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方擅自改变房屋面积的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22:01:18 135 人看过

一、什么是面积误差

我们通常称面积误差为房屋缩水,实际上表现形式各有不同,房屋面积不但有缩水,还有涨水。有些是交房时房屋建筑面积与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不符,比如前边案例所提到的这位买受人的遭遇;有些是套内使用面积与约定的不符,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使用率问题。在房屋预售活动中,开发商声称自己房屋的使用率为75%,结果最后只有70%,这就产生了误差,就会在买卖双方之间产生纠纷;有些则是因为公摊面积的问题,可能购房者最后得到的建筑面积与预售合同约定面积相符,但是由于公摊面积增加,相应地其套内建筑面积必然减少。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公摊面积绝对数不变,但某些不应该被公摊的建筑也被作为公摊面积,消费者也会受到损害。

实际上,在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划(试行)》中明确规定:商品房若按套或单元出售,则其销售面积为购房者所购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而套内建筑面积又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之和。而其中任何一个面积组成部分出现误差,都称为面积误差,都会给购房者带来损失。

如果我们在购房过程中预先估计到了这些问题出现的可能性,则完全可以想办法避免由于面积误差带给购房者的损失。

二、如何确定公摊面积

不管采用何种形式购买房产,房价款中都会包含公摊面积价款。就是说,公摊建筑肯定是计入成本与价格中的。实际上,大部分的面积误差纠纷往往是由于公摊面积的计算问题引起的。

(一)公摊建筑面积究竟包括哪些内容呢?

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第8条、第9条的规定,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它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二)公用建筑面积的计算原则

公摊面积包括上述内容,但并不是所有上述内容都能够作为公摊建筑面积。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三)公用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

最终需要公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是指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后的剩余面积,可以摊入购房价款中。此外,其他公共建筑部分的面积不计入公摊面积,其成本也不计入购房价款中。

消费者在购房时,可以看一看作为合同附件的公摊规则等,如果出现不应计入面积的部分可以要求剔除。

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第10条、第11条的规定;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按以下方法计算:

将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分摊系数为: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计算如下:

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乘以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得到购房者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另外,在房地产开发商售楼时,政府有关部门将会通过一定的审批、监管程序,核准其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每一位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建筑面积数乘以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也可以得出该购房者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三、购房者与开发商就房屋面积大小出现纠纷时,由谁来测量面积误差

有些消费者凭感觉认为自己购买的房屋面积少了或多了,有的则自己测量。由于测量房屋的面积较为专业和复杂,所以一般房屋买受人自己测量的结果难以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证据。

那么,什么样的机构做出的测量结论才具有权威性呢?

不久前,国家建设部、国家测绘局颁布《房产测绘管理办法》规定,从2003年5月1日起,只要有相关测绘资质的单位,都可以承担测绘业务。如果购房者觉得所购房屋面积不合理,自己可以委托国家认定的房产测绘成果鉴定机构测量面积,作为与开发商交涉的法律依据。

四、经有关部门测量确认面积存在误差的,应如何处理?

在房屋销售过程中,经有关部门测量确认房地产开发商存在擅自改变房屋面积的事实,房屋面积存在误差的,对此的处理则应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交付的房款价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因本办法第24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实践中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

一是合同中有关于面积误差的约定时,不管该约定的面积误差是否在3%以内还是以外,均应依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处理方式处理。

二是合同中没有关于面积误差的约定,则应参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上述规定予以处理,这样既可以达到维护合同效力的目的,有利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又可以最大限度地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实现公平,对双方的合法权益予以同等的保护。但如果预购方无力再支付超出约定面积的房款,则应根据双方的意愿进行协商,如果预购方坚持要求解除合同的,应该解除合同。

三是合同中有按竣工后实际面积计算的条款,则应看竣工后面积改变的大小是否在一般建筑面积应有的误差范围之内。因为这一条款的真实意思是允许预售方修建房屋的面积在建筑行业允许的误差范围内与约定面积有一定的差异,但并不是允许房屋面积可以不加限制的任意扩大。如果增加的面积是在正常的误差范围内,预购方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而应支付增加面积的款项;如果增加的面积超过正常误差,则应参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上述规定予以处理。

所以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最为可行的办法就是在合同中对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各个因素做出明确的约定,如果超出一定幅度,则买受人享有退房、得到补偿,不多付款等有利的条件,这样一般可以减少买受人的额外负担或者减少买受人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7: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租客遇到房东擅自入屋,应该如何应对?
    非法侵入住宅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在租赁期间,如果房东未经租客同意,擅自进入租客的出租房屋,导致租客遭受损失,这种行为就属于非法侵入住宅。在租赁期间,如果房东未经租客同意,擅自进入租客的出租房屋,导致租客遭受损失,这种行为就属于非法侵入住宅。非法侵入住宅,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房 东 非 法 入 侵 , 租 客 该 怎 么 办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是双方签订的,租赁双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合法使用房屋。若房东非法入侵,租客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措施:1. 立即报警:若房东非法入侵,租客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请求处理。报警后,公安机关会及时处理并保护租客的合法权益。2. 寻求法律援助:租客可以咨询当地法律援助中心,了解相关法律
    2023-09-02
    457人看过
  • 房屋拆迁应该如何认定面积
    被拆迁房屋领有建设主管部门发给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领取产权证件的,在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内,据实确定该房屋的建筑面积。租赁合约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可以实地测量,也可以按照公式计算房屋的建筑面积。一、农村二层或多层房屋拆迁合法面积怎样判定房屋征收拆迁活动中,拆迁方一般会以房屋权属证书上的标注的面积为准,以此作为拆迁房屋面积的计算依据。对于没有登记在册的房屋,可依据相关建房批准的文件上面积为准。没有任何权属证明的,就需要评估方入户实地进行测量。在实际的房屋拆迁过程中,对于无权属证明的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而无法取得赔偿,实际上无证建筑并不等同于违法建筑,对于无证、翻建、扩建等情况征收方都必须进行具体调查,比如房屋的建设年限,无证原因等。另外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多层房屋的补偿,会根据各地方政策的不同而定,例如,根据当地法规规定,宅基地只允许建造4层,那么4层以上均为违建,所以在建房时需要
    2023-06-24
    125人看过
  • 房屋面积哪些地方不应该算入房屋面积
    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年代,房子大不大直接影响到房屋总价。有钱就买大一点的房子,缺钱就得选小户型,买房时购房者总是得细细掂量每一平方的面积。然而,面对专业的房屋测绘规则,你真的了解你家房子的面积怎么算吗?其实,房屋的这些部位都不该算入房屋面积,买房时可千万别花冤枉钱!首先,你要搞懂谁来测量房屋面积我们的购房合同上一般会注明房屋的公共面积和房屋面积等等数据。一般这些数据都是由房产测绘师测量的,其测定的特定范围是房屋以及房屋相关的土地。其次,你要搞懂房屋的公用面积包括哪些?一般共用面积指的是,业主共同使用或占有的建筑面积,主要分为以下四种:1)建在幢内并为本幢服务的信报间、警卫室、消防控制室等管理用房。2)建在幢内并为本幢服务的水电等相关设备房。3)公用墙,例如外墙,户与户之间的分隔墙等未计入套内墙体面积的其他墙体水平投影面积。4)幢内门厅、大厅、通道等公共通行建筑部位。最后,我们来看看哪些不应
    2023-05-31
    325人看过
  • 擅自改变注册商标如何处罚
    一、擅自改变注册商标如何处罚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商标注册人自行改变其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即属于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对注册商标作局部或较轻微的改动(如改变商标文字部分的字体,或在不改变图回形主体的前提下对图形部分作某些变动或增减等)的,属于《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述的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二、共同申请商标注册应如何确定代表人商标注册共同申请人应协议选定其中之一作为代表人,如果没有指定代表人,商标局将以申请书中顺序排列的第一人为代表人。由于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申请人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在商标注册审查过程中,如果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需要和有关申请人联系,以及确定有关
    2023-06-08
    482人看过
  • 擅自更改合同如何处理
    擅自更改合同的对其他合同当事人没有约束力,造成对方损失的,还需要赔偿对方损失。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需要办理公证吗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书不需要办理公证。双方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并不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可以增加对双方的约束力。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证法》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二、违法合同可以拒绝吗违法合同可以拒绝。如果公司确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拒绝签字。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023-03-07
    151人看过
  • 交房时面积出现变化,应如何处理?
    交房时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同是正常的,如有偏差应按合同里的约定处理。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里有约定,应按照合同里的约定处理。如果双方没有进行约定,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处理。分别为:1、误差值在3%的,按照约定价格结算,此时买方申请解除合同时,法院不予支持;2、误差值超过3%的,买房请求解除合同时,法院应予支持。宅基地面积错了怎么办可以重新量算,找大队的主管领导帮自己验看。或者找第三方测量计量单位帮自己测量。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由于城镇住宅大多是房地产开发商建造的楼房故一般住户不涉及宅基地概念,现今的宅基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
    2023-07-02
    449人看过
  • 无预售许可证卖房赔偿应该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九条之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无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是否有效因商品房预售施行预售许可证制度,只有开发商持有预售许可证明,具备预售许可证,其与买受人签订的预售合同才是有效的,否则,合同有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风险。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明确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为有效。根据该条规定,如果在买受人向法院起诉之前,商品房预售人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也可以认定预售合
    2023-07-06
    153人看过
  • 女儿擅自领证,父母应该如何面对?
    女儿不经父母同意领证也是合法婚姻。由于征得父母的同意不是结婚的必要条件,只要没有法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就是合法的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三百四十六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同意女儿由李抚养同意女儿李由李抚养,但是李应保证女儿由其亲自抚养,不能送交其父母抚养;保证使其接受良好的教育;保证给予足够的关心与呵护,使其身心都能得到健康的成长与发展,否则我可变更抚养关系孩子年幼,一直由我照顾和看管,李对孩子又不管不问,我一直不能参加工作,生活基本上全靠我父母、哥哥及朋友资助,目前我没有太多的经济能力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因此,我只能保证支付女儿每月300元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三百四十六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023-07-20
    446人看过
  • 开发商不具备销售许可证预售的房屋该如何处理
    现有的法律、地方性法规中并没有关于“认购书”的法律概念,也没有买房前应当签订“认购书”的法律规定。因此,签订“认购书”并非买房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可能,买房人在确定要购买的项目后,最好不签认购书而直接签订购房合同。这样可以避免在与开发商就合同条款进行的谈判中,因认购书中的约定特别是定金问题而使自己陷入被动。认购书究竟属于什么性质的文件?应该具备哪些内容?是否有法律效力?在本市房地产交易实践中,通常认为:“认购书”是具有意向书性质的法律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有:1、相关各方如出卖人、买受人、代理人等的主要情况;2、认购物业(楼盘)的情况;3、房屋的价款;4、付款方式;5、认购条款等内容。而且,“认购书”通常还要双方签字盖章。具备上述内容及形式后,尤其是“认购书”中约定了买卖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后,一般说来,“认购书”就其表述的内容具有了一定的约束力,并具备了相应的法律效力,中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规
    2023-06-13
    249人看过
  • 擅自卖房:夫妻应该如何应对?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不能绝对定论为无效或有效,须综合判断:1.如果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购房人与卖房夫妻也不熟悉,判断该买卖行为有效一般不以经过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2.如果房产登记在二人名下,判断该买卖行为有效一般要以经过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举证责任在购房人,即购房人要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即应以购房人是否善意、有偿作为条件。但是,如果产权已经转移,就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买方)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没有对财产进行分割的情况下,部分共有权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例外的情况是,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夫妻一方对财产的处分是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优先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夫妻一方擅自处理房产合同有效吗夫妻一方擅自处理房产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
    2023-07-20
    70人看过
  •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的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的处理办法:若该房产为双方共同所有的,不知情的一方可以追回房产,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除外。若该房产为出卖方个人财产的,则另一方无权提出主张。一、离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不能卖吗?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
    2023-03-20
    108人看过
  • 如何擅自改变薪酬结构?
    由于经营上的问题,王先生所在的公司决定将员工的薪酬结构由原来统一的月薪制改为“底薪+提成”制。所有员工都有业绩和销售目标。他们只有完成任务才能得到全额报酬。王先生想问,在这种情况下,他该怎么办(王先生成为全职员工后还没签合同,但他留着月薪条)。公司因为经营问题决定改变员工的薪酬结构是必然趋势,与经济效益挂钩。主要公司将浮动奖金与利润、销售额和投资回报率等关键业务指标挂钩。公司实现经营目标后,将发放浮动奖金。合理的薪酬计划将实现经营目标所获得的利润盈余作为奖金基金。许多公司从年终利润中支付奖金。建立合理的浮动薪酬结构,将有助于该计划成功后公司薪酬水平的提高。同时,也有助于管理者将企业的重要信息传递给员工,最终实现双赢然而,薪酬制度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事先讨论和商议。只有当它被大多数人接受时,它才能被实施。因为从开始工作到现在,员工已经习惯了按时领取固定工资的做法。不管工资多少,至少
    2023-05-07
    203人看过
  • 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产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离婚后房子归男方是否可以卖离婚后房子归男方可以卖。离婚后房产归一方所有的,房屋就属于个人的财产,财产所有人对个人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离婚后归男方的房子,男方是可以卖的。夫或妻在共同财产上的处置权是平等的,但一方卖房应与另一方进行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卖房,第三人是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且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合同有效。二、离婚时,养老保险金未到期该怎样分割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属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
    2023-02-27
    255人看过
  • 买下商品房后发现产权面积与预售面积不一样如何处理
    产生的原因大致可概括为:1.测算方法不当会造成计算出的面积不准确。2.建筑物的某部分改变设计或在施工过程中建筑物的某部分未按原设计施工。3.竣工后的房地产部分公用面积功能改变或服务范围改变。4.测量误差。在房产测量过程中,由于测量人员使用的测量仪器、丈量工具的精确度,以及测量人员的观测误差、气温等外界环境影响,都会产生相应的测量误差。如果出现面积不一致情况,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注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
    2023-04-21
    86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预售方擅自修改房屋面积属于违约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07
      首先,有合同约定依约定。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其次,合同未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交付的房
    • 预售方擅自改变房屋面积该怎么办,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07
      预售方擅自改变房屋面积的,按照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进行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并且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应当据实结算房价款,超过3%的,买受人可以退房。
    • 房屋面积与房屋预售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如何办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19
      商品房面积与约定不符,合同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下列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为3%以内(含3%),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为3%以内(含3%)部分房价由买受人按约定价格补足
    • 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是否违法, 能否退还房屋的建筑面积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6
      1、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3.0.18部分的规定,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开发商对阳台面积的计算符合国家规定。 2、如开发商变更规划或设计,应履行通知义务,否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88号)第24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
    • 擅自预售商品房怎么处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经过法律程序预售商品房,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