射过期药怎么处理?鉴于目前仍在调查,故在此做出猜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超过有效期的,按照销售劣药处罚。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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