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加的第三人能提管辖异议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4:11:15 498 人看过

有独立上诉权的,如果他主动参加了已开始的诉讼审理则被视为主动接受了管辖,就不存在该问题;无独立上诉权的,如果他参加了他人已经开始诉讼审理,则被视为辅助一方当事人,维护一方当事人的权益,那么他就没有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权利。

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主动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管辖,因而不发生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问题;如果是受诉法院依职权通知他参加诉讼,则他有权选择是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还是以原告身份向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则其诉讼地位就是原告,自然就不存在提出管辖权异议的问题。

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是通过支持一方当事人的主张,维护自己的利益。由于他在诉讼中始终辅助一方当事人,并以一方当事人的主张为转移。所以,他无权对受诉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14: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管辖异议上诉怎么列第三人
    一般第三人是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是受诉法院依职权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则他有权选择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这时他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若是他选择以原告身份向其他法院另行起诉,则其诉讼地位就是原告,自然就不存在提出管辖权异议的问题。其次,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是通过支持一方当事人的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利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三人能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问题的批复》的相关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主动参加到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去,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管辖,因此不发生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问题。法院对案件有无管辖权,是依据原告、被告之间的诉讼而确定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既非原告,又非被告,无权行使本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所以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2023-06-14
    343人看过
  • 第三人如何对管辖权行使异议
    在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中,第三人一般是不能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成为当事人后,即可以提出异议。第三人是否有权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1990年7月28日法(经)复[1990]9号批复规定:(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主动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管辖,因而不发生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问题;如果是受诉法院依职权通知他参加诉讼,则他有权选择是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还是以原告身份向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是通过支持一方当事人的主张,维护自己的权利。由于他在诉讼中始终辅助一方当事人,并以一方当事人的主张为转移,所以,他无权对受诉法
    2023-07-31
    239人看过
  • 一审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
    一、一审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1、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八十二条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二、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区别第一、争议的诉讼标的不同。必要共同讼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的;而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的诉讼是两个诉讼的合并,其诉讼标的与本诉的诉讼标的不同。第二、对立关系不同。必要共同诉讼人之间有着共同的利害关系,在诉讼中只与另一方当事人相对立;而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本诉的双方当事人之间都存在着利害对立关系。第三、参加诉讼的方式不同。必要共同诉讼是一种不可分之诉,共同诉讼人必须一同起诉,未参加
    2023-06-17
    82人看过
  •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 法院能判决不管辖吗?
    管辖权异议如果裁定驳回的,法院会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出庭审理案件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在答辩状期间向受理法院提出异议,受理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只有等法院就管辖权异议所作的裁定生效后,才能由有管辖权的法院来负责审理,确定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一、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议。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
    2023-06-21
    140人看过
  • 管辖异议提交能成功吗
    不一定。如果你收到传票后,对管辖有异议,可以依法在开庭前向法庭书面送达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要求确定是否有管辖权。如果没有管辖权,法院可以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三条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又针对起诉状的内容进行答辩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管辖异议进行审查。当事人未提
    2023-06-13
    382人看过
  • 随意提管辖异议可能会被罚款吗
    可能会被罚款,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提供初步的证据,并且具备形式上的正当理由。管辖权异议制度的设计初衷,是为了防止法院之间争管辖权,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可能给当事人权益造成的损害,通过赋予当事人对错误管辖提出异议的救济权利,来保证民诉法设计的级别和地域管辖制度落到实处。但是,这些年来,随着诉讼大爆炸带来的案多人少矛盾的加剧,以及司法公正的强化和裁判尺度的逐渐统一,设计管辖权异议制度的目的已大为弱化,而出现了异化乃至被玩坏的趋势。管辖权异议作为一种诉讼程序权利,和其他诉讼权利的行使一样,提出时必须同时提供初步的证据,必须具备“形式上的正当理由”。当然,这种“形式上的正当”,不要求最终一定正确,不要求事后被法院支持,但从表面上和法律上来看,必须具有争辩的空间和可能性。也就是说,明显违背基本常识,明显违反法条明文规定,明显众所周知的毫无道理的管辖异议,不是行使民诉法中的正当诉讼权利的表现,而是为了一己私
    2023-06-12
    75人看过
  • 关于管辖异议,何时提出第一例异议?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对当事人的异议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尚未作出决定的,不得进入对该案的实体审理。经过审查,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应当作出书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在十日内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在二审法院确定该案的管辖权以后,就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管辖异议可以提几次一个案件只有一次机会,如果被驳回,还有一次上诉的机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
    2023-07-11
    290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是否允许第三人提出管辖权异议?
    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可以提起管辖区权异议的,其主要的原因是首先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是指与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与案件结果具有利害关系,而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此外,根据行政诉讼法相关的司法解释,当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该当事人也包括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交通事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原则上说,交通事故是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交通事故涉及的是自然人或者法人之间的平等主体,而不是自然人与行政机关,因此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损害了其合法利益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023-07-01
    75人看过
  • 附件追加案件中的管辖权异议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被追加的被告,无论是依申请还是依职权追加,都是被告。既然是被告,就有权利提管辖权异议。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新加入的被告也享有答辩的权利,法院也应给予其答辩期做诉讼准备。在此期间,该被告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新加入被告不能因其他被告接受管辖的行为而丧失该项权利,其他被告的默示接受不能直接作用于新加入的被告。已被驳回的管辖权异议或者被告未在答辩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后追加的其他被告的管辖权异议不再受理。但应依职权审查追加被告后是否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专门管辖、集中管辖规定。被告管辖权异议流程是怎样首先,对申请人提起职能管辖权异议的,不涉及到法院的,正在进行管辖的侦查机关将此异议移交同级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同级法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侦查机关处理,异议不成立的,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其次,对申请人提起审判管辖权异议以及涉及到法院的职能管辖权异议的,正在进行管辖的司法机关的上一级法院经
    2023-07-02
    111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中被提交的管辖权异议可以补交么
    原则上只能有一次。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管辖异议成立的条件是:1、异议只能由案件的被告提出,其他人无权提出;2、管辖异议应当在被告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审议。法律上设立管辖异议制度,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管辖权的正确行使,防止地方保护主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外,如果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异议无礼因而裁定驳回管辖异议的,被告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定书10日之内,向受诉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上述所作出的裁定为终审裁定,该裁定书中所确定的案件管辖法院,即为对该案有管辖权的法院,当事人即得按此到该法院参加诉讼。由此可见,被告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则上只能有一次,即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但是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法院的裁定为终审裁定,无法更改。如何提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
    2023-08-03
    376人看过
  • 管辖权移送能提出异议吗?
    一、管辖权移送能提出异议吗?管辖权移送能提出异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管辖权。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行政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二、移送管辖的适用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
    2024-01-17
    155人看过
  • 怎么才能提异地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的申请程序
    一、怎么才能提异地管辖权异议提异地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应予允许。3.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口头形式亦应允许。异议书既可以随答辩状一并提出,也可单独书写。4.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受理该案的法院对该案进行实体审理以前,应先审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就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问题作出书面裁定。二、管辖权异议的申请程序管辖权异议的申请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
    2023-06-26
    58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的定义,管辖权异议能上诉吗
    一、管辖权异议的定义管辖权异议的定义:所谓管辖权异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管辖权异议作为一项制度,则是指被告提出异议,法院予以审查处理的程序规范。二、管辖权异议能上诉吗对管辖权有异议能上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三、谁能提起管辖权异议?能提起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只能是本诉被告。原告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是因为原告主动地提起诉讼,从而选择了本诉的管辖法院。如果允许原告提出管辖
    2023-07-07
    336人看过
  • 裁定移送管辖后另一被告还能再提管辖异议吗?
    一、裁定移送管辖后另一被告还能再提管辖异议吗?移送的案件不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该规定,管辖权异议必须由当事人提出,一般由被告提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只能针对一审案件提出,且必须在提交答辩状的法定期间提出。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经审查,如果认为异议成立,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如果异议不成立,裁定驳回异议。当事人可就上述裁定提出上诉。二、管辖权异议裁定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
    2023-06-03
    43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管辖权异议已经二审裁定,新追加的当事人可否重新提出管辖权异议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9
      该诉的管辖权已经二审裁定,如新追加的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由于这种共同诉讼人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应区分两种不同情况。如系原告申请追加共同被告,则法院应予以许可,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其中任何一人的行为在实体审理过程中,法院告知该诉管辖权已经确定即可,谈不上经全体承认的问题,可以对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赋予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先进
    • 什么时候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哪些人能提出管辖权异议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01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案件当事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在审判实践中,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是被告。
    • 管辖权异议的提出主体,是原告、被告还是第三人?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01
      诉讼实践中,通常是被告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由于原告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大多为自己主动选择特定的法院,因此不应发生管辖权异议的问题。1990年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三人能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问题的批复》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6条均否定了无独立请求第三人享有管辖异议权。但是在诉讼实践中,常有原告误向无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被追加的共同原告提出管辖权异
    • 行政诉讼第三人控告第三人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20
      行政诉讼第三方可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裁定将案件移交管辖权人民法院:如果异议不成立,裁定驳回。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上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经审批或审批后仍未作出裁定的,不得进入该案实体审理。第三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吗?《最高法
    • 管辖权异议应由第三人承担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2-06
      第三人无权对受诉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三人能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问题的批复: 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主动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管辖,因而不发生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问题;如果是受诉法院依职权通知他参加诉讼,则他有权选择是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还是以原告身份向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则其诉讼地位就是原告,自然就不存在提出管辖权异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