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对劳动争议10条最新意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7:53:05 93 人看过

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要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用人单位的生存发展并重,避免杀鸡取卵。要严格依法合理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切忌泛化劳动关系。

(一)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衔接问题

1、当事人在仲裁阶段未提出超过仲裁申请期间的抗辩,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作出了实体裁决后,当事人在诉讼阶段以超过仲裁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法定时效期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是否超过法定时效期间进行审查,但当事人在诉讼期间未以仲裁申请超过法定时效期间抗辩的除外。

2、当事人申请仲裁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劳动人事仲裁机构按照自动撤回仲裁处理后,该当事人又提起仲裁申请,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或通知,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确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3、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或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或用工单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同一天受理立案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先后分别受理立案的,由后受理立案的基层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先受理立案的基层人民法院。

4、在诉讼程序中,除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对当事人否认在仲裁程序中所认可事实的主张,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不予受理裁决、决定或通知向人民法院起诉后,撤回起诉或被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的,当事人又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决驳回起诉。

6、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告知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解决。

(二)关于劳动合同履行中的问题

7、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经济赔偿金的,应予支持;但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8、劳动者因见义勇为受到伤害的,应当视同工伤。

9、对于发包人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承包人,承包人又转包或者分包给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请求确认与发包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0、第一种意见: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符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条件,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用人单位不同意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种意见: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符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条件的,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用人单位不同意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应驳回劳动者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请求。但人民法院应告知劳动者,其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8: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时效相关文章
  • 法院劳动争议调解意见
    劳动争议调解
    法院调解劳动争议的程序如下:一、调解的开始。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二、调解的进行。法院的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法院调解应当在当事人的参加下进行,原则上要采取面对面的形式。调解协议通常是在调解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三、调解的结束。调解因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或双方达成协议而结束。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而未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对案件继续审理,并及时作出判决;调解达成协议的应要求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制作调解书。一、解除收养关系可以调解吗可以调解。一般民事案件都是可以调解的,解除收养关系不属于不适用调解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
    2023-03-14
    52人看过
  • 企业改制劳动争议最高法院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改制有以下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第五条规定,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债务由改造后的新设公司承担。一、企业在高温天气要注意哪些事项根据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
    2023-03-24
    54人看过
  • 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最高院最新意见来了
    最高院关于离婚子女抚养的意见规定是: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最高院关于我国公民与外国公民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费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公民与外国公民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费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公民与外国公民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费问题的批复1962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于1961年11月29日以电报请示的关于我国公民阿力也夫依不拉克木与苏联公民阿利杜格利木娃格乌格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费问题;并提出“今后中国一方同外国另一方离婚的案件,一般不再判生活费或抚养费;要判也一次给付清”的办法。经本院与外交部、公安部、最
    2023-07-19
    107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最新
    劳动仲裁争议调解法的内容是:1、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2、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等。一、劳动者遇到劳动纠纷可以报警吗劳动者遇到劳动纠纷的情况下,显然是可以报警处理的,但如果不涉及到违法犯罪是的话,是不受理的。劳务纠纷是劳动纠纷的一种,出现劳务纠纷的时候,当事人报警警察是不会受理的,当事人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劳务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
    2023-03-04
    239人看过
  • 最新劳动争议案由包括哪些
    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一、劳动争议的范围有哪些明确劳动争议的范围,对于依法受理和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合法、及时、公正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总结多年来劳动争议处理的实践,明确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法有哪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按照以下几个方式解决:(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2)调解程序。双方不愿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起,仲裁申诉时效中止,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在30日内结束调解。
    2023-06-05
    247人看过
  • 劳动争议的最新解释知多少?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已经于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这个解释虽然只有短短的十八条,但充分的认识《解释二》对于设立、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是有必要的。总的来说,《解释二》主要是从程序上明确了当事人如何依法维权,如何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给劳动者设置一个便捷、有效的司法保护程序。广大劳动者对于劳动法设置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依法维权渠道可能不是很熟悉,也不是很习惯,产生纠纷往往找错了解决的部门,错过了仲裁的时机;甚至有些劳动者不知道法律设置的维权途径,而采取了一些过激的手段,甚至于暴力追索工资等错误和违法的做法,不仅不能讨回本属于自己的权益,相反把自己放在了劣势的地位,损害了自己的权益。而《解释二》的出台便于广大劳动者准确理解掌握劳动法的规定,促进依法维权。《解释二》第一条明确了对劳动者利益关系甚巨的劳
    2023-04-22
    416人看过
  • 最新劳动争议案件案例介绍
    一、劳动争议案件案例杨某于2008年3月进入某食品公司工作,工作岗位为操作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工作期间,食品公司没有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14年6月24日,杨某以食品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食品公司邮寄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食品公司主张其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的原因是其本人曾向单位写了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的保证书,所以未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在于杨某本人,不同意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仲裁委审理后认为,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缴纳手续。二、分析杨某于2008年即进入食品公司工作,虽然写了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的保证书,但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双方的义务,《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2023-04-13
    449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诉讼最新规定
    一、劳动争议证据规则责任有哪些规定?1、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2、没有证据或者提供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告知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积极、诚实举证。3、在履行合同争议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4、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5、主张仲裁时效中断、中止的,应对引起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6、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对决定所
    2023-06-10
    317人看过
  • 最高法关于劳动争议问题汇总
    ▲关于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竞合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所指的雇佣关系是狭义的雇佣关系,不包括《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关系。第十二条指的劳动关系则是《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关系。第十一条第一款和第十二条分别规范了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下,雇员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伤害时如何主张权利的问题。因此,不存在此两种情形下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竞合问题。▲关于《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应如何理解的问题关于《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应如何理解的问题。经研究认为,此条未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是在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期间,才可解除劳动关系,而规定的是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当然,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以此发生争议的,可依照法律规定程序予以解决。以上供参考。▲关于“公司挂靠车辆的
    2023-04-29
    313人看过
  • 最高院劳动争议案例解决方式都有什么
    一、劳动争议处理途径第一,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尤其是工伤待遇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首先进行协商,以达成解决方案。这是最为常见的、也往往是双方都容易接受的。事实上,矛盾不太尖锐的工伤待遇争议,常常都是以这个程序来解决的。对职工来讲,尤其要注意使用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因为发生工伤的职工,往往还要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如果过分强调用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可能会为今后的工作带来不便。当然,我们并不是说要对用人单位作不恰当的妥协,而是想要强调,协商是双方最易接受,效果也最好的方式。第二,调解。就是企业调解委员会对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从法律、法规的规定看,这并不是必经的程序。但它对于劳动争议的解决却起到很大作用,特别是对希望继续留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来说,能够通过调解来解决劳动争议,也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选择。第三,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不经
    2023-04-12
    233人看过
  • 最新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范本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范本甲方:XXX乙方:XXX兹就甲方与乙方有关劳动合同等劳动纠纷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一、对于未能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宜,甲方已经充分理解到自己的做法确实存在一定问题,并给乙方造成了不良影响,甲方对此向乙方表示歉意。二、因校区搬迁,用工岗位进行调整,因此从_____年_____月起甲方不再继续聘用乙方,并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三、补偿办法1、考虑到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实际情况,甲方经研究决定向乙方按在甲方工作的实际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乙方最近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进入甲方工作,工作年限为_____年_____月,最近一月工资额为_____元整。因此,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整)。甲方支付
    2023-04-28
    145人看过
  • 关于最高院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意见有哪些
    关于最高院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意见有:(一)用人单位辞退已提出辞职申请的劳动者是否要承担违法解除责任(二)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三)《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能否同时主张违约金和赔偿金。一、在单位工作6年被辞退,怎么补偿如果劳动者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违规制度被用人单位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要承担举证的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3-03-31
    101人看过
  • 最新!最高法院发布关于 construction 工程司法解释的意见
    为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最高法院公布刑九时间效力问题司法解释2015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全文见三版),就2015年11月1日以后审理的刑事案件具体适用修正前后刑法的有关问题作出相关规定,该《解释》于2015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64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解释》明确,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的,不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2023-07-16
    468人看过
  • 最新劳动争议起诉模式的要点
    劳动争议申诉最新模式要点原告:XXX,女,身份证:XXXXXXXX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委托代理人:XXX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XXXXXXXXXXXX被告:XXXXXX公司地址:XX区XX路XX号,XX市法定代表人:XXX诉讼请求书1判决书确认被告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效,判决被告继续与原告履行劳动关系至少至哺乳期结束,即:,至2015年10月5日止2.被告被判刑支付原告2013年12月31日至判决生效日期间的工资(税后月平均工资1740.85元)
    2023-05-07
    64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以法院强制程序追诉权利人的权利的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 更多>

    #仲裁时效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和劳动争议最新的诉讼时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5
      劳动法诉讼时效是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奥迪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
    • 劳动争议向最高法院什么样的程序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4-06
      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 最高人民法院公民意见和建议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2
      法律卫士,社会良心。公平自在人为,道义成就所托。铁肩担道义妙手著华章捍卫正义,维护公平问世间谁人替天行道男子汉唯你做恶除奸您用能说会道的嘴巴让一些清白的人,返回社会!专业知识精品德素质高义正辞严锄强扶弱,剑胆琴心济困扶危。国泰于法正,民安于律师清执法为民一生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捍卫正义,维护公平扬善退恶,仗义执言敬业正直,无愧标兵优质服务,为民解忧。
    • 最高院公布送达意见意见对全国什么影响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5
      在《意见》颁发前,有效送达的条件非常苛刻。简言之,之前送达的规定如下:在第一次送达法律文书时,法院需要确定被告人的所在地。为保证被告人能够收到文书,需要采取相关措施,例如被告人需要签署邮件回执并且该回执需要送回法院,否则送达将会被认定为无效。被告人需要完成一个书面表格来提供之后收取文书的地址(送达地址确认书)。法院会将确认书中的地址作为有效的送达地址考虑。如果被告人下落不明,法院会在报纸等公众媒体
    •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最新执行意见是怎样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9
      最高法院执行局最新执行意见规范的执行程序被称作是“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关系到生效法律文书能否实现,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一段时期以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执行难问题凸显,导致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无法及时实现,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