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性质上来说,房产继承公证是行政手段;房产继承诉讼是司法手段。从继承人角度来讲,一般来说,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法律文件齐全,急需办理继承手续的,可以优先选择继承公证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公证继承的好处是出证时间会比较快。但如果继承人之间分歧较大,无法协商一致;或者由于继承人年老体弱、居住在国外、外地等情况,自行去派出所或者单位取证困难的,还是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较为妥当。
房主死亡如何房产继承公证
一、向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这些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申请继承的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证明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医院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如果继承人已死亡,也应出具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和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的证明。如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社会关系证明等。
二、公证处受理申请后,会向当事人询问有关继承的具体情况:
1.被继承人的姓名(包括别名)、性别、出生日期、生前住址、死亡地点及时间等2.遗产是属夫妻共有财产,或是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等3.被继承人生前的亲属关系,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情况,以及是否有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4.法定继承人中有无已死亡的。如果有死亡的,还应查明该法定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的情况5.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6.被继承人生前是否有债权或者债务7.继承人中是否有放弃继承权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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