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与分公司签订合同诉总公司可以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8 21:02:48 74 人看过

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可以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起诉时,一般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是“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

一、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

1.概念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2.联系与区别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二、分公司主要特征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如果分公司申请了营业执照后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签订合同,如果分公司没有申请营业执照那么就不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那么分公司因为没有独立的财产是不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所以也是可以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当分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后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民事责任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7日 11: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总公司相关文章
  • 签订合同是分公司主张以总公司名义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看,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只是其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
    2023-04-03
    125人看过
  • 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效力
    一、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效力1.分公司在其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通常被认定为有效。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时,合同相对方有责任审查分公司是否获得了总公司的授权,并明确授权的范围和额度。2.如果合同相对方未能事先审查分公司的授权情况,那么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可能会存在效力问题。3.然而,即便分公司在没有总公司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这样的合同并非无效,而是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二、审查授权与效力待定1.在审查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授权关系时,合同相对方应当仔细审查总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以确保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具有合法的代理权。2.如果合同相对方未能审查授权情况或未能确认分公司的代理权,那么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可能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相对方可以催告总公司在合理期限内对合同进行追认。3.如果总公司未作出追认表示,则视为拒绝追认,合同将无效。4.合同相对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注
    2024-04-17
    398人看过
  • 总公司可以否替代分公司订立合同
    可以的,总公司代替分公司签署合同是合法的,公司在成立发展有一定规模之后可以成立分公司,若是分公司在成立之前,就已经规定了总公司有权替其签署合同,那么在分公司注册成功之后,总公司才能代替分公司去签署合同,也即正常情形下,总公司是能代替分公司的。《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024-05-14
    57人看过
  • 一直与总公司签的劳动合同现改成与分公司签可以吗
    当涉及到将劳动合同转移至旗下的子公司时,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必须先行结束与现有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接着再与新的雇主签署就业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您完全有权重新制定劳动合同,同时也需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原雇主与当事人之间所延续的工作年限和由此产生的相关权益和责任。然而,采用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这一方法进行处理可能会对两家用人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带来不便。另外,对于新雇主而言,他们可以单方面解除与当事人的劳务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
    2024-05-16
    318人看过
  • 签总公司与分公司合同的区别
    与总公司和分公司签合同区别是签订主体不同,因为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了,分公司它是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面来签订的合同的,区别不大,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024-04-25
    344人看过
  • 合同和总公司签,社保分公司缴可以吗
    一、合同和总公司签社保分公司缴可以吗可以,因为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2.联系与区别(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二、子公司与分公司主要区别是什么《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与
    2023-03-15
    35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总公司分公司都可以签署吗
    劳动合同总公司分公司都是可以签署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看,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只是其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一、分公司有哪些特点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
    2023-06-24
    383人看过
  • 投标用总公司合同用分公司签可以吗
    一、投标用总公司合同用分公司签可以吗投标用总公司合同用分公司签是不可以的。总公司中标以后由分公司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不符合招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以最终的签约人应该是中标人。《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二、可以同时和两家公司签订合同吗同时和两家公司签合同不违法,但是需要两家公司都同意;如果有其中一家公司不同意有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则在公司知道后可以因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而且不
    2024-01-12
    454人看过
  • 总公司委托分公司签订合同协议
    总公司能和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签订合同的前提是分公司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地位,也就是说分公司能够有营业执照,能够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自己不能与自己签订合同。一、分公司未经授权签订合同效力有吗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未获授权情况下签订合同的效力是有效的。因为分公司也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总公司的授权属于内部事务,不能拿内部事务对抗善意第三人。只有在第三人明知分公司没有授权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才是无效的。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二、分公司有签合同的权利不分公司有签合同的权利,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权利,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023-03-10
    213人看过
  • 与总公司签合同在分公司工作发工资是总公司吗
    一、与总公司签合同在分公司工作发工资是总公司吗?与总公司签合同在分公司工作发工资一般也是分公司,但是,分公司和总公司同属于一个法人主体,所以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分公司缴纳本地社保,工资由总公司发是可以的。而且只要用人单位按时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是不违反法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
    2023-06-18
    224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总公司和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吗?
    总公司能和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签订合同的前提是分公司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地位,也就是说分公司能够有营业执照,能够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自己不能与自己签订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
    2023-03-09
    491人看过
  • 劳动者签订合同和总公司还是分公司签订?
    一、劳动者签订合同和总公司还是分公司签订?雇佣方如果是分公司,分公司有独立的法人主体(有单独的营业执照),则可以直接和分公司签,没有则要和总公司签。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作为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来代表总公司和分公司员工签合同,但合同上盖的章还是总公司的。分公司不是法人,所以分公司不能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只有总公司才能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是总公司名下的子公司,那么是独立法人,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是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的。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什么事项?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
    2023-06-02
    103人看过
  • 分公司使用总公司商标需要签订许可合同吗
    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或者分公司与其他分公司之间相互需要使用对方注册商标的,应当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商标局备案。根据《商标法》第43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因此,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许可使用的商标及其注册证号;(2)许可使用的商品范围;(3)许可使用的期限;(4)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5)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6)在使用许可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上标明被许可人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一般还应包括以下内容:(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名义、地址;(2)商标使用费的数额和支付方法;(3)合同中止或解除的条件;(4)违约责任;(5)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办法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规定了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权利义务,双方都必须按
    2023-06-01
    184人看过
  • 总公司可以起诉分公司吗
    一、总公司可以起诉分公司吗母公司有权对其下属分公司提起诉讼。尽管分公司并不具备完整的法人实体地位,但是依照法律规定,它在特定范围内拥有相应的法律诉讼主体地位。在某些特殊情形中,分公司得以作为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身份出现。《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总公司可以授权分公司什么权利总公司对旗下各分支机构的权限范围应依据具体的授权委托文件进行明确规定。在总公司授予的权限范围之内,由各分支机构签署的所有合同都将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各分支机构与总公司属于同一法人实体,其生产流程、产品销售策略、资金调度及人员配置等均受到总公司的全面管理和严格监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
    2024-07-10
    8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总公司
    词条

    总公司是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总机构。总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从事经营活动。总公司对公司系统内的业务经营、资金调度、人事安排等具有统一的决定权。... 更多>

    #总公司
    相关咨询
    • 合同可以分公司合同与总公司签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26
      总部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需要符合法定程序。虽然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后获得营业执照,分公司就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中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无论是与总公司还是其他公司签订合同。
    • 不是与总公司签合同,签合同可以与分公司签合同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2
      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 可以和分公司合作签订总公司的合同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06
      不能。分公司和总公司签合同,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 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 如何在总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4-08
      《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主要有两项: 一是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还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义务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承担,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义务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
    • 与总公司签合同还要与分公司签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26
      与总公司签合同可以不与分公司签,但是总公司与分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属于独立的个体,故此若是需要,也可以同时与总公司、分公司签署同一个合同。单位由于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比较特殊,故此一般情形下并不会选择在与总公司签署合同后又与分公司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