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前可以收集以下证据: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治疗的病历及相关医药费单据。
(3)交通费单据。
(4)护理费单句。
(5)营养费单据。
(6)住宿费的发票。
(7)物损和车损评估报告及评估费的收费依据。
(8)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单据。
(9)伤残鉴定报告及鉴定费的收费依据。
(10)丧葬费的单据。
(11)误工费的证据。
交通事故诉讼当事人可以自行收集的证据:
1、书证的收集:交通事故索赔中涉及的书证主要包括:事故认定书、病历、出院证明、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票据及清单、收入证明、暂住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拖车费票据、停车费票据、交通费票据等。
2、物证:受损的物品,如要求赔偿的应保管原物,原物不能保管的,应在双方在场情况下或请第三方见证情况下拍照保存。
3、证人证言: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寻找事故现场的证人到庭作证。
4、鉴定结论:车辆损失费鉴定书、伤残鉴定书、误工时间或护理时间的鉴定书等。
5、视听资料:可以是事故发生时现场制作的照片、录像、录音或者是电子眼拍摄的监视记录。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具体是指哪些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要素:
(1)在道路上;
(2)车辆与人、车辆与车辆;
(3)存在过错或意外;
(4)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
交通事故诉讼要收集哪些证据
23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诉讼要收集哪些证据
48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诉讼中要收集哪些证据
47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15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诉讼中要收集哪些证据
45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诉前要收集的证据
213人看过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
交通事故诉讼时要收集哪些证据甘肃在线咨询 2021-03-261、双方对此次事故应负的各自责任,一般是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 2、你为对方所付的医疗费等单据,如果对方对此次事故负有责任,你还要收集你自己因伤受的损失以及车、财物的损失,以利法庭进行抵扣; 3、如果你们当地对城镇居民户口和农村居民户口赔偿标准不一致,你要重点准备查清对方的户口性质,这点影响是非常大的,虽然你的保险公司出庭时也会提到一些反驳意见,但是,他们几乎是不做调查的。
-
交通事故诉讼时需要收集哪些证据?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91、双方对此次事故应负的各自责任,一般是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 2、你为对方所付的医疗费等单据,如果对方对此次事故负有责任,你还要收集你自己因伤受的损失以及车、财物的损失,以利法庭进行抵扣; 3、如果你们当地对城镇居民户口和农村居民户口赔偿标准不一致,你要重点准备查清对方的户口性质,这点影响是非常大的,虽然你的保险公司出庭时也会提到一些反驳意见,但是,他们几乎是不做调查的。
-
交通事故案件诉讼时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安徽在线咨询 2021-06-16准备证据材料主要看你诉讼请求要求的是什么,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与上述项目相关的证据,都要有所准备,如误工费证明(含误工天数及工资)护理费证明(含护理人员天数及工资)交通费票据,住院天数证明,医生开具的营养费证明等等。另外,身份证明复印件也要准备好。 1、身
-
交通事故诉讼要收集哪些证据的,规定是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91、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警部门在查清交通事故的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法律文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它是交警部门根据法律规定作出的,一般都会被人民法院所采信,它将直接影响到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因此,交通事故受害
-
离婚诉讼收集证据可以有哪些证据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31、书证。例如,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是邮件;婚外情败露后,对方写下的认错书或是悔过书;夫妻讨论婚外情时,一方对于婚外情认可的相关信件或是邮件等。这些证据,均是以书面所表述的内容来证明婚外情事实的存在。 2、物证。例如,对方与第三者亲密的照片;对方与第三者一起旅行乘坐飞机或是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的通话详单等。这些证据,是对过去已经发生事实的客观反映,不受行为人主观意志的影响,因此,该证据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