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解除权期间行使时间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08:32:33 487 人看过

法定解除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具体情况分别如下: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自解除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一、怎么解除签订未生效的合同

签订未生效的合同可以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由当事人约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相关规定的,解除权行使期限为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三、买房不交房能起诉吗

买房不交房可以起诉。出卖人延迟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延迟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三个月内未履行。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予以支持,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催告后,行使解除权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不催告的,解除权应当自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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