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我市市容观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84〕16号文件精神和我市的有关规定,对庆祝节日和进行宣传活动时张挂标语的有关事项,做如下规定:
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和新年的庆祝标语,在节前三日内开始张挂,节后三日内拆除完毕。春节的庆祝标语,可在节前三日内开始张挂,元宵节后一日内拆除完毕。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逢本民族重大传统节日,需要张挂庆祝标语时,其张挂时间,由当地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上述精神自行决定。
二、党和国家的重大政治活动,如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等需要张挂庆祝标语时,按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部署办理。
三、属于一个时期中心工作,如文明礼貌月、交通安全、绿化、选举等需要张挂宣传标语时,从张挂之日起,到期满后三日内拆除完毕。
四、标语要书写正确,字体端正,字迹清晰,保持整齐完好。
五、标语要用布帐或过街横标等形式进行张挂。禁止在墙壁、电杆和其他建筑物上直接涂写或张贴。
六、属于长期性的宣传标语的设置,除了与橱窗布置结合起来的以外,均应由市容管理部门批准。
七、属于广告、寻人、换房以及调换工作等各种招贴,必须在指定的广告栏内张贴。
八、对在墙壁、电杆和其他建筑物上直接涂写或张贴者,超过规定期限尚未拆除者,以及未经批准擅自张挂长期性宣传标语者,由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中队)和郊、县市容管理委员会进行批评教育并每处罚款一元。经教育罚款仍不立即纠正者,加重处罚。
九、本规定适用于市内各区及各郊区、县城镇。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各级市容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
-
关于宣传传销活动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364人看过
-
宣传传销活动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84人看过
-
宣传传销活动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313人看过
-
宣传传销活动罪判刑规定是怎样的
80人看过
-
劳动法关于节假日加班费的规定
498人看过
-
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425人看过
交通安全是指人们在道路上进行活动、玩耍时,要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安全地行车、走路,避免发生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 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负责本单位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更多>
-
关于夸大宣传的规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11夸大宣传的处罚依据是: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使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生产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产地等进行误解。违反本规定的,依照第二十四条的处罚,经营者使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进行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告经营者,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
-
宣传传销活动罪量刑规定?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27宣传传销活动罪量刑规定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宣传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
关于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标准西藏在线咨询 2022-12-091、行为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在某些情况下,三者身份可能重叠。 2、上述主体实施了虚假宣传行为。 3、上述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达到了引人误解的程度,因而具有社会危害性。 4、主观方面,广告商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方对虚假广告负法律责任;对广告主,则不论其主观上处于何种状态,均必须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
-
关于虚假宣传的认定标准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8虚假宣传认定: 认定原则: 1、主体。行为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 2、行为。上述主体在客观上对其商品或服务做虚假广告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虚假宣传。 3、结果。上述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达到了引人误解的程度,因而具有社会危害性。 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方对虚假广告负法律责任;对广告主,则不论其主观上处于何种状态,均必须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 虚假宣传处
-
关于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8行为人宣传传销活动,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既遂的,应当按照如下标准进行处罚量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