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刑事申诉主体身份有何要求
对于刑事申诉主体身份要求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申诉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同胞的兄弟姐妹。需要注意的是,申诉不同于上诉,上诉是近亲属只有在被告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上诉,但是对于申诉近亲属却有独立的申诉权,近亲属进行申诉时无需被告人的同意。
二、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期限是多久
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期限是不超过给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
经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重新审判: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
3.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4.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
5.认定罪名错误的;
6.量刑明显不当的;
7.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
8.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
9.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刑事案件没有上诉可以申诉吗
刑事案件没有上诉可以申诉,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没有上诉的,在判决生效后还是可以申诉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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