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一方当事人能否转让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17:12:51 425 人看过

建筑合同一方当事人能转让。建筑合同的转让要求建筑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并且合同中并未约定合同不可转让,一方当事人转让合同的,必须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一、民法典解除股权转让合同有合理期限吗

解除股权转让合同有合理期限,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的期限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二、合同转让时仲裁协议对受让人的效力如何

1、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完毕前,合同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将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2、最高人民法院在1998年5月12日的法经(1998)212号函中对此予以确认:合同的转让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所签订的仲裁条款对受让人和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此问题采取了与上述瑞典最高法院相似立场,即当事人对此问题未作其他约定,则债权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的,仲裁协议对受让人有效。但在受让债权债务时,受让人明确反对或者不知道有单独仲裁协议,则仲裁协议对债权债务的受让人不产生拘束力。

三、个人股份转让合同需要按手印吗

股权变更登记是需要股权转让协议书的。

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起生效。

至于办理工商登记中的股权转让登记只有宣示性,并不对合同的生效产生影响。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加按手印不作为必要条件。

因此,为了确保股权转让协议的合法有效,合同当事人一定要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签名或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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