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欠钱人或其家人困在屋里,超过24小时就犯了非法拘禁罪
用各种手段,拿走欠钱人的财物,可能会犯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
损坏欠钱人的财物超过5000元,就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2012年8月31日凌晨,32岁的张先生和两个哥们儿在赛云台西一路的一栋住宅下徘徊。张先生看见韩某家灯开着,便上楼去敲门。张先生敲门后,韩某家的灯灭了,也没有人出来开门。这家的房主韩某,本该在7月底归还欠他的3万元,而且还用这套房子作抵押,但是张先生却始终要不回自己的钱。一点过,他再次上楼敲门,依然没有反应。张先生终于按捺不住,他觉得韩某肯定在家,干脆找来两个开锁匠,凌晨两点,韩某家的门被打开了。
这时,家里只有韩妻在。当她听到深夜的撬门声,吓得把卧室门反锁,并给住在同一个小区韩某的姐姐打了电话。
警察赶来后
他们还自认有理
张先生等人进屋后,发现卧室的房门紧锁,其他的房间里也找不到韩某。于是,他们就在客厅里喝水、抽烟等韩某出来。没多久,韩某的姐姐来了,韩某的妻子也从房间里出来。两方发生了争执,张先生又叫来了自己的哥们儿潘某来扎起。
深夜的争吵惊动了邻居,邻居报警后,警察很快赶到现场。我们不过是讨债,又不犯法,凭什么抓我们?张先生丝毫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犯法,还准备继续用这种方法逼出韩某还钱。直到他和几名哥们儿被带到了派出所后,张先生等人才知道自己的行为犯了法。
金牛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先生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四人分别被判拘役4个月20天。
专家剖析
如果讨债方法不当
很可能把自己送进班房
老赖欠钱不给,被欠钱的人是受害者,可如果讨债方法不当,很可能触犯法律,把自己送进班房。不恰当的讨债方法会触及哪些法律呢?金牛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对这些情形逐一作出解答。
情形1
将欠钱人及其家人困在屋里,不让他们出去,是否涉嫌犯罪?
检察官:这种情况可能涉及非法侵入住宅罪和非法拘禁罪,但是要将他们困在屋里满24小时,才构成非法拘禁罪。如果在非法拘禁过程中有殴打,就没有24小时的限制了。如果债主将债务人,或债务人的家人绑架,逼迫还钱,也构成非法拘禁罪。
情形2
采用敲门、打电话等方式讨债,让其不得安宁,是否犯罪?
检察官:这种方法本身并不犯法,也属于讨债常用的手段。但是如果骚扰得太厉害了,影响债务人的正常生活,债务人可以报警,或者通过居委会、当地司法所进行调解。
情形3
债主为了讨债,将其家里的东西直接搬走,或骗取欠钱人的财物,是否犯罪呢?
检察官:这两种方法可能涉及盗窃罪、抢劫罪和诈骗罪。从行为上来说,如果家里没人,把别人等值的东西拿走,并且留有字条告知,虽然触犯了盗窃罪,但在实际的处理上一般是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拿走了超值的东西,或者未告知,金额又达到一定标准,则构成盗窃罪。诈骗的情形与盗窃罪类似,如果骗来等额财物后告知债务人,则双方调解,如果骗来后不告知,或者骗来超额财物,则构成诈骗罪。然而,如果有他人在家里,并对其进行威胁,则可能构成抢劫罪。
情形4
债主带人到欠钱人家里,将家里的东西打砸一通,或者将欠钱人的私家车砸毁以泄愤,是什么性质?
检察官:如果打砸的东西价值比较高,达到5000元以上,则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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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需要下列证据: 1、借据、收据、合同等能够证明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材料; 2、原告应当提供自己将标的物交付给被告的时间、地点及交付经过的证据材料; 3、对债务担保或者连带责任人,应提供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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