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中的财产处理方式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14:23:58 358 人看过

对于无效的婚姻期间产生的财产,如果男女双方对于财产处理方式事先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处理即可;如果没有约定的,则男女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处理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如果不能自行协商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这些财产,法院会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无效婚姻中的财产属于共有财产吗?

无效婚姻中的财产一般是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因为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不发生法律效力,也不会产生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20: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无效婚姻相关文章
  • 无效婚姻中无过错方如何处理?
    一、无效婚姻中无过错方如何处理?无效婚姻中无过错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确认婚姻无效。无效婚姻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一)、协议原则协议是处理财产的先行程序,只有在当事人对其财产达不成协议时,才由人民法院判决。判决应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并且处理的财产只能是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前的财产、同居中的(同居中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属于各自的收入,不能作为处理的标的。(二)、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这里所称的合法婚姻当事人即合法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在处理重婚财产时,不能处理属于合法婚姻中无过错方的财产。然而在实践中,这些财产往往无法分清,处理时应本着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处理。另外,有些重婚的
    2023-06-17
    260人看过
  • 婚姻是无效的夫妻之间的财产怎么处理
    《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按共同共有的标准进行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从本条看《民法典》在处理上适用以下原则:1、协议原则。协议是处理财产的先行程序,只有在当事人对其财产达不成协议时,才由人民法院判决。判决应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并且处理的财产只能是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前的财产、同居中的(同居中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属于各自的收入,不能作为处理的标的。2、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这里所称的合法婚姻当事人即合法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在处理重婚财产时,不能处理属于合法婚姻中无过错方的财产。然而在实践中,这些财产往往无法分清,处理时应本着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处理。另外,有些重婚的一方当事人系受骗的,无
    2023-05-06
    371人看过
  • 哪些选项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
    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是可以有双方自行协商的,如果无法协商的情况下是可以到法院起诉的。一、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1.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其中,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构成法律上的重婚;虽未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上的重婚。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均属无效。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禁止结婚的亲属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直系血亲之外的血亲,无论辈分是否相同,都禁止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主要是表兄弟姐妹结婚。3.未到法定婚龄。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是指结婚时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民法典》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二、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婚姻无效的,财产由双方
    2023-05-18
    289人看过
  • 无效婚姻中一方给另一方购买的房产怎么处理
    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按共同共有的标准进行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协议是处理财产的先行程序,只有在当事人对其财产达不成协议时,才由人民法院判决。判决应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并且处理的财产只能是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前的财产、同居中的(同居中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属于各自的收入,不能作为处理的标的。无效婚姻财产的分割: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一、无效婚姻如何起诉离婚?1、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应根据导致婚姻无效的原因与理由提供相应的,能证明导致因婚姻无效的证据及相应的材料。
    2023-03-03
    111人看过
  • 无效婚姻的女方是否应该赔偿婚姻财产?
    无效婚姻在确定后,可以视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女方应否返还彩礼,双方可以协商。按照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无效婚姻怎么起诉向法院申请离婚时,想要确定婚姻是否是无效婚姻可以同时申请,若法院判定为无效婚姻,那则无需走离婚程序了。一般起诉离婚需要以下程序: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还有纠纷的证据。第三,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比如财产的证据,孩子抚养的证据;第四,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
    2023-07-05
    154人看过
  • 婚姻关系无效的处理是什么
    (一)无效婚姻只限于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无效,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不属于宣告无效的范围。(二)无效婚姻的无效原因是相对原因。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如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原因已经消失,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无效原因在宣告婚姻无效之前已经消失的,其婚姻转化为有效的婚姻关系。(三)无效婚姻的性质是自始无效、宣告无效。即婚姻无效必须依诉讼程序宣告确认方才成立,而不能由当事人自行认定为无效。相关法律规定,无效婚姻被宣告无效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四)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权依据相关法律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其中,对以重婚为由宣告无效的利害关系人限定在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其他三种情况的利害关系人范围仅限于当事人的近亲属。(五)依诉讼程序宣告婚姻无效的,应注意程序上的特别规定。审理宣
    2023-02-19
    281人看过
  •  婚姻关系中房产权益的处理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如果是利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他的都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孳息不属于夫妻共有。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如果是利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他的都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孳息不属于夫妻共有。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孳 息 与 增 值 】 婚 后 夫 妻 一 方 的 财 产 如 何 处 理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处分共同财产,数额较小的话,应当发生效力;数额较大的话,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处分行为。如果受让人是善意取得,并已经支付合理价款的,处分行为有效,不得申请撤销。夫妻一方应当就处分行为对另一
    2023-10-04
    376人看过
  • 无效婚姻的解除方式
    无效婚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不需要解除。符合条件的民事主体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无效的婚姻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对当事人就不具有约束力,也没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一、无效婚姻的种类包括:1、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后,又再次和他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重婚,该婚姻关系是无效的;2、男女双方未到法定年龄,但办理了结婚登记的,该婚姻关系也应当属于无效婚姻;3、男女双方之间有禁止结婚亲属关系的,该婚姻也应当属于无效婚姻,比如直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男女双方有直系血亲的,应当属于无效婚姻。二、离婚可以要求的赔偿包括:1、重婚的,一方婚外性行为感染性病致使他方身体受到伤害,由此产生的医药费。为获得他方配偶不忠行为的证据而支出的费用等等。2、家庭暴力情形下,物质损害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3、遗弃情形,
    2023-07-08
    459人看过
  • 婚姻无效期间如何处理财产
    无效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具体来说,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按照个人财产对待。无效婚姻被解除时,当事人一方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2、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婚姻被确认为无效后,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请求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自己的份额。处理此类财产的时候要坚持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这里所称的合法婚姻当事人即合法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在处理重婚财产时,不能处理属于合法婚姻中无过错方的财产。然而在实践中,这些财产往往无法分清,处理时应本着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处理。另外,有些重婚的一方当事人系受骗
    2023-08-05
    417人看过
  • 婚姻无效的救济方式
    对于登记错误的登记婚姻导致婚姻无效的救济途径:第一、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审查相关登记材料的基础上,可以做出撤销登记的判决,以达到法律和事实的统一。在行政救济途径中,除行政机关自行纠错外,提起行政救济主体也因错误登记类型的不同而加以区分,代领结婚证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代领人,冒领结婚证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冒领者,骗婚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骗一方。第二、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法院在受理后,应审查无效情形,进行确认。代领结婚证的,应根据受害方意志进行撤消;冒领结婚证的
    2023-02-18
    132人看过
  • 如何处理婚姻无效期内财产
    一、如何处理婚姻无效期内财产婚姻无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如何结束重婚无效婚姻对于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包括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对于导致婚姻无效的过错方,无过错方有权向其主张损害赔偿。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
    2024-01-13
    276人看过
  • 因婚姻无效财产处理判决书是否有效
    一、因婚姻无效财产处理判决书是否有效因婚姻无效财产处理判决书是没有效的,可以按照以下措施处理: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二、无效婚姻的救济途径1.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审查相关登记
    2023-05-03
    487人看过
  • 事实婚姻离婚处理的方式是什么?
    1、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我们可以看出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同时具备以下要件,缺一不可:(一)男女双方的同居行为始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所谓以夫妻名义,是指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三)同居双方《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而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1、双方自愿结婚;2、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方需达到22周岁,女方需达到20周岁;3、男女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四)男女双方至今未办理结婚登
    2023-04-16
    439人看过
  • 无效婚姻的财产是共有财产吗
    一、无效婚姻的财产是共有财产吗无效婚姻的财产不是共有财产。因为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不发生法律效力,也不会产生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判处无效婚姻的情形判处无效婚姻的情形如下: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
    2023-07-15
    160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效力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 1、男女双方或者其中一方,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在我国,男方必须达到22岁,女方必须达到20岁; 2、男女双方或者其中一方,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就是只有未婚者才能结婚,有配偶者重婚的,后一段婚姻无效; 3、男女双方之... 更多>

    #无效婚姻
    相关咨询
    • 婚姻财产如何处理:撤销婚姻的财产处理方式
      宁夏在线咨询 2024-11-17
      在同居期间,双方各自的收入应被视为个人财产,而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则应按照个人财产进行处理。如果双方被解除婚姻关系,则当事人一方个人的财产应归个人所有。 在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应按照按份共有进行处理。如果婚姻关系被撤销,则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要求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自己的份额。 对于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债权应按照按份共有进行处理,债务则由双方
    • 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婚姻宣告无效财产如何处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证,但他们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不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是欠缺结婚实质要件在民事法律关系上的后
    • 什么是婚姻法中财产分割方式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05
      婚姻过错方的财产分割:一方在婚内出轨或者有重婚行为的,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重婚是否为无效婚姻?什么形式的无效婚姻?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06
      第一种情况是无效婚姻为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再嫁给别人。比方说,你已经建立了婚姻关系,再和第三者另有婚姻关系,就是重婚行为。领到结婚证书后,即使没有结婚,也不会在一起过。也许,那时只是一时的兴奋,便心灰意冷,稀里糊涂地与对方领取结婚证而已,此后再无任何联系。假如你在以后的生活中再次遇见心仪的人,相见恨晚,非常想马上结婚。未与前任办理离婚手续,又办理了结婚证,仍属重婚行为,后者婚姻无效。第一种
    • 婚姻无效财产处理达辩是怎样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2-22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