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1款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由于公证遗嘱是经公证机关对遗嘱的内容进行审查,井出具公证证书对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予以证明。因此,公证遗嘱的效力大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包括书面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
遗嘱人办理公证遗嘱的程序如下:
(1)遗嘱人亲自到户籍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公证暂行条例》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如果委托别人代理的,必须提出有代理权的证件。但申请公证证明委托、声明书、收养子女、遗嘱、签名印鉴的,不得委托别人代理。当事人确有困难时,公证员可到当事人所在地办理公证事务。”设立遗嘱公证,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不得将其托付给他人,如果遗嘱人因重病或残疾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的,可以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处办理。
(2)立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亲笔书写遗嘱全文,并在遗嘱上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遗嘱人不识字或者因病残不能书写时,也可以口述遗嘱内容,公证员整理出书面遗嘱再向遗嘱人宣读,经遗嘱人确认无误后,由在场的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盖章,注明日期。参与遗嘱公证的公证员必须有两个以上,并且公证员不许为本人、配偶或本人、配偶的近亲属办理公证事务,也不许办理与本人或配偶有利害关系的公证事务,以确保公证的客观、公正性。公证员不遵守上述有关回避的规定,遗嘱人认为出场的公证员与自己有某种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证的,有申请公证员回避、更换公证员的权利。
(3)公证员应当对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审查的项目大体有:遗嘱人是否有遗嘱能力,是否出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有无欺诈、强迫、重大误解等情形发生,是否违背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有无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等。经审查认定其合法有效的,由公证员办理公证文书,即《遗嘱公证书》,应留存一份附卷,并根据遗嘱人的需要,制作若干份副本连同正本发给遗嘱人。公证员在遗嘱开启前有为遗嘱人保守秘密的义务。
-
遗嘱公证的程序有哪些,遗嘱范本又是怎样的
140人看过
-
公证遗嘱注意事项是什么?遗嘱公证的程序是什么?
118人看过
-
什么是遗嘱公证,如何办理遗嘱公证
206人看过
-
如何办理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怎么办理
337人看过
-
什么是遗嘱信托?遗嘱信托的操作程序是怎样的
317人看过
-
遗嘱为何公证,怎样申办遗嘱公证
158人看过
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 立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更多>
-
遗嘱公证的程序是什么,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提交的证明材料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8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需要持遗嘱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遗嘱人需要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公证处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
-
公证遗嘱流程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20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
遗嘱人去世遗嘱公证是怎样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3遗嘱人去世遗嘱公证前提一定是有已经确定的遗嘱,如果所述是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的,应该由所有第一顺序继承权的继承人的遗嘱中规定的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如果没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则为所有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并且只有所有继承人无异议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如果其他继承人对按遗嘱继承有异议的,遗嘱中规定的继承人可以其他继承人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按遗嘱内容分割遗产。
-
房产证遗嘱怎样办理房产遗嘱公证程序有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23办理房产遗嘱公证,继承人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死者的死亡证明,身份信息证明,财产所有权证书,到公证处办理即可。 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也须经过公证机关。
-
公证的遗嘱遗嘱人怎样更改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1公证遗嘱的变更,必须要立遗嘱的人自愿到以前公证的地点撤销原来的遗嘱内容,然后进行更改。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