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什么是执行判决失职罪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犯罪构成一般是指:
1、犯罪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2、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观方面是过失。
4、犯罪主体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二、判决失职罪如何量刑
对执行判决失职罪应这样定罪量刑:在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应以执行判决失职罪定罪。行为人犯此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如何判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判刑: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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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执行法院判决失职罪与决定失职罪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28(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严。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四)、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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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滥用职权、裁定失职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6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裁定失职罪、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执行判决;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裁定滥用职权罪〗在执行判决,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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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失职罪与执行判决裁定有什么区别?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24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要件: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2.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 3.客体要件:客体是侵犯了司法程序以及司法活动; 4.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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