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纠纷诉诸法院后,能否自由选择纠纷类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1 11:46:35 403 人看过

按票据纠纷起诉后在通常情况下是不能选择合同纠纷的。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有: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管辖、受理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后,当事人不能选择合同纠纷再次起诉。

票据纠纷案票据保全

第八条人民法院在审理、执行票据纠纷案件时,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票据,经当事人申请并提供担保,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或者执行措施:

(一)不履行约定义务,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当事人所持有的票据;

(二)持票人恶意取得的票据;

(三)应付对价而未付对价的持票人持有的票据;

(四)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贴现的票据;

(五)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质押的票据;

(六)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有其他情形的票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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