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白山市实施〈吉林省城市建设监察办法〉细则》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6:53:43 105 人看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企事业单位:

现发布《白山市实施〈吉林省城市建设监察办法〉细则》,请遵照执行。

白山市实施《吉林省城市建设监察办法》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设监察工作,规范城市建设监察热潮管理行为,保证城市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根据《城建监察规定》和《吉林省城市建设监察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监察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城市建设监察,包括城市规划监察、市政工程监察、公用事业监察、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园林绿化监察。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市的城市建设监察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城市建设监察工作。第五条城建监察工作应当遵循以事实为根据,坚持有法必依、热潮必严,违法必究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第二章监察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各级城市建设监察机构,具体先例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监察职能。其组织机构设置为:市设支队,县(市、区)设大队,镇设支队;规划、市政、公路、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专业管理部门,可根据热潮工作的需要设立专业监察大队和中队。

第七条市专业监察大队和县(市、区)城市建设监察大队,在业务上受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的指导;县(市、区)专业监察中队和建制镇监察中队,在业务上受所在县(市、区)城市建设监察大队的指导。

第八条各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规模、人口和依法行政的需要,配备相应的城市建设监察人员。

第九条城市建设监察机构的基本职责

(一)宣传、贯彻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依法监督、检查和指导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管理文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对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理。

(三)负责对城区的基建工地临时占道、挖掘道路、临时亭棚和摊点的设置等进行审批和管理。

(四)协调和配合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违反城市建设管理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城市建设监察职能,做好城市建设监察工作。

第十条城市建设监察机构按照职责分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分别对下列活动实施监察:

(一)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的监察。对城市规划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二)实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损坏道路、桥涵、排水设施、路灯、防洪堤坝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二)实施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监察。对影响、损坏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和对城市客运交通营运、供气安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以及城市节约用水等实施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四)实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监察。对操作坏环境卫生设施、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五)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对损坏城市绿化、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树木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第三章监察执法

第十一条城市建设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可行使监察检查、调查取证、裁定处理、决定执行的职权。

第十二条城市建设监察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十三条城市建设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持行政执法证,佩戴城市建设监察统一樗,自觉接受监督,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十四条城市建设监察机构和城市建设监察人员在监察执法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城市建设监察热潮程序规定进行。城市建设监察执法程序,分为简易执法程序和一般执法程序。

第十五条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处罚轻微,且当事人没有异议的行政案件,按照很容易程序处理。

1、向被查处的违法、违章者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佩戴统一樗,表明身份。

2、向违法、违章者说明道理及所违法、违章事实,并责令其即行改正。

3、现场作出处理决定,执行现场罚款的,在收缴罚款金时必须交给被处罚人(单位)相等金额的罚款单据。

4、处理完毕,及时填写查处违法(章)情况登记表。

第十六条一般执法程序分为登记立案、调查取证、裁定处理和送达执行四年阶段。

第十七条凡应立案的案件必须登记造册,经城建监察机构主要领导批准后予以立案,并指定两名以上专人查办;未经城建监察机构领导批准,办案人员不得任意撤销或终止案件。

第十八条对管理相对人正在实施的违法、违纪行为,应责令即停止。

第十九条经批准立案的案件,承办人员应迅速勘验现场,查明违法、违章事实,并分别对违法、违章行为的目击人、受害人、知情人以及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和取证。

第二十条在调查取证后,对事实有出入或证据不足,不需要追究责任的案件,应当及时撤销;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需要追究责任的案件,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隐瞒事实,拒不交待,但证据确凿,主要事实情节清楚,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得当,应当定案处理。

第二十二条城市建设监察机构对于重大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理,应当由集体讲座决定,必要时应报上一级监察机构批准。

第二十三条城市建设监察人员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城市建设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贪污实施监察,不得推诿或放弃执法职权,不得超越职权或滥施处罚。

第四章监察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城市建设监察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城建监察工作,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二)具有中等以上文化程度,经过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勤政。

第二十五条城市建设监察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和执勤规范。

第二十六条各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城市建设监察机构的领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城市建设监察的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根据城监察人员的考核标准和培训计划,对城建监察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城建监察人员的执法水平。

第二十七条各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应当健全和完善城建监察机构通讯、交通工具等设施和设备建设,保证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八条城市建设监察人员在监察工作中拒绝履行法定职责,放弃热潮职权,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以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佥权益的,由城建监察机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开除监察队伍;触犯刑律的,称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城市建设监察机构和监察人员贪污没收的财物,必须全部上缴同级财政,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统一罚没票据。

第三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九九六年二月十四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8: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拒绝履行相关文章
  • 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建设厅、省监察厅制定的关于加速吉林省有形建筑市场建设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政府同意省建设厅、省监察厅制定的《关于加速吉林省有形建筑市场建设的若干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关于加速吉林省有形建筑市场建设的若干规定(省建设厅、省监察厅2000年6月)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促进我省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运行,确保建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建设工程质量,遏制建设工程承发包领域中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滋生,促进我省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一、有形建筑市场是提供建设工程集中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的企业法人单位。有形建筑市场的建立,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经济实用、量力而行、模式多样的原则,从实际出发,不要在场地规模、设施等方面盲目攀比。二、有形
    2023-06-10
    375人看过
  •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指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文号:五府〔2006〕42号发布日期:2006-10-24执行日期:2006-10-24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五指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五指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海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审计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接受市审计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是指以财政性资金和其他政府资源投资或者以财政担保融资为主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第三条审计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对基本建设项目,预(
    2023-06-07
    273人看过
  •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城市绿化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三章保护与管理第四章罚则第五章附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三门峡市城市绿化实施细则》业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二OOO年三月二十二日三门峡市城市绿化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城市绿化事业持续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促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和《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三门峡市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设计、建设、保护和管理。第三条市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城市绿化工作。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四条城市绿化建设作为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五条
    2023-06-10
    220人看过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近几年来,我省城市建设得到全面发展,城市面貌有了很大改观,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在发挥城市整体功能,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我省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加快我省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城市是一定区域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的中心,是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载体。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和经济建设的持续发展,抓好城市管理已成为我省各城市人民政府面临的一项紧迫的战略任务。各级政府要正确处理好城市管理与城市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方便市民生活的关系,努力建设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备、环境优美、市容整洁、管理有序、方便生活、有利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为实际上述目标,省政府要求各城市市长和分管副市长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各主管部门要同心协力
    2023-06-10
    329人看过
  • 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实施城市供热经营许可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建委、建设局(公用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城市供热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的要求,现将我省城市供热实施经营许可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换发城市供热《经营许可证》2004年6月1日前从事城市供热经营并取得供热资质证书的企业,向当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资料换发《经营许可证》:1、申请报告;2、2002年以来工作业绩及当前企业经营状况;3、原资质证书的正、副本。通过审查达到《条例》规定标准的,由当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经营许可证》。原资质证(含国家颁发的资质证)和各市自行设立的资质证一律作废。二、申请城市供热《经营许可证》根据《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今后凡新办供热经营企业须申请城市供热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准参与经营城市供热活动。申请《经营许可证》的供热企业向当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经
    2023-06-10
    99人看过
  •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加快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直各委办局:《玉林市加快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000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玉林市加快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细则第一条《玉林市住房补贴暂行办法》(玉政发[1999]46号)已于1999年8月9日颁布。为贯彻好玉政发[1999]46号文件,加快我市住房分配货币化进程,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各单位都要严格执行“从1998年12月31日开始,全市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规定,不得再用单位住房建设资金以单位名义进行住房建设(除廉租房外),然后将新建住房继续进行实物分配,也不得以高于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进商品房,然后以实物形式分配给职工个人,或按房改成本价出售给职工个人。任何单位不得新征土地集资建房。即使是单位原有的空置土地,如果不符合城市规划,也不得集资建房。第三条必须严格执行住房补贴的申报、审
    2023-06-10
    97人看过
  •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西省城市维护建设实施细则》等4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经2005年9月1日省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二○○五年九月六日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江西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江西省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办法》、《江西省犬类管理试行办法》、《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作如下修改。江西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一、第二条修改为:“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中一种税、二种税或三种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二、第十一条修改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纳税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未按
    2023-04-22
    498人看过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文号:沪府发[2004]41号发布日期:2004-10-25执行日期:2004-10-25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市土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房地资源局),负责本市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的日常管理和重大问题的协调。第三条由市房地资源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编制本市土地储备三年计划,作为编制土地储备年度计划的依据。第四条本市新增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供应,原则上应当从储备土地中选择,并优先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第五条本市的滩涂围垦,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照《上海市滩涂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和本市土地开发整理的有关规定实施。滩涂围垦成陆并经验收合格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实施储备。第六条市土地储
    2023-06-10
    497人看过
  •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小型汽车号牌竞价发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佛山市小型汽车号牌竞价发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二月九日佛山市小型汽车号牌竞价发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满足我市广大群众对小型汽车号牌的需求,保证小型汽车号牌竞价发放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从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在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出发,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由佛山市小汽车号牌竞价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市财政局、公安局配合做好小型汽车号牌的竞价发放工作。第三条小型汽车号牌竞价发放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佛山市小汽车号牌竞价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拍卖行向社会公开拍卖,收入全额上缴市财政(收入分配方案另定)。第四条拍卖
    2023-06-08
    275人看过
  •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文号:筑府发〔2008〕54号发布日期:2008-3-28执行日期:2008-4-1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贵阳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贵阳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的监督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在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进行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均应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是指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对已竣工的建设工程进行规划确认的行政行为。第四条贵阳市城乡
    2023-04-22
    419人看过
  •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电力建设资金的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征收电力建设资金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7〕111号)精神,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实施办法。一、电力建设资金从一九八八年一月一日起在全省征收,作为地方电力建设的专项资金。二、对所有企业(包括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用电以及向省外输送的电力均征收电力建设资金。三、电力建设资金的征收标准为每度用电量二分钱,由用户随电费缴纳。外省用电由省电力主管部门统一与有关省市电力管理部门结算,其征收标准另行确定。对农灌用电暂时免征,化肥生产用电暂实行减半征收。四、电力建设资金由省统一组织征收,各地、市、县和部门不得重复征收。五、电力建设资金由省电力主管部门负责向用户随电费收取,按月汇总缴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单立帐户,专款专用。由省计划委员会按照国家计划和地方情况统一管理安排。六、使用电力建设资金建设的项目,按国家集资办电的有关规定,地方投资的部分,产权归地方所有,并按此比
    2023-06-07
    59人看过
  •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出租营运车辆管理的通告
    为了加强市区出租、营运车辆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维护出租营运市场秩序,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现通告如下:一、对未经市城市客运管理部门批准的营运车辆,责令立即停止非法营运活动,违者罚款5,000元至30,000元。二、对擅自进入市区从事客运经营的外籍营运车辆(包括不在指定地点返程载客的外籍车辆),罚款5,000元至30,000元。三、外籍出租营运车辆,必须按规定地点停车待客,违者罚款20元至500元,可并处吊扣1个月以下驾驶证。四、在市区内行驶的长途客运车辆,不准随意停车上下乘客,不准随意设点待客,违者罚款200元,可并处吊扣2个月以下驾驶证。五、在市区内营运的大、中型客车,必须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站点按规定停靠(各站点只准停留1台车辆),违者罚款200元,暂扣车辆3天。六、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停车场点停车时,车辆必须有序停放,违者罚款100元,可并处吊扣1个月以下
    2023-04-23
    78人看过
  •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城市建设投资体制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154个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不相符合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2年8月27日实施日期:2002年8月27日)废止为了进一步改革城市建设投资体制,开放投资市场,逐步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的多元化投资体制,使城市建设逐步形成“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资金良性循环机制,现就有关部门通知如下:一、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益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城市建设使用国有土地,除按国家规定经批准仍实行划拨的外,其余一律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有期限出让制度。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其它增值收益归当地政府所有,全部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管理,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地)县人民政府负责,不得逐级下放。城市规划区内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政府统一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方可有偿出让,任何单位和个
    2023-04-22
    341人看过
  •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八年五月二十九日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三日)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执法质量,进一步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监察厅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55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重要意义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与违法
    2023-06-06
    27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拒绝履行是指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拒绝履行构成的条件: 1、须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存在这是拒绝履行的前提条件; 2、须履行仍为可能... 更多>

    #拒绝履行
    相关咨询
    • 吉林省吉林市白山市江源区产假包括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17
      法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延长60天。法律规定:《吉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41条:符合法律,法律规定结婚,生育夫妇,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奖励和福利待遇:(1)依法登记结婚的员工,享受结婚假期15天(2)女员工在生育状况证明书上增加产假60天,同时给予男性护理假期15天(3)儿童在16岁前进入(园)、入学、就医等,其费用由父母所属公司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4)员工在享受结婚假期、产假期间、护理假期
    • 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2016年休产假预计产假是多少天?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17
      法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延长60天。法律规定:《吉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41条:符合法律,法律规定结婚,生育夫妇,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奖励和福利待遇:(1)依法登记结婚的员工,享受结婚假期15天(2)女员工在生育状况证明书上增加产假60天,同时给予男性护理假期15天(3)儿童在16岁前进入(园)、入学、就医等,其费用由父母所属公司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4)员工在享受结婚假期、产假期间、护理假期
    • 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县网上违章能办理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12
      1、需要扣分的违章在网上无法缴纳的,能在网上缴纳的违章就是不用扣分的。 2、罚款金额超过200元的,属一般程序,需违法行为人或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和交强险至违法行为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3、交警现场开的罚单,不允许网上缴费。 4、驾驶人记分已满12分或处罚该笔违法后满12分的不能在网上自助进行非现场处罚和缴纳罚款。
    • 吉林省白山市临江市有违章网站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04
      第一步:非法处理。 1、路面上工作的警察当场发行的简易处罚决定书,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者必须持有第三银行联),从发行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银行缴纳罚款,过期不缴纳罚款的,每天罚款金额的3%不得超过罚款金额。 2、因违反交通规则行为被路面上班的警察依法拘留汽车的,违反交通规则行为者必须持有汽车拘留证明书。本人的驾驶执照(依法拘留驾驶执照和没有驾驶执照的本人的身份证)和汽车驾驶执照(或收据和合格证)15
    • 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人口福利待遇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17
      法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延长60天。法律规定:《吉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41条:符合法律,法律规定结婚,生育夫妇,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奖励和福利待遇:(1)依法登记结婚的员工,享受结婚假期15天(2)女员工在生育状况证明书上增加产假60天,同时给予男性护理假期15天(3)儿童在16岁前进入(园)、入学、就医等,其费用由父母所属公司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4)员工在享受结婚假期、产假期间、护理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