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规避合同义务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6:00:51 107 人看过

恶意规避合同义务的法律规定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下列行为:

(一)为减少计算劳动者的工龄,迫使劳动者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通过设立关联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的;

(三)仅就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进行变更,用人单位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

(四)采取注销原单位、设立新单位的方式,将劳动者重新招用到新单位,且单位经营内容与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均没有实质性变化的;

(五)其他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的规避行为。

合同义务主要是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但现代合同法上的合同义务来源多样化,导致违约责任概念的改变。传统合同法认为仅仅只是当事人约定的义务才能称为合同义务.违反约定的义务才是违约责任。现代合同法认为,以下两种义务也是合同义务:一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必须遵守的强行性义务;二是附随义务.附随义务基于诚信原则而产生,体现在合同的履行及合同终止之后。

二、《合同法》对于一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规定是什么?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17: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保险规避债务法律规定
    一、保险规避债务法律规定《保险法》第34条规定: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简单来说,就是人寿保险、意外险、带身故责任重疾险、年金险等,除了被保人本人签字确认,其他人是无权转让或者质押的。二、保险规避债务的注意事项所谓保险避债其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债务相对隔离,并不是所有的人寿保险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实现债务隔离,至少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第一,提前做好保险财产规划。如果已经欠债,保险是无法帮你逃离你该偿还的债务。你可以在没有债务的时候,提前做好财产规划,利用保险规避未来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第二,合法性才是关键。无论你买多少人寿保险,买保险的钱,必须是合法所得,如果涉嫌刑事犯罪,法院照样可以冻结、执行保险。在财务状况恶化以后投保,也会有非法转移财产的嫌疑,保险合同有可能被判无效。第三,保险合同最好指定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则会
    2023-04-23
    381人看过
  • 我国法律对恶意串通合同后果的规定
    恶意串通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为牟取不法利益合谋实施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的合同具有以下两个特征:1.当事人双方是出于故意。因恶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的当事人都是故意的,这种故意的本质在于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来获取自己的非法利益。当然,因恶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不以行为人已经或必然获得了非法利益为必要条件。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因恶意串通成立的合同,未必都是当事人的故意,例如,当事人的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或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串通危害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订立合同,就不应认为是当事人的故意。代理人的故意足以构成恶意串通。2.恶意串通的合同是为牟取非法利益。当事人订立恶意串通的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非法利益。这种非法利益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例如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之间串通,压低标价;在买卖中,双方抬高货物的价格以获取贿赂等。恶意串通的合同一般都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是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由于
    2023-06-26
    307人看过
  • 居间合同法律规定有哪些居间人的义务是什么
    居间合同的法律规定如下:1.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如果没有如实报告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才可以要求支付报酬。没有约定报酬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3.没有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应履行如下义务:1、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2、居间人介入的义务。3、促成双方成交的义务。一、最新工程居间合同多少收费标准受法律保护工程居间合同多少收费标准受法律保护,国家并未有法条对居间合同收费标准进行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居间合同的收费标准。如果收费标准如果明显超过行业标准,且操作不符合行业规范,当事人是可以拒绝。工程居间合同在法律上没有专门的一个概念,但是根据居间合同可以知道,工程居
    2023-04-10
    220人看过
  • 什么是法律规避
    一、什么是法律规避法律规避是指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故意制造某种连接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对其不利的法律,从而使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一种行为。二、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有四个构成要件:(1)从主观上讲,当事人规避某法律必须是当事人故意;(2)从规避对象上讲,当事人规避的法律是本应适用的法律;(3)从行为方式上讲,当事人是通过人为的制造或改变一个或几个连接点因素来实现法律规避的;(4)从客观结果上讲,当事人规避行为已经完成。法律规避有时也发生在区际、人际(如不同的宗教信徒之间)的法律抵触之中。例如,按照美国国际私法,婚姻的实质成立要件,适用婚姻举行地法。美国男女两人,住密歇根州,是表兄妹,拟结婚。按照密歇根州民法,表兄弟姊妹不得互相结婚;但邻近的肯塔基州民法,不禁止这种亲属间的互婚。该两人即可到肯塔基州,按照该州的法律结婚后,然后再回到密歇根州。又如,在叙利亚,人的身份
    2023-04-24
    415人看过
  • 法律规定无权处分的意义是什么意思
    法律规定无权处分的意义是:保护所有权人和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无权处分是指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无权处分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一、无权处分合同的内容无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就他人的权利标的所为的处分行为。1、行为人实施了法律上的处分行为。具体表现为:2、行为人没有法律上的处分权而处分了他人财产。3、因行为人处分财产的行为而使行为人与相对人订立了合同。4、行为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处分行为。无处分权的合同效力待定,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对象指向的是无权处分合同,而非无权处分行为。在权利人未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未取得处分权之前,该处分合同效力属效力待定状态。三、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无权处分合同效力待定,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的有效。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债
    2023-06-19
    405人看过
  • 恶意损毁他人财物法律规定是什么?
    恶意损毁他人财物法律规定是如果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情况,那么是需要按照我们国家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对此来进行立案处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
    2023-06-23
    211人看过
  • 合同无效情形恶意串通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无效情形其中就包括恶意串通并且损害到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一)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所谓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相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也是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损国家利益时,该合同才为无效。(二)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主要有债务人
    2023-02-23
    240人看过
  • 恶意不当得利受益人的法律义务是什么?
    恶意不当得利受益人的义务是:1、恶意受益人承担更善意受让人严格的返还义务,应当返还原利益、本利益和原利益的利息;2、恶意受益人保存增加利益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允许其向权利人要求偿还或从返还金额中扣除,恶意受益人支出的有益费用只能在现有增加金额内返还或扣除;3、恶意受益人依照上述方法返还受害人利益,仍不足以弥补受害人损失的,恶意受益人应当承担赔偿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委托人是信托财产的原始所有者。在信托关系中,委托人所拥有的权利,最主要的是信托财产的授予权,即委托人可以向受托人授权,要求受托人遵从一定的目的,对信托财产进行经营、管理、使用和处理,为受益人享受信托利益尽最大的努力。同时,还保留一系列权利,主要有:(一)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的
    2023-07-03
    148人看过
  • 2023法律中规定次级债务的定义是什么
    法律中规定次级债务的定义是什么1、定义,如下所述:次级债务(SbordinatedDebt)是指固定期限不低于5年(包括5年),除非银行倒闭或清算,不用于弥补银行日常经营损失,且该项债务的索偿权排在存款和其他负债之后的商业银行长期债务。2、资本条件不得由银行或第三方提供担保,并且不得超过商业银行核心资本的50%。商业银行应在次级定期债务到期前的5年内,按以下比例折算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次级定期债务”项下:剩余期限在4年(含4年)以上的,以100%计;剩余期限在3-4年的,以80%计;剩余期限在2-3年的,以60%计;剩余期限在1-2年的,以40%计;剩余期限在1年以内的,以20%计。3、发行程序次级债务发行的程序是:商业银行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发行次级定期债务作为附属资本。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定期债务,须向银监会提出申请,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招募说明书、协议文本等规定的资料。募集方式为由银
    2023-05-31
    93人看过
  • 收购时有恶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恶意收购属于违法行为,我国公司法等法律严格禁止非法并购。恶意收购中,存在当事人有某种利益主张,而成为敌意收购的利益关系人,通过不合法的方式收购,损害弱势集体的利益。对此,我国采取严格措施打击和制裁侵权人,并对受害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恶意收购属于违法行为。我国公司法等法律建立了相关严格禁止非法并购的规定。恶意收购中,一般存在当事人有某种利益主张,而成为敌意收购的利益关系人,通过不合法的方式收购,损害弱势集体的利益。法律严格制止这种行为,并采取措施严厉打击和制裁侵权人,并对受害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恶意收购犯法吗一、恶意收购犯法吗1、恶意收购是犯法的。收购是经过收购者和目标公司股东双方的合作,通过收购目标公司股东手中所持的股份,取代其目标公司的投资者地位而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的效果即引起了股权关系的变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
    2023-06-30
    158人看过
  • 有关恶意催收的法律规定
    债权人恶意催收贷款肯定是不合法的,债权人只有在债务人不如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才能催收债务,但是不能暴力催收债务。一般来说签订贷款合同的,贷款人要按合同的要求清偿债务,如果不清偿的,债权人可以进行合法催收。招行恶意催收该去哪里投诉呢当事人若被恶意催收欠款,可以向银监会投诉、向互联网金融协会投诉或者直接向公安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
    2023-07-13
    352人看过
  • 有什么规定承揽合同附随注意义务
    承揽合同附随注意义务是定作人有协助承揽人完成承揽工作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一、承包人发包人在什么情形下可请求解除合同一、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二、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
    2023-04-02
    270人看过
  • 恶意规避工龄的后果?
    用人单位恶意规避工龄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仍应连续计算。根据相关规定恶意规避工龄的行为包括:1、为使劳动者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2、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的;等等。通过恶意规避工龄对企业有什么影响公司恶意规避工龄后果:通过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恶意规避工龄,工龄继续计算,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通过非法劳务派遣恶意规避工龄,劳动者可以拒绝劳务派遣,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他。《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2023-07-25
    57人看过
  • 恶意逃避债务是否会触犯法律?
    一般来说是有刑事责任的。法院判决后,如果债务人存在恶意逃避债务情节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要根据实际案件情节判刑,如果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如果存在特别严重情节的,会处以三年到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司恶意逃避债务能否要求股东担责看具体情况。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
    2023-07-06
    380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恶意逃避金融债务,有没有法律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14
      恶意逃避金融债务是指贷款的债务人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但是拒绝偿还债务的行为,债务人不按时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2022年法律是如何规定恶意逃避债务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30
      债务人恶意逃债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追讨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
    • 夫妻恶意串通逃避债务法律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2-19
      夫妻恶意串通逃避债务法律规定 法院可对夫妻共有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的控制性措施,夫妻双方再通过协议分割、析产诉讼或申请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方式,确认被执行人享有的财产份额以供执行。 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 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5、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
    • 民法典里的恶意逃避债务怎么定义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20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后,有无偿转让、赠与财产,或者隐匿、隐藏财产等行为,造成债权人债权无法实现的,可以认定恶意逃废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
    • 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如何解决,法律怎么规定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21
      遇到恶意逃避债务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民法典有规定,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可以认定恶意逃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