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担保要怎样才能解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09:41:10 354 人看过

一、连带责任担保要怎样才能解除

连带责任担保解除方式如下:

1.债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债务,但是债权人没有主动提出要求的话,保证人是不用履行连带责任的。

2.债权人和债务人所订立的合同不存在或者是已经结束,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双方之间就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二、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有哪些

连带责任保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

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民法典连带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06: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主债权相关文章
  • 连带责任担保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可以解除连带责任担保。在担保期内,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主合同不存在或者已经结束,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或者在担保期届满时终止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是指当事人同意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方式。当事人对担保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担保承担担保责任。连带责任担保和一般担保的不同之处(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三
    2023-07-04
    312人看过
  • 连带责任是永久的吗,如何免除连带担保责任
    一、连带责任是永久的吗连带责任不是永久性的,债务履行后,连带责任人不再承担责任。或者诉讼时效超过20年的,连带责任人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二、如何免除连带担保责任1、保证期间,
    2023-04-18
    306人看过
  • 法人能否连带责任担保
    一、法人能否连带责任担保1、法人为其他公司的债务担保的,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当债务人不还款时,法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法人偿还债务。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二、公司法人连带责任包括哪些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也即是说,法人
    2023-06-16
    343人看过
  • 合同怎么写担保人才有连带责任
    一、合同怎么写担保人才有连带责任签订保证合同时,保证合同载明担保人担保的方式中连带保证的,担保人就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连带责任担保人能否诉债务人连带担保人偿还债务后,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连带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
    2023-04-30
    359人看过
  • 如何免除连带担保责任情形
    通常来讲,如果想要解除连带保证责任的话,有两种方式是可以依法解除的。第一种情况也是最理所当然的一种情况就是,就算债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债务,但是债权人没有主动提出要求的话,保证人是不用履行连带责任的。这就可以看出,保证人履行保证的前提是债权人要提出要求。如果债权人放弃了提出要求,那么保证人的义务也就到此结束,没有必要继续履行,也就不存在连带责任。第二种情况也是一种理所当然的情况,就是当债权人和债务人所订立的合同不存在或者是已经结束了的话,债权人就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双方之间就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那么保证人的作用也就丧失了。这种情况下,保证人由于它所保障的东西消灭了,也就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了。连带责任担保人免责情形:1、所谓特殊情况,特殊对“贷”。担保人若是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债权人合起伙来串通一气,诱骗保证人提供贷款担保,便可免责。2、债权人使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在
    2023-06-16
    316人看过
  • 担保人怎样解除担保责任
    担保人解除担保责任的方式如下:1、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2、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3、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一、怎么判定主合同和担保合同是否有效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二、担保人不知情担保可否有效担保人不知情,则担保无效。法律规
    2023-06-28
    304人看过
  • 如何免除连带担保责任以及连带担保责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如何免除连带担保责任免除连带担保责任的情形: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3.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二、连带担保责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适用一般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即连带担保责任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2023-06-27
    333人看过
  • 连带责任担保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当主合同不存在或者已经结束,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或者保证期间届满的时候,连带责任保证解除。一、连带责任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限有效吗连带责任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限仍是有效的。当事人未对保证期限进行特别约定,不会影响保证合同的生效,保证期限按照法律规定计算。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二、担保人被起诉了怎么办作为担保人,如果被债权人起诉的,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确定如何进行抗辩。首先应确定担保是否有效,如只是口头担保或并没有为债权人提供担保的意思表示,则可能担保是无效的。其次可以着重确认在担保协议中是否对担保责任承担的期限进行了约定,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
    2023-04-06
    125人看过
  • 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责任承担怎么分配
    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责任承担分配标准是: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一、《民法典》有关担保责任的规定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
    2023-06-24
    429人看过
  • 怎样脱责连带担保人
    连带担保人解除担保责任,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当主合同不存在或者已经结束,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或者保证期间届满的时候,连带责任保证解除。一、连带保证期间问题关于连带保证期间,主要通过以下方式确定:有约定的,按约定期限确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二、什么情况下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债权人转让债权。在一般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
    2023-06-19
    52人看过
  • 企业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后面连带责任是怎么样承担的
    在公司依法经营,依法办理清算手续,一人公司能够证明不存在与投资人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下,没有问题,但是一旦出现以下情况,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一、民法典股东在什么条件下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中规定:滥用了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的就会承担连带责任。第八十三条【出资人滥用权利的责任承担】营利法人的出资人
    2023-02-12
    460人看过
  • 怎样理解无限连带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要求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连带责任简介连带责任是指两个以上须承担同一民事责任的人,权利人可以对任何一方提出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在向权利人承担责任后,各责任人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再分担责任连带责任详诉(1)连带责任是一种多数主体责任,即与债权人相对应的债务人在数量上为两个以上。(2)连带责任是违反法律义务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这种法律义务首先是民法典上的义务,即给付义务,表现为作为。民法典上的义务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如约定的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是对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定(如法定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连带责任)。其次是侵权法上的义务,即不得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义务,表现为不作为(如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3)连带责任人中任何一人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都必须负全部责任。
    2023-06-15
    69人看过
  • 连带担保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有什么区别,连带责任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一、连带担保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有什么区别连带担保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的区别如下: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3.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4.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5.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也就相对较轻。二、连带责任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连带责任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
    2023-05-03
    389人看过
  • 连带债务担保中担保人的责任是怎样的?
    连带债务的担保责任包括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如果约定保证人和连带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债务担保人什么情况下能免责连带债务担保人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能免责,具体为:1、如果担保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债权人合伙,诱骗担保人提供贷款担保,可以免除责任;2、债权人使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违背自己的意愿签订担保合同,可视为无效合同,不承担还款义务;3、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且债权人与担保人未约定担保期限,债权人有权在债务履行期满后半年内向担保人主张还款权。在此期间,债权人不行使权力的,视为主动放弃,担保人不再承担责任。连带债务是指大多数具有连带关系的债务人承担的债务。任何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债务人中一人全部履行后,债务将被消灭。《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
    2023-08-12
    12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主债权
    词条

    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抵押权从产生到消灭,都是为了使主债权得以圆满实现,所以主债权毫无疑问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 更多>

    #主债权
    相关咨询
    • 连带担保人如何解除担保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7
      连带担保人解除担保责任: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当主合同不存在或者已经结束,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或者保证期间届满的时候,连带责任保证解除。
    • 担保的连带责任如何解除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2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当主合同不存在或者已经结束,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或者保证期间届满的时候,连带责任保证解除。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怎样能免去连带担保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7
      担保期限如果已经过了,担保责任就可以免除了。
    • 公司联合担保怎样才能起到连带责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2-06
      企业担保是不是负连带责任,要看企业与债权人的约定而定,如果是约定承担连带责任的,对债务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的上得担保人,怎么样才能解除担保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9
      展开全部按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5种情形。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又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者承担担保责任的条件又有所区别。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