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19:50:20 56 人看过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性质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指死亡赔偿金究竟是对谁的何种损害的赔偿,关系到死亡赔偿金的确定、计算、给付等。在此问题上,世界各国法律存在共识,即死亡赔偿金绝非对死者的财产损害的赔偿,而是对于受害死者有关的一些亲属的赔偿。但在立法例上有两种,即“扶养丧失说”与“继承丧失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二、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吗

1、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不算死者遗产,这是因为,民法典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是公民死亡后对死者家属的补偿,所以不是遗产。但分配的时候,会参照遗产处分。

2、对死亡赔偿金原先理论上和司法解释上认为是精神损害抚慰金性质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多少钱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损失费。

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23: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亡赔偿金相关文章
  • 死亡赔偿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这些赔偿项目如下: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
    2023-03-08
    123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问题,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诉状范文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共计205042.5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朱某系本案受害人薛某某之夫,原告朱某某、系受害人薛某某之子,属于受害人薛某某的近亲属。2007年9月5日8时,贺某驾驶被告重庆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渝C19240号大型普通客车运载乘客至北碚区**集团北碚总站,该车乘客薛某某下车后从车辆行李箱取出行李时,被甘某某驾驶的被告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碚总站(以下简称"**集团北碚总站")渝B71325力帆客车碾压,薛某某当场死亡。重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北碚区支队公交(2007)第00285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渝B71325车辆行驶证登记车主"**集团北碚总站",其驾驶员甘某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渝C19240车辆行驶证登记车主"**分公司",其驾驶员贺
    2023-06-19
    126人看过
  • 对死亡赔偿金性质的认识
    第一,不是死者夫妻共同财产。死亡赔偿金是因死者的死亡而获得的赔偿,产生于死者死亡之后。依民法典理论,婚姻关系终于离婚或一方死亡。显然,该赔偿金不是产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第二,不是死者遗产。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被继承人生前合法取得并在死亡时实际存在的财产。而死亡赔偿金不是产生于死者生前,不应按遗产继承。第三,不是精神抚慰金。《解释》对精神损害抚慰金作了明确规定,死亡赔偿金为物质损害赔偿金。排除以上三种定性,理论界和实务界较一致地认为,死亡赔偿金是一种物质财产赔偿。分歧只在,是对死亡者本人的赔偿,还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前一种观点认为死亡赔偿金实际上是对死者本人因非正常原因死亡所造成的本人实际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是死者本人的一种权利,在死亡后可以转移,就像公民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可以依照规定转移一样;后一种观点认为对于权利能力已经消灭的死者而言不存在可以填
    2023-06-13
    300人看过
  • 赔偿交通事故中的人员死亡损失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受害人的家属要积极地向致害人索偿,以便受害人的被抚养人的学习生活能有一定的经济保障。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需要按下列赔偿项目进行赔偿:1、死亡赔偿金,各地标准不一样,但地区内无变化。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3、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
    2023-07-06
    462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该如何计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原则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怎么计算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按照下列方法计算:(一)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二)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三)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四)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五)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
    2023-02-24
    368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如何赔偿死亡精神抚慰金?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案件,伤者构成伤残或者受害人死亡的,伤者或死者继承人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1、受害人或其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要求加害人给予精神损失费。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一般确定在5万元以内。损害特别严重的,可以在5万元基础上适当提高。2、按农村居民的标准进行的赔偿,因该标准明显低于城镇居民的有关标准,也低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的有关标准,可以根据其减少的差距适当提高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3、肇事机动车驾驶员受刑事制裁,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要求驾驶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不予支持。驾驶人因执行职务或雇佣事务发生交通事故并受刑事制裁,受害人向其
    2023-07-02
    420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样计算,死亡赔偿金怎样索赔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样计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为:(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样索赔1、就高不就低的特殊赔偿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0条规定的就是特殊情形下的死亡赔偿
    2023-02-19
    39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身亡是按户口性质赔偿么
    交通事故身亡不是按户口性质赔偿的,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属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1、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2、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3、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年龄女在55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及未成年人;4、在城镇经商一年以上;5、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6、户籍属于成都五区农村户口,未被征地;7、外来务工的建筑工人,在一个或多个建筑工地连续务工超过一年;8、虽然居住在农村,但就职于某单位超过一年,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一、车祸致死的赔偿标准怎么计算?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
    2023-06-23
    241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标准按照受理案件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一、喝酒致死赔偿标准是什么喝酒致死赔偿标准与死者家属共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死者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二、交通事故脑死亡放弃治疗怎么赔付因交通肇事导致脑死亡的被害人,按照正常死亡进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023-02-07
    291人看过
  • 死亡赔偿金是什么性质?
    一、死亡赔偿金是什么性质?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确定为收入损失的赔偿,而非精神损害抚慰金,这已经相当明确。死亡赔偿金不是精神损害赔偿金,而属于财产损害赔偿金,是对死者的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的范围,普通债权人不能直接主张债权。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二、死亡赔偿金的原则是什么?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
    2023-04-27
    428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多个受害人死亡,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
    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根据2006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如果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这也是就高不就低原则的表现。具体来说计算公式如下:(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
    2023-04-21
    121人看过
  • 55周岁女性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么计算
    1.丧葬费用需严格按照本案件所处地区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额度,进行六个月的整体数值计算所得。2.鉴于死者尚且未满60岁,故在死亡赔偿金方面需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同样时间段内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并按照二十年的年数进行结算。3.对于被抚养人生活费,则需考虑扶养者失去劳动能力的具体状况,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进行核算。若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需计算至年满18周岁为止;若是无劳动能力同时亦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被抚养者,则需要进行长达20年的计算。然而,对超过60岁的人群,年龄每增长一岁,其应得金额将相应减少一年;对于七十五岁以上的人群,仅需进行为期五年的计算即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024-08-15
    36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的死亡赔偿金是否是遗产
    一、交通事故赔偿的死亡赔偿金是否是遗产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具有特定的时间性和专属性,即以公民死亡时所有的财产为限。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人死后才产生的,在公民死亡时并不现实存在,故不符合遗产的法律特征。事实上,受害人就其死亡本身并不享有赔偿请求权,需要填补的乃是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遗产的构成要件包括三点:1、遗产是公民死亡时尚存的个人财产;2、遗产是公民的合法财产;3、任何公民都可以在生前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如未立遗嘱,死后也可以依照法定继承原则分配该公民的遗产。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分配车祸死亡赔偿金,首先应当确定有权分得死亡赔偿款的亲属,然后根据死者与亲属之间的亲疏关系、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亲属们协商分割不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直接向法院起诉。分配事故死亡赔偿款,首
    2023-06-16
    49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的死亡赔偿金能怎么计算?
    公民受伤可要求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租床被费用、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公民死亡其亲属可额外要求赔偿项目: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停尸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4-04-24
    366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死亡赔偿金赔偿是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死亡,家庭可以预期的其未来生存年限的收入因此丧失,家庭成员在财产上蒙受了消极损失。按照损害赔偿法原理,消... 更多>

    #死亡赔偿金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赔偿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16
      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范围内且在保险范围内承担理赔责任,故要确定保险公司承担多少责任首先要确定投保人要承担多少赔偿责任,也即先确定死者损失。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
    • 交通事故赔偿中的死亡、残疾、死亡等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分别给多少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23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果出现在交通事故中, 如果是死亡的, 如何赔偿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18
      如果因事故去世了,那么是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的,但是死亡赔偿金和死者的年龄、户口、伤残情况等有关。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情形,可能赔偿以下多个法定赔偿项目: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其他财产损失等费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赔付的最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否应当用于清偿死者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7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吗?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交通事故死者家属在获得一定数量的赔偿金后,因为拒绝用此笔赔偿金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而被告上法庭,而且在法庭上,双方对死亡赔偿金的性质认定存在明显争议,对死亡赔偿金是否应该用于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问题,争论得面红耳赤,互不相让。一种观点认为,死亡赔偿金是者支付给死者的费,具有遗产性质。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死亡赔偿金是交通事故责任者支付给死者近亲属的,不属死者
    • 死亡的性质,如何计算死亡赔偿金?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死亡赔偿金在我国的一些法律、法规中已经作出过规定,但由于不统一,致使相互之间存在不协调,既不利于对有关赔偿权利人的保护,又导致了司法实践中的混乱。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死亡赔偿金做出了新的规定,这必将产生重大影响,为此应当准确把握死亡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