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村民有权看合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8 16:20:16 188 人看过

村民当然有权知悉合同内容。该合同一般由村民委员会代村民与政府一方签署,村民委员会只是村民的委托人,真正的权利人为被征地的村民,当然有权利看。

一、农民土地征用补偿纠纷怎么处理

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

(一)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二)征地纠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即通常我们所说的民告官,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

(三)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

在征地纠纷中,大多数进行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时为数不多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诉讼,有时候也可以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如对于非法占地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考虑我们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对于已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如果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则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撤销该协议。

二、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是多少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3: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内容相关文章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被征收农民有什么权利
    在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农民主要享有以下权利:(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保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二)征地事先知情权:在依法报批征地前,政府应当事先告知被征地农民征地的用途、地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三)参与权审批中:被征地农民知晓并确认的相关材料是各级政府进行征地审批的必备材料;(四)答复结果的知情权:人民政府应当自征地批复文件发出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地农民公布答复结果;(五)土地补偿知情权: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国土资源局在土地补偿征收公告之日起45日内公告;(6)补偿方案听证权:对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者需要听证的,应当自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移民安置计划。在依法报批征地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征地的目的、地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书面通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接到通知后,对在被征收土地上
    2023-05-02
    408人看过
  • 村民能在农村征收土地上卖房子吗?
    村民能卖农村房屋。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一、宅基地户主是否拥有一切使用权宅基地户主可以拥有一切使用权,但在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2023-04-02
    215人看过
  • 村集体有权扣留农民的征地补偿款吗?
    村集体有权利扣留征地补偿款。但是截留的征地补偿款只能用于本村的共同基础设施等的建设,不能截留后用于某个人使用,并且截留的征地补偿款的数额不能太多,只能是一小部分,对于揭露后剩下的征地补偿款,应当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所有成员共同决定分配比例。有权,但是村委会可以截留的,也就是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就不能截留,且安置补助费要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1、公告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2、登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3、补偿标准补偿费用包括:①土地补偿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的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
    2023-06-17
    285人看过
  • 户主的农村村民住房合同有效吗?
    买卖村民至住房的合同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当事人双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双方的意思表达真实、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符合道德规范。村民自住房属于常说的小产权房,就是那种拥有宅基地使用权证,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的村民自住房。《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更换户主户主户主怎么更换居民可以申请变更户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所需材料:1、原户主注销户口或者迁出户口的证明,或者产权所有人书面申请(2人以上拥有产权的,应当经全部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协商一致);2、原户主、新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3、其他相关证明。经户口本上现在的户主同意,由户主本人向所在地派出所递交书面申请,指定新的户主,就可以变更了。但这个户主
    2023-08-12
    181人看过
  • 在农村征地多少算失地农民
    一、在农村征地多少算失地农民?农民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耕种面积少于0.3亩的算失地农民,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政策是地方政府自行规定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
    2023-06-16
    228人看过
  • 农民在农村征地能得到补偿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时,如果农民在征收公告发布时拥有被征收土地的户籍,就可以获得经济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土地补偿款。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第二十五条林地家庭承包合同中,承包人的继承人在承包期内要求继续承包的,应当予以支持。公租房拆迁补偿如何确定1。根据相关办法和规定:《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对公租房承租人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补偿:一是公租房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租赁住房,并作为被拆迁人获得补偿。二是被拆迁人通过异地安置公租
    2023-05-31
    455人看过
  • 征收农村土地时强制农民搬迁合法吗
    一、征收农村土地时强制农民搬迁合法吗?一般强制农民搬迁不合法,征收农村土地实行先补偿后搬迁,村民拒不配合的,可以通过法定途径强制拆迁。《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
    2023-06-15
    372人看过
  • 农村村民有权自行处分宅基地房屋吗
    宅基地是在农村分给村民专门用来盖房的土地。《宪法》第十条第二款和《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对宅基地的性质做了一致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的性质是公有的,由集体行使对宅基地的所有权。农民对宅基地依法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群众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农村村民是否有权自行处分宅基地房屋?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对其合法建造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但是,基于农村宅基地的人身依附性和社会保障属性,村民在处分农村房屋时受到一定的限制。如:《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又如,国办发〔1999〕39号《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
    2023-05-03
    80人看过
  • 村民代表有权决定村集体土地征收吗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同时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
    2023-02-24
    312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享有哪些权利?
    1、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2、调查结果确认权。预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3、申请预征听证权。经农户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4、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5、土地补偿知情权。土地补偿征收公告后45日内,由国土资源局对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6、补偿方案听证权。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7、要求公告权和拒绝补偿登记权。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8、要求公告权和拒绝办理补偿、安置手续权。未依法进行
    2023-04-16
    387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时农民享有的十六项权利
    农村土地征收时农民享有的十六项权利有:1.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2.预征知情权;3.调查结果确认权;4.申请预征听证权;5.参与报批权;6.批复结果知情权;7.土地补偿知情权;8.调查结果核准权;9.补偿方案听证权;10.要求公告权和拒绝补偿登记权;11.要求公告权和拒绝办理补偿、安置手续权;12.对补偿标准争议权;13.拒绝履行政令权;14.恢复耕种权;15.违法举报权;16.享受社保权。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享有哪些权利1、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2、调查结果确认权。预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3、申请预征听证权。经农户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4、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5、土地补偿知情权。土地补偿征
    2023-07-22
    384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证能过户给同村村民吗
    集体土地房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同时不用缴纳土地的相关出让金等费用,产权证亦不是由国家的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者是相关村委会颁发的,这种类型的相关房产我们通常称之为“乡产权房”,又可以叫做“小产权房”。这种房屋事实上没有真正的产权,亦没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可以进行交易,但是本身具有较大的法律风险。集体的土地上建成的那些房屋需过户转让的,应当符以下的这些条件:房屋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居住房屋转让的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转让的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居住房屋转让的申请,已经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转让给前款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受让人的,应当在依法办理集体土地的征用手续后,方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2023-04-26
    140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后农民的权益有什么规定
    农民的征地权利是: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预征知情权、调查结果确认权、申请预征听证权、参与报批权、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补偿知情权、调查结果核准权、补偿方案听证权、要求公告权、拒绝补偿登记权、安置手续权、对补偿标准争议权、拒绝履行政令权、恢复耕种权、违法举报权、享受社保权。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有哪些?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
    2023-07-29
    470人看过
  • 政府有权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吗?
    不能。农村集体土地有三种所有权:1.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权;2.村农民集体所有权;3.乡镇农民集体所有权。其中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乡镇农民集体土地属于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一般由乡镇办企、事业单位使用,也可以由乡镇农民集体或个人使用。一、征地补偿协议怎么签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
    2023-02-27
    31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合同内容
    相关咨询
    • 农村征地合同法,农民能拒绝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20
      针对集体土地征收行为,征收前应当依法向征地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发出征地通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征求被征收人意见,组织听证。征地主体应当将征地审批材料报上级政府审批。取得省政府或者国务院征地批准文件后,应当及时发布征地公告,告知被征收人征地的相关信息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此过程中,应当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或者组织听证。研究被征收人的不同意见后,确需修改方案的,应当进行修改。对于修订后的补偿安置方案,同意签
    • 农村村民开荒地征地补偿有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6
      农村村民开荒地征地有补偿。 一般来说,如果是在村集体的支持下开垦荒地,荒地上所投入的人力物力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 (一)什么是四荒地 四荒地,也就是农民说的“荒地”,主要包括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的土地。 (二)能不能擅自开荒 严格的说,不能,因为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大多归农村集体,在集体没有允许的情况下开荒不符合规定。 (三)已经开荒的怎么办 按照国土部门的说法:四荒地大多属于农村集体土地,
    • 农村多余地村民有权要回耕地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6
      农村分田地是用尺量的,那是土地使用实用面积。土地确权是航拍结果,连小路、水沟、田基等整一大块地拍出来平均分配出来算入了确权的土地里,所以土地确权的亩数比村里分的亩数有多是正常的。如果村里以确权的亩数有多这个理由,来收回村民多出的土地是不合法的。
    • 农村村民有权拒绝征用土地吗?如何处理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23
      根据《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权对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只要该项目经法定程序审批,并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就是合法的。换言之,集体所有的土地如被国家征收,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都应自觉履行,交回土地。
    • 土地被征地农村户主不需要和村民签合同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1
      律师需要了解您具体签的什么协议,是否实质性影响后续维权程序,请致电律师详细告知具体怦情况才好帮您进一步分析并给您做出专业解答,电话:XX巴巴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