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如下: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
2.一方受有损失。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如甲投资兴建广场,邻近乙的房屋价值剧增,乙获有利益但未给甲带来损失,乙对甲而言不成立不当得利。
3.利益与损失的因果关系。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是指受损人的损失是由于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
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致他人损失,之所以成立不当得利,原因在于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称为“没有合法根据”。
二、不当得利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不当得利的管辖法院的确定:
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因此,不当得利案件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三、被起诉不当得利会对信用有影响吗
不当得利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返还不当得利,只要返还就不会对自己有任何不良影响,更不会影响征信。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收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民法典》第985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还受损失的人。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称为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人称为受害人或受损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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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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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管辖,不当得利的法院管辖怎么规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5不当得利案件的管辖地就是被告住所地。 但如果是因为侵权行为产生的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地的法院也可以管辖 你之所以想在财产转出地法院管辖是想减少诉讼成本但如果不是侵权行为,财产转出地不是被告 住所地那么就该地法院就没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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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案件的管辖权不能确定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13不当得利案件应当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不当得利还涉及房地产的,也可以由房地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不当得利案件的确定与一般民事案件相同,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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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于不当得利案件的管辖是如何规定的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7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包括: 1.一方受益。是指因一定事实,使一方的财产总额增加。财产的增加包括积极增加和消极增加。对利益的认定是整个不当得利制度的核心,利益的范围很广,不仅包括金钱,还有劳务及使用权等权益的增加,如财产利益上负担的消灭。 2.他方受损。所谓受损,是指因一定的事实使财产利益的总额减少,既包括积极损失,也包括消极损失。即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和应得财产利益的减少。 3.一方受益与他方受损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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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的法院管辖具体该怎么确定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02不当得利的法院管辖如何确定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一、不当得利的概念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比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