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
外地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的接收条件:
1.外地来京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在京借读,应提供其父亲(或母亲)的在京暂住证、户口簿(证明其农民身份和与其子女关系)、在京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受聘合同、营业执照等)。
外来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在京申请借读工作程序仍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文件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4]50号)要求办理,对符合条件的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的来京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免除杂费和借读费。
2.其他外地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借读,应提供其父亲(或母亲)的在京暂住证、户口簿(证明子女与其关系)、在京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受聘合同、营业执照等)、在京社会保险(即“三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证明。
其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申请借读工作程序仍按照市教育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接收借读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外来人口在上海入学需要以下几证:1本单位的劳动手册2独身子女证3户口簿4居住证5综合保险缴纳明细(网上可以下载打印)6你孩子在外地学校的转学证明。
三、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普通教育工作暂行办法》(青教通字[2007]87号)规定,市南区教体局将按照统一报名、统一安排接收学校、统一安置学生的原则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1.入学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来我区小学就读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父母至少一方有在青工作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②在市南区务工一年以上;
③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市南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暂住证”;
④在市南区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⑤要插班的学生,家长要出具原学校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原学校学籍档案或复印件。
⑥小学一年级入学需符合上述1至4项规定。小学六年级原则上不安排入学。
2.入学程序
申请:在区教体局规定的统一报名时间内,城市外来务工人员持“入学条件”中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填写《市南区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申请表》。
审查:区教体局对报名学生的材料进行统一审验,符合条件的,在局属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一般在其居住地4公里范围内相对就近地安排就读学校。
入学: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持区教体局派发的安置单到接收学校报到、入学。
建档:区教体局和接收学校按学籍管理规定为接收入学的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建立正式借读学籍。(即在电子学籍系统中注明借读)
3.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7月4日、7月5日两天
报名地点:观海一路27号市南区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新湛三路教工第五幼儿园
四、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东教办发〔2004〕30号)文件规定,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需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有在我市务工一年以上的劳务合同(须经劳动仲裁部门鉴证)或工商营业执照;
2、在我市有稳定的住所(有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住合同);
3、父母至少一方有原居住地户口本、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户口证明。
五、根据青岛市教育局青教通字〔2007〕87号“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普通教育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
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父母至少一方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我市务工一年以上;
(二)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暂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三)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
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申请入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父母一方在青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二)父母一方在青暂住证;(原件、复印件)
(三)父母一方在青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复印件)
(四)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五)原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原学校学籍档案或复印件;(原件、复印件)
(六)初一入学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
三、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一)申请:学生父母填写《青岛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读申请表》,并持有关材料向居住地就近学校提出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报名、统一安排)。
符合入学条件但没有联系到接收学校的,可持有关材料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审查:接收报名的学校审查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是否符合入学条件,符合条件的,经学校签章同意后,到接收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借读手续。直接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符合条件的,一般在其居住地4公里范围内安排就读学校。
(三)入学: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持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青岛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读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接收学校报到、入学。
当年招生计划(各校填写2008年的信息)
入学服务指南[表单]
报名时间1.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2008年7月12日——13日
2.外来务工就业人员的子女报名时间:2008年7月14日
报名地点1.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报名地点:服务区所在的小学
2.外来务工就业人员的子女报名地点:杭州路小学、人民三小、洛阳路一小
所需提交材料1.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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