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以个人名义借款是不是一定是个人债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2 16:46:07 144 人看过

1、原则上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首先,依据法律规定,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原则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以以一方的名义借钱,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特定情况下可认定为个人债务

在下列情形中,只要夫妻的另一方能够证明存在该事实,可以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

(1)债权人和债务人已经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债权人于债务发生时知道夫妻已经约定财产分别所有的。

(3)债务人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

(4)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非法犯活动中所负债务的。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另一方是否应承担还款责任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另一方是否应承担还款责任关键看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未在借条上签字的夫妻配偶也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未在借条上签字的夫妻配偶就不承担还款责任。在明确实体权利义务时,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只要存在上述情形,就由借条上的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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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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