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包括哪些,其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1:01:00 477 人看过

一、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如下: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

2.一方受有损失。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如甲投资兴建广场,邻近乙的房屋价值剧增,乙获有利益但未给甲带来损失,乙对甲而言不成立不当得利。

3.利益与损失的因果关系。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是指受损人的损失是由于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

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致他人损失,之所以成立不当得利,原因在于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称为“没有合法根据”。

二、不当得利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不当得利的管辖法院的确定:

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因此,不当得利案件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三、被起诉不当得利会对信用有影响吗

不当得利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返还不当得利,只要返还就不会对自己有任何不良影响,更不会影响征信。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收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民法典》第985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还受损失的人。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称为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人称为受害人或受损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债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6日 22: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当得利相关文章
  • 如何确定不正当竞争法院管辖
    1、级别管辖的确定: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已经批准可以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受理。2、地域管辖的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一、行政诉讼级别行政管辖如何确定确定行政诉讼中级别管辖的办法: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国务院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二、名誉权侵权行为地应如何认定?名誉侵权行为地应当为侵权行为人作出名誉侵权行为
    2023-02-28
    390人看过
  • 不当得利的法院管辖有什么规定
    不当得利管辖地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不当得利举证责任1、民事诉讼法上通常采用的举证规则是权利主张者举证,也就是通常说的“谁主张,谁举证”。2、在特殊情况下却采用由否认主张者举证,其理由主要在于在部分案件中只有通过举证责任倒置才能更好实现实体真实,体现公平原则的要求。3、基于不当得利的4个构成要件,在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权利主张一方应当对前3个构成要件予以证明。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1、一方获得利益2、他人利益受到损失3、一方获得利益与他人利益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一方获得利益及他人利益受到损失无法律上的原因
    2023-06-01
    214人看过
  • 不当得利之债管辖法院是哪里
    因不当得利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并且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不当得利之债的认定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判断受益人是否受有财产利益,一般以其拥有的财产或利益和如无与他人之间发生利益变动所应有的财产或利益总额相比较而决定。凡是财产状况或利益较以前增加,或者应减少而未减少,为受有利益;既有得利又有损失的,损益抵销后剩余有利益的,也为受有利益。2、一方受有损失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
    2023-03-16
    162人看过
  • 不当得利管辖法院可以约定吗
    不当得利管辖法院不可以约定,必须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判断受益人是否受有财产利益,一般以其拥有的财产或利益和如无与他人之间发生利益变动所应有的财产或利益总额相比较而决定。凡是财产状况或利益较以前增加,或者应减少而未减少,为受有利益;既有得利又有损失的,损益抵销后剩余有利益的,也为受有利益。2.财产
    2023-03-25
    247人看过
  • 不当得利争议案件该由哪种法院管辖
    一、不当得利争议案件该由哪种法院管辖不当得利案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不当得利成立条件是什么不当得利成立条件如下: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2.一方受有损失;3.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三、不当得利是夫妻共同债务吗需要看该不当得利的用途,共同债务的内容有: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
    2023-08-21
    431人看过
  • 2024民法典构成不当得利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民法典构成不当得利的条件包括哪些1、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1)一方获得利益,指因一定的事实,增加其财产总额;(2)他方受损失,指因一定事实而使其财产总额减少;(3)取得利益与受有损失间有因果关系,即受损是取得利益所致,取得利益是因,受有损失是果;(4)没有合法依据,即取得利益无法律上的根据。无法律上原因就是欠缺给付目的,给付系为一定目的而对他人的财产有所增益。给付行为因欠缺目的,而构成不当得利,可以分为几种类型:一是自始无给付目的;二是给付目的嗣后不存在;三是给付目的之不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
    2023-12-13
    414人看过
  • 有哪些司法解释不当得利由哪个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同一诉讼的几名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内的,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当得利案件应当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只有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能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与一般民事案件管辖的确定相同。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其管辖审理。仲裁执行司法解释规定是由哪个法院管辖?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
    2023-08-08
    183人看过
  • 侵害名誉权需要哪些证据,其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一、侵犯名誉权需要的证据以下侵犯名誉权的证据应该注意收集: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2.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1)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或法人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证据。如报道内容的原始载体。(2)虚构事实,含沙射影,对他人进行诽谤的文学作品。(3)以口头、书面或暴力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贬损他人人格的证据。可举出证人证言、书面材料。(4)以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的方式诋毁他人名誉、信誉,损害他人尊严的证据等。3.证明侵权事实造成损害后果的证据,如单位处分,当事人精神受打击患精神病,法人经济效益滑坡等证据。4.被告如主张免责,应提供其没有过错,或没有损害原告名誉权的证据。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依据和清单。二、侵犯名誉权管辖法院侵犯名誉权管辖法院一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名誉权案件属于侵权案件,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
    2023-05-06
    307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管辖包括指定管辖如何确定?
    根据规定行政处罚的管辖包括指定管辖:行政处罚的指定管辖是上级行政机关指定下一级行政机关对某一具体的违法行为行使处罚管辖权的活动。根据本条规定,行政处罚的指定管辖适用于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场合。所谓对管辖发生争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政处罚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发生相互推诿或者争夺管辖的现象。目前,由于我国行政处罚主体众多,相互之间的职责权限界定不清,加之行政管理的外在环境的影响,行政处罚中“争权夺利”的倾向一时还难以根本消除,因此,行政处罚管辖争议发生的可能性是很大的。从以往的实际情况看,常见的行政处罚管辖争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同一行政区域的不同业务部门之间发生的争议,如同属一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技术监督部门依照各自的部门法律规定,争抢某起“造假”案件的处理权;(2)不同行政区域的相同业务的部门之间发生的争议,如甲省的计生主管部门和乙省的计生主管部门分别依照本地区的计生管理法规和流
    2023-02-14
    389人看过
  • 不当得利的管辖权法院怎么判断?
    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民法典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比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一、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收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还受损失的人。”正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当利益应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依照法律规定,不当得利能引起不当得利之债。所以,不当得利是一种法律事实,是债的发生根据。二、侵占罪和不当得利的区别1、概念不同:不
    2023-06-25
    275人看过
  • 成立要件中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2、一方受有损失,是指因有一定事实而使得财产总额减少;3、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是指受到损失是由获得利益的人造成的后果;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没有合法的根据取得利益致别人损失,之所以成立不当得利,原因在于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质权的成立要件和对抗要件(一)票据与公司债权交付作为成立要件,背书作为对抗要件1、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质权图册样,以票据出质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以公司债券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以债券出质对抗公司和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登记作为成立要件1、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2、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
    2023-07-03
    304人看过
  • 专利侵权诉讼管辖法院包括哪些
    一、什么是专利侵权诉讼专利侵权诉讼是指当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专利权利被他人侵犯时,在掌握一定证据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途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二、专利侵权诉讼管辖法院包括哪些审理有关不服专利机关决定的诉讼案件的司法机关仅限于北京市中级、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为第一审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为第二审法院。审理其他专利纠纷的诉讼案件的司法机关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经济特区的中级、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
    2023-03-17
    280人看过
  • 货款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哪些法院具有管辖权
    一、货款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哪些法院具有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一)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五)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确定好了欠款纠纷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权,就需要为诉讼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材料。二、进行贷款纠纷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薄、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
    2023-04-23
    481人看过
  • 立案管辖包括哪些
    一、立案管辖包括哪些管辖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两大类。审判管辖又分为:普通人民法院的审判管辖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管辖。立案管辖解决的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问题;审判管辖解决的是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各级人民法院、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以及专门人民法院在审判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问题。二、立案管辖不科学,造成管辖误区据刑诉法第十八条规定,该罪由公安机关立案管辖。然而该罪不论从犯罪的客体、客观方面,还是从主体来讲均符合职务犯罪特点,有权管理特定款物的只能是从事公务或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该罪在现行刑法中归入侵犯财产罪也不合理,挪用特定款物罪其实质是将特定款物挪作其他公用,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专款专用制度,而不是财产权,挪用特定款物罪其实质就是滥用职权、符合职务犯罪特点。事实上,由于它具有职务犯罪特点,这一犯罪往往是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中发现的,而公安机关却无从知
    2023-06-16
    255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不当得利
    相关咨询
    • 不当得利管辖,不当得利的法院管辖怎么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5
      不当得利案件的管辖地就是被告住所地。 但如果是因为侵权行为产生的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地的法院也可以管辖 你之所以想在财产转出地法院管辖是想减少诉讼成本但如果不是侵权行为,财产转出地不是被告 住所地那么就该地法院就没有管辖权。
    • 管辖法院如何执行不当得利?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10
      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2、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3、不当得利依据不同标准可以作不同划分,最基本的划分是依据不当得利是否基于给付行为而发生,将其分为给付不当得利与非给付
    • 不当得利案件的管辖权不能确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13
      不当得利案件应当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不当得利还涉及房地产的,也可以由房地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不当得利案件的确定与一般民事案件相同,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法院对于不当得利案件的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7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包括: 1.一方受益。是指因一定事实,使一方的财产总额增加。财产的增加包括积极增加和消极增加。对利益的认定是整个不当得利制度的核心,利益的范围很广,不仅包括金钱,还有劳务及使用权等权益的增加,如财产利益上负担的消灭。 2.他方受损。所谓受损,是指因一定的事实使财产利益的总额减少,既包括积极损失,也包括消极损失。即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和应得财产利益的减少。 3.一方受益与他方受损之间
    • 不当得利的法院管辖具体该怎么确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02
      不当得利的法院管辖如何确定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一、不当得利的概念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比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