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贷款的房屋
1.关于婚后共同偿债的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2.关于婚后共同还款部分的认定。
因为婚前购买房屋的贷款属于个人债务,婚后夫妻二人共同偿还贷款行为,应视为两人将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另一方婚前个人债务,所以有权索要已共同还款额的一半。
3.关于房屋增值部分的所有权归属。
离婚时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可将房屋判归产权人一方所有,但其应根据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对配偶进行补偿。
二、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取决于其是否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
可采取如下方式证明:
1.可根据夫妻双方的财产约定书。
2.对不动产可依据产权证书或夫妻共同的还贷记录证明。
3.对于动产,可根据其获得的时间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证明。
三、夫妻一方转移共同财产该怎么办
夫妻一方转移共同财产处理方法如下:
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
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3.离婚后,取得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对方转移或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离婚后如何处理共同贷款,贷款数额是多少
358人看过
-
共同还贷的房产夫妻共同还款离婚后如何分割
188人看过
-
夫妻婚后购买房屋,离婚时如何处理贷款及财产?
448人看过
-
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在离婚诉讼中如何处理
103人看过
-
夫妻共同按揭房屋离婚后处理方法
128人看过
-
夫妻离婚后共有的房屋如何分割?
236人看过
-
离婚房贷共同还贷是真的吗?夫妻共同贷款买房如何处理?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9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
离婚时夫妻共同居住公房如何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居住公房如何处理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24离婚时夫妻共同居住公房如何处理?离婚时,对夫妻原先共同居住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夫妻均可承租。(一)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满5年以上的;(二)婚前由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员工的;(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公租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六)夫妻
-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如离婚该房屋如何分割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06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如离婚该房屋如何分割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离
-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如何处理, 离婚时夫妻共同贷款买的房子归谁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4一、对房屋进行评估(房屋的价值及所欠贷款),房屋的价值是财产,所欠贷款是债务。二、房屋为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双方负担按揭还款的1、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的,该首付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要从房屋价值中扣除。2、婚前一方支付的按揭款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从房屋价值中扣除3、婚后共同负担的按揭款及房屋的剩余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如一方离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对未取得所有权的另一方支付房屋共同财产部
-
婚前夫妻一方付全部房子,婚后共同贷款,如何处理?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6-2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