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表现形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2 02:40:47 166 人看过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情形有:1.交付不能;2.交付迟延;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4.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承担;5.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6.关于绿化、配套设施以及装潢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责任承担。

违约行为的特点是什么

第一,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关系中的当事人。违约行为仅限于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也就是说违约行为的主体具有特定性。这一特征从根本上说,是由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决定的。根据相对性原则,只有合同当事人才有可能构成违约,而第三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行为。

第二,违约行为是以有效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在违约行为发生时当事人已经受到有效合同关系的拘束。如果合同关系并不存在(如尚未成立、已被解除、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则不可能发生违约行为,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基于合同请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违约行为在性质上都违反了合同义务。合同义务主要是由当事人通过协商而确定的。在特殊情况下,法律为维护公共秩序和交易安全,也为当事人设定了一些必须履行的义务。尤其应看到,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还负有注意、忠实、协作、保密等附随义务。可见合同义务不限于当事人所约定的义务,而且包括了法定的和附随的义务,违反这些义务都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第四,违约行为在后果上都导致对合同债权的侵害。违约行为不同于侵权行为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侵权行为是对绝对权(如物权、人身权)的侵害,而违约行为则是对相对权即合同债权的侵害。由于债权是以请求权为其核心的,债权的实施有赖于债务人切实履行其合同义务,因此债务人违反合同义务必然会使债权人依据合同所享有的债权不能实现。所以,任何违约行为都导致了对债权人的债权的侵害。

违约行为包括了各种不同的类型,如不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等,各种违约行为发生后,行为人如不存在着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0: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情形有哪些?
    1、房屋存在的一般质量瑕疵;此类纠纷较多,如房屋的墙体、顶面、地面等部位存在着一些瑕疵,但一般不影响使用。2、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3、附属设施质量不合格;4、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约定;5、小区配套设施不符合合同约定等。二、因房屋逾期交付问题发生的纠纷此类纠纷也时常发生,处理这类纠纷首先要查清导致逾期交付房屋的责任在哪一方;其次要查清实际逾期交付房屋的时间;第三要查清合同约定的逾期交付房屋的赔偿责任。三、因面积误差问题发生的纠纷此类纠纷有超出约定面积和不足约定面积两种情形,此类纠纷的处理也有两种方式:1、合同对面积的误差没有特别约定,这类纠纷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2、合同对面积的误差有约定,按双方合同的约定处理。实践中往往双方约定:面积误差处理为合同单价不变,总房款按测绘部门实际测绘的面积具实结算,多退少补。四、
    2023-03-26
    150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情形有哪些?
    1、房屋存在的一般质量瑕疵;此类纠纷较多,如房屋的墙体、顶面、地面等部位存在着一些瑕疵,但一般不影响使用。2、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3、附属设施质量不合格;4、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约定;5、小区配套设施不符合合同约定等。二、因房屋逾期交付问题发生的纠纷此类纠纷也时常发生,处理这类纠纷首先要查清导致逾期交付房屋的责任在哪一方;其次要查清实际逾期交付房屋的时间;第三要查清合同约定的逾期交付房屋的赔偿责任。三、因面积误差问题发生的纠纷此类纠纷有超出约定面积和不足约定面积两种情形,此类纠纷的处理也有两种方式:1、合同对面积的误差没有特别约定,这类纠纷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2、合同对面积的误差有约定,按双方合同的约定处理。实践中往往双方约定:面积误差处理为合同单价不变,总房款按测绘部门实际测绘的面积具实结算,多退少补。四、
    2023-06-18
    96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形式都有哪一些
    1、预期违约。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期违约形态与一般合同基本一致,可分为两种具体类型:(1)预期拒绝履行,指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至前,一方当事人以言辞或行为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其将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2)预期不能履行,指在合同履行期届至前,有情况表明或一方当事人根据客观事实发现另一方当事人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2、实际违约。主要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届期不能履行债务和届期拒绝履行债务两种。此处不能履行和拒绝履行均发生在履行期届满后,其最终反映形式为迟延履行或不履行。迟延履行包括债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3、不适当履行。
    2023-02-04
    273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情形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1、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除非出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交付迟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给付,实际应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将房屋交付使用,二是交付产权过户手续。此两种的给付迟延,只是给买受人造成某些经济损失,或遭受某些不方便,这些一般可主张违约赔偿即可获取补救,所以法律不应提供直接解约权。买受人只有在行使催告后,方可行使解约权。在此中,出卖人可主张某些不可抗力事由为抗辩。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4、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
    2023-05-02
    181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卖方违约有哪些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的情形有:1、交付不能;2、交付迟延;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4、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承担;5、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6、关于绿化、配套设施以及装潢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责任承担。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法律法规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款项,经催告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5、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6、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
    2023-02-22
    310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情形有哪些?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如房屋,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不能履行以订立合同时为标准,可分为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前者可构成合同无效;后者是违约的类型。2、延迟履行。又称债务人延迟或者逾期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其构成要件为:存在有效的债务;能够履行;债务履行期徒过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人未履行不具有正当事由。是否构成延迟履行,履行期限具有重要意义。3、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包括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等。不完全履行与否,以何时为确定标准?应以履行期限届满仍未消除缺陷或者另行给付时为准。如果债权人同意给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消除缺陷或者另行给付,那么在该宽限
    2023-05-01
    26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有哪些表现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16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的情形:1、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除非出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交付迟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给付,实际应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将房屋交付使用,二是交付产权过户手续。此两种的给付迟延,只是给买受人造成某些经济损失,或遭受某些不方便,这些一般可主张违约赔偿即可获取补救,所以法律不应提供直接解约权。买受人只有在行使催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都有哪些表现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10
      房屋买卖合同违规的,则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因为法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买卖双方因为房屋买卖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彼此返还,而且如果合同无效是由于一方过错导致的,则另一方有权要过错方赔偿;如果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违约的表现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13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的情形有: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 房屋买卖中的要约邀请有哪些表现形式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3
      商品房买卖中的要约邀请是指“商品房销售广告”,即广义上的商品房销售的商业广告,包括媒体广告,如报刊上的印刷广告、广播电视广告和招贴广告;寄送的售楼书及各种宣传材料:施工现场的广告牌;样板房展示品等。商品房销售广告中的“说明和允诺”就是要约邀请的内容,其主要表现形式有: (1)向购房人提供某些购房优惠或附带赠送礼品的说明。如提供银行按揭贷款并给予一定的折扣,赠送车库、花园、家具、厨具、电话等。 (2
    • 房屋买卖中的要约邀请有哪些表现形式?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2
      商品房买卖中的要约邀请是指“商品房销售广告”,即广义上的商品房销售的商业广告,包括媒体广告,如报刊上的印刷广告、广播电视广告和招贴广告;寄送的售楼书及各种宣传材料:施工现场的广告牌;样板房展示品等。商品房销售广告中的“说明和允诺”就是要约邀请的内容,其主要表现形式有: (1)向购房人提供某些购房优惠或附带赠送礼品的说明。如提供银行按揭贷款并给予一定的折扣,赠送车库、花园、家具、厨具、电话等。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