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中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7:45:54 469 人看过

公平,是法的古老的价值命题,而效率则是现代社会赋予法的新使命。效率和公平是收购立法的两大价值目标,有学者认为,效率与公平是社会发展中的一对矛盾。在处理二者之间的矛盾时,应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有学者认为,公平和效率是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社会价值。一方面,以效率为标准配置社会资源,促进经济增长,增加社会财富总量,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实现高层次的公平,即共同富裕。另一方面,如果把效率绝对化,不考虑公平,就可能导致收入悬殊、两极分化,造成社会不稳,影响以致从根本上损害效率。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的本意是通过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从而实现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并实现共同富裕。但这种提法没有考虑到,效率和公平是相辅相成的,把任何一方置于从属地位或对立面,都可能产生事与愿违的结果。[3]笔者认为,我们不能说公平和效率孰轻孰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和效率具有矛盾性,更具有一致性。我国的收购立法应兼顾收购效率和少数股东权益保护,而不宜确立收购效率优先于少数股东权益保护原则。否则,必然有人打着效率优先的幌子,在上市公司收购市场大发不义之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5: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上市公司收购相关文章
  • 《公司法》的新理念:效率与安全的平衡
    公司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的设立,在给投资人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还可以给国家带来税收,给职工个人带来收入,给社会增加就业。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建立公司是整个社会效率提高和社会福利增长的因素。因此,包括《公司法》在内的整个商法不仅以社会本位作为立法的理论基础,而且将效率作为首要的价值追求,这与1993年制定的《公司法》将国有企业改制的平稳过渡作为首要任务而形成的立法理念大不相同。新《公司法》在这方面的修改主要体现在公司组织形式制度和资本制度上。在公司组织形式上,为解决投资人期望独立投资、独立经营的需求,《公司法》增加了自然人和法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类型。“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58条第2款)由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公司,可以解决原《公司法》要求有限公司必须有两个以上股东的低限而导致的大量挂名股东、隐名股东甚
    2023-06-05
    185人看过
  • 另一家上市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
    上市公司收购有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要约收购:(1)持股比例达到30%.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或者协议、其他安排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30%(含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2)继续增持股份。在前一个条件下,投资者继续增持股份时,即触发依法向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的义务。只有在上述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时,才适用要约收购。釆取协议收购方式的,协议双方可以临时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协议转让的股票,并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银行。釆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转化为要约收购。上市公司收购与合并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公司合并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如果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而被吸收的公
    2023-07-06
    108人看过
  • 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社会保险属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其待遇既要同个人对社会的贡献挂钩,以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又要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公平。三、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原则社会保险不同于完全由政府提供资金的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等制度。要享受社会保险的待遇,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也就是说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规定的社会保险费,才能享受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一、社保断缴会清零吗社保断缴不会清零。但是社保断缴可能让个人所享受的一些保障资格被清零,例如社保断缴后,在断缴期间个人就无法享受医疗报销保障,生育保障、失业保障也可能受影响,另外部分城市买房落户资格因社保断缴而受影响。社会保险具有的五个特征如下:1、保障性,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劳动者在其失去劳动能力之后的基本生活,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2、法定性,就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待遇的享受者及其所
    2023-06-21
    124人看过
  • 拟上市公司上市后能否被上市公司收购?
    拟上市公司可以收购再上市。拟上市公司收购其他公司再上市的,需要在收购活动结束三年后才能申报上市。上市狭义的意思是指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增发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广义的上市除了公司公开(不定向)发行股票,还包括在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交易,以及新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上发布/推出。一、收购公司的条件包括什么收购公司的条件包括:1、对象条件,上市公司收购的对象是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即公司发行的公司股票,由投资者持有,不包括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持有的股票和公司发行的股票;2、市场条件,上市公司的收购必须在证券交易场所的帮助下完成。证券交易场所是依法设立的,经批准的证券交易或交易场所,分为集中交易场所和场外交易场所;3、规则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持有上市公司发行外国股票百分之五以上的大股东必须履行一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并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继续购买公司股票。
    2023-03-23
    440人看过
  • 总公司上市 子公司有关系吗
    母公司上市后,对子公司有一些利好的影响,但是,母公司上市对子公司的其他股东而言,受益的几率会很少。因为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而成立子公司时,是母公司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大家只是在子公司享有平等的权益,不享受母公司的权益。发行的股票是母公司的股票,投资者买的也是母公司的股票,而非子公司股票,所以从这方面来说,上市对子公司的其他投资者不会有大幅股本升值的空间。一、集团公司法律特征有哪些?1、集团公司的法律地位:集团公司是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其法律地位为母公司(也称支配企业)。2、集团公司的组织形态:集团公司的组织形态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形态: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3、集体公司是混合型控股公司。除对子公司实际控制外,本身还直接进行经营活动,在法律上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控股公司的规定。4、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基本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基本关系是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即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东,子公
    2023-03-10
    499人看过
  • 公司收购与合并并购企业之间是什么关系
    在我国公司收购与兼并的关系在于:1、相同之处,公司收购与兼并均属于公司合并的一种、均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2、不同之处,被收购的公司法人人格不一定消灭,而被兼并的公司法人人格一定消灭。一、资产重组的意义是什么?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控制者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或对设在企业资产上的权利进行重新配置的过程。在我国的企业改制中,“资产重组”是使用频率很高的一个术语,但对“资产重组”概念的使用却十分混乱。在西方相关经济管理词典和有关文献中却根本找不到“资产重组”的词汇。西方经济管理词典上有的是企业兼并和收购。在西方,通过兼并和收购,实现企业的资产重组。并购是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常见的一种经济现象。一般说来,资产重组有三种模式:一是扩展型重组,是公司进行资产规模和业务范围扩大的一种方式,包括兼并企业(含合并)、收购
    2023-06-22
    72人看过
  • 上市公司能否成为收购公司?
    收购不是必须在上市公司之间,也可以收购未上市的公司。依收购人是否为多数,可将其分为独立收购人和多数收购人。独立收购人又称为单独收购人或单一收购人,独立收购人与其他收购人之间不存在事实上或法律上的协同关系,而以自己的名义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进行收购。因此,收购不是必须在上市公司之间。非上市公司收购流程1、意向性洽谈;2、双方尽职调查;3、商定收购协议条款;4、双方股东会决议;5、签订正式收购协议;6、必要时还需审计、评估和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7、涉及国资的,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是国资审批;8、涉及外资的审批;9、其他特殊项目涉及的政府审批;10、现金收购支付收购价款,其他方式收购按照协议办理相关支付手续;11、验资;12、工商变更。《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条公众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
    2023-08-12
    94人看过
  • 上市公司收购的当事人
    上市公司收购
    上市公司收购是一项复杂的交易,牵涉到收购人、目标公司、目标公司股东、目标公司董事会等各方当事人。这些当事人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各不相同,其中处于主要地位的是收购人和目标公司股东。收购人是指通过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获得或者试图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承担信息披露、发出强制性收购要约等义务。但收购人往往通过某种安排和其他人一起购买目标公司股份,以规避这些义务。为防止出现该情形,一些国家和地区上市公司收购制度大都引入了一致行动人的概念。综观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有关规定,一致行动人是指通过某种安排,互相之间积极合作,通过其中任何人取得某公司股份以取得或巩固对公司的控制权的人。一致行动人的概念存在以下特点:存在行动的合意、取得一个目标公司的投票权、积极地进行合作、以获得或巩固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为目的。我国《披露办法》也对一致行动人做
    2023-02-17
    361人看过
  • 上市公司大股东收购子公司
    1、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议案》;2、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布《关于吸收合并子公司的公告》,披露合并事项的基本情况及确定合并基准日等相关信息;3、发布《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4、合并各方进行审计;5、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6、股东大会通过合并事项后,签署《吸收合并协议》;7、通知债权人;8、调整账目、财务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9、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权属变更登记、工商变更、修改公司章程;10、被合并方注销手续。一、公司并购会影响到公司股价吗?公司并购会对公司股价造成一定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
    2023-06-22
    178人看过
  • 房屋私权平等保护与拆迁效率的关系
    在立法中,“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被视为城市房屋拆迁立法的三个目的之一,而且常常是首要目的。显然,在这里,私权平等保护与追求“城市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目的之间存在着平等与效率的矛盾。效率是什么?效率是经济学上的概念,效率的价值判断首先是经济学上的判断。而经济学上的判断对法学的判断有着重要的影响,“谁都不能不知道或者注意到经济学的法则,因为它们实际支配着法律与立法对象的很大部分”,“法律的内容,有很大部分是关于经济的事件,因为法律是一种量器,是利益效用及财富的比率。”从经济学家的观点来看,效率概念与对经济生活中所有成员福利状况的关切有密切联系。根据世界著名的经济学家维尔弗雷多?帕累托(1848-1923年)极有影响的“帕累托最优配置”理论,如果没有一个人可以在不使任何他人境况变坏的条件下使得自身境况变得更好,那么就必须关注资源的有效配置。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一个人使得自身境况变好的惟一途径
    2023-04-23
    148人看过
  • 新三板公司并购与公众上市公司的并购的区别
    一、公司并购区别介绍根据申万宏源证券[0.00%资金研报]并购私募融资部总经理洪涛介绍,在信息披露上,传统上市公司只要超过被并购公司10%的股权,必须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多次“举牌”,多次披露。而新三板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不需要那么频繁和详细。另外新三板的并购不区分显示权益变动报告,即没有5%至20%之间,或20%至30%之间的权益变动报告,而主要是做统一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这与上市公司按照比例披露有明显区别。此外,在收购方面,传统上市公司的收购,超过30%要进行要约收购,全面要约收购带有某种强制性,而在新三板挂牌公司不强制进行全面要约收购,仅仅是尊重公司资质原则,按公司章程由股东大会表决来决定下一步动向。二、两者总结目前从资本市场所处的地位而言,新三板与沪深交易所一样都是处于全国性资本市场的位置。而魏玮说“新三板具有充分的市场化特点,挂牌公司叫‘非上市公众公司’,在法律地位上比同上市公司,减
    2023-06-19
    426人看过
  • 法与社会效率和社会公平
    1.1993年的>着重保护的是国有企业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部>,着重强调国家的利益。这必然不利于融资,降低公民投资的积极性。从社会契约论的角度分析,我们每个人都和国家达成一个契约,契约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具有平等性,而此时,契约双方显失公平,公平的天平向一方倾斜,这就会造成利益受损失的一方积极性不高,不愿意投入到社会进步的洪流当中,最终还是会损害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2.法律配置上的效率意味着:在整个法律价值体系中,效率价值通常居于优先位价,是配置社会资源的首要标准。公司设立门槛过高,会造成这样一种情况,即在社会大部分人处在“中产阶层”或“低产阶层”时,法律只允许“高产阶层”设立公司,从而有更多的机会创造出更多的财富,这也显然是不公平的。在现代社会中,法以权利为本位,而不是以义务为本位。同属于社会中的人,法律应当最大限度地赋予每个人设立公司的可能性。正如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新制
    2023-06-05
    289人看过
  • 公司法中关于公司上市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二十一条本法所称,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第一百二十二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一百二十三条上市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一百二十四条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第一百二十五条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06-01
    137人看过
  •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和公告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和公告】第八十六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2023-06-09
    262人看过
换一批
#证券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法定方式,取得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发行在外的股份,以实现对该上市公司控股或者合并的行为。 它是公司并购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实现公司间兼并控制的重要手段。在公司收购过程中,采取主动的一方称为收购人,而被动的一方则称为被... 更多>

    #上市公司收购
    相关咨询
    • 公司抵押与收购公司有关系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4
      公司抵押贷款与你本人收购公司股权之间没有矛盾。因为你收购的是其他股东的股份,而抵押贷款的贷款人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问题的关键看三点,一、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否就是本次股份的出让股东?二、控股股东发起的贷款行为是否在程序上吻合公司章程规定?三、抵押而来的贷款是否处在公司的有效控制之下,用途是否为公司经营的必须?你要警惕的是,大股东在撤出之前,为公司经营带来不可测的不负责任的风险。你有必要让律师介入你
    • 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的法律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10
      上市公司收购方式包括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两种。 1、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全面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部分要约)。 2、协议收购是指投资者在证券交易场所之外与目标公司的股东(主要是持股比例较高的大股东)就股票价格、数量等方面进行私下协商(相对公开市场而言,而非黑
    • 公司收购中的劳动关系继受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8
      我国《公司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明确规定公司资产收购(营业转让)中的劳动关系继受问题,这属于立法空白;《劳动合同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该条中的“等情况”需要进进一步明确。具体到本案,要先看转让合同中员工方面的具体约定,然后才能决定怎么维权。
    • 上市公司收购与其他上市公司参与企业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有哪些内容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27
      为落实《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了五个与之配套的文件。这些配套文件的出台,构建出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东信息披露的完整体系,保证了《收购管理办法》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这五个配套文件分别是:《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
    • 2019上市公司收购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9
      收购上市公司有两种方式: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向目标公司(即公开收购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以市值价格购买自己想收购的股份,在达到法定比例时,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发出书面意思表示,并按照其依法公布的收购要约中规定的收购条件、收购价格、收购期限等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要约收购无需事先征得目标公司管理层的同意。协议收购是指收购方根据协议规定的收购条件、收购价格、收购期限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