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区分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是:
1.主体名称不同,承揽合同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买卖合同的主体是出卖人和买受人;
2.合同的权利义务不同,承揽合同是一方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而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承揽合同下承揽人应履行何种义务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如下所述:
1.承揽人保管义务。承揽人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承揽人保密义务。承揽人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条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五条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三、承揽合同纠纷管辖范围是什么
承揽合同纠纷管辖范围是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或者是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同时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八十五条 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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