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竞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8:03:08 237 人看过

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不是竞合,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概念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则是数额犯,只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才构成犯罪。

1、侵犯的客体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了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

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了国家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2、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仅限于药品;

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则包括所有产品。

3、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危险犯,必须“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才能构成。

一、本罪与它罪的界限

1.本罪与过失销售劣药的界限

由于劣药在市场中大量存在,以及销售主体的多元化,所以因为缺乏药品专业知识和疏忽大意而造成的过失销售劣药的情况也相当普遍,但销售劣药罪只能由故意构成,所以,过失销售劣药即使造成了严危害结果,也不构成犯罪。

2.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

本罪的犯罪对象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存在从属关系,因而易于混淆。但两罪在犯罪客体、犯罪对象以及认定标准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别。生产、销售劣药,如果对人体健康未造成严重危害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但如其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应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如果生产、销售劣药,既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其销售金额又在5万元以上,对此情况,应按照刑法第149条第2款的原则处理,即依照处刑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二者除犯罪主体不同外,在客观方面也有所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在客观上有生产、销售行为;而诈骗罪的行为人利用欺骗的手段,把根本不具有药品效能的物品当作药品诈骗钱财,甚至不考虑其外观和包装。

4.本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界限

两罪的区别在于:第一,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犯罪对象是劣药;后者犯罪对象是假药。第二,犯罪的客观方面的认定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只要有“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危险状态就能成立;生产、销售劣药罪则须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才能成立。

二、本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上述法律和法规中就药品成分、药品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督等药品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刑法》第141条2款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

3.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3日 06: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产销售假药罪如何判刑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2、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餐饮放罂粟怎么判刑在餐饮放罂粟涉嫌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如果没有给人的身体造成更大伤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根据《刑法》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
    2023-06-22
    212人看过
  • 生产消售伪劣产品罪
    1、客体要件。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普通产品是指除刑法另有规定的药品、食品、医用器材、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电器等产品,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化妆品等产品以外的产品。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表现可具体分为以下四种行为:(1)掺杂、掺假。这是指行为人在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掺入杂物或假的物品。(2)以假充真。这是指行为人以伪造产品冒充真产品,表现为伪造或者冒用产品质量认证书及其认证标志进行生产或者销售这类产品的行为。(3)以次充好。这是指以次品、差的产品冒充正品、优质产品的行为。(4)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这是指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假冒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的行为。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即产品
    2023-03-09
    469人看过
  • 生产者和销售者触犯生产销售假药罪有缓刑吗
    一、生产者和销售者生产销售假药罪有缓刑吗生产者和销售者触犯生产销售假药罪有缓刑,但是需要满足犯罪分子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条件。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二、生产、销售假药罪构成要件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
    2023-02-18
    306人看过
  • 徐某、徐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普刑初字第350号公诉机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徐某,男,19XX年X月X日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农民,因本案于2009年11月26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31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辩护人张某,上海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徐某,男,19XX年X月X日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农民,因本案于2009年11月26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31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辩护人刘某、张某,上海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普检刑诉[2010]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某、徐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于2010年6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徐某及其辩护人张某、被告人徐某及其辩护人刘某、张某到庭参加诉讼。现
    2023-04-25
    81人看过
  •  生产销售假疫苗是否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生产、销售假疫苗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这种罪行将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这种行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如果行为导致了死亡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生产、销售假疫苗的罪行将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生产销售假疫苗会判刑吗?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的行为。生产销售假疫苗属于假药的范畴,因此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疫
    2023-11-11
    160人看过
  • 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与销售伪劣产品
    (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二)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三)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本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实施了在所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之行为,或者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仍然予以销售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如果有以上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中毒或者健康受到损害,在量刑时作为量刑情节适用。一、本罪的构成要件(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二)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三)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本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出
    2023-03-05
    253人看过
  • 生产伪劣产品没销售会处罚吗
    一、什么是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1、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普通产品是指除刑法另有规定的药品、食品、医用器材、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电器等产品,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化妆品等产品以外的产品。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关于伪劣产品的界定标准,在产品质量法规中有规定。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表现可具体分为以下四种行为:(1)掺杂、掺假。这是指行为人在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掺入杂物或假的物品。(2)以假充真。这是指行为人以伪造产品冒充真产品,表现为伪造或者冒用产品质量认证书及其认证标志进行生产或者销售这类产品的行为。(3)以次充好。这是指以次品、差的产品冒充正品、优质产品的行为。(4
    2023-03-15
    191人看过
  • 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生产销售假药怎么判定?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三)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二、生产销售假药怎么认定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对于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的精神,应按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这符合前述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界限:犯罪对象不同:一个是假药,一个是劣药。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即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方构成犯罪。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关键是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否足以产生严重危
    2023-02-28
    387人看过
  • 肥厂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谁负责?
    一、肥厂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谁负责?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单位和个人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罚:1.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对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的给予下列处罚:(1)责令停止生产或者销售;(2)没收假冒伪劣商品及原辅材料;(3)没收违法所得;(4)处违法所得一至五倍的罚款;(5)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处10万元以下罚款;(6)责令停业整顿。以上处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2.转移、隐匿、销毁、出售被查扣的假冒伪劣商品的,处被转移、隐匿、销毁、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冒充货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3.生产、销售单位的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强迫、指使或者纵容本单位工作人员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由监督检查部门对和平、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单位的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4.生产单位的质量检验机构和质量检验人员为不合格产品签发合格证的,由监督检查部门对
    2023-04-27
    473人看过
  •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认定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销售失效、变质产品的行为。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指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依据其行政职能,对消耗能源、污染环境、毒副作用大,技术明显落后的产品,按照一定的程序,采用行政的措施,通过发布行政文件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自某目起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失效、变质产品,指失去了原有的效力,作用,产品发生了本质性变化,失去了应有价值的产品。一、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在认定有关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时,必须具体分析行为人所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的种类、性质、用途,并以此来
    2023-02-13
    388人看过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不是选择性罪名
    《检察日报》2000年2月14日第三版刊登了刘勇一篇观点争鸣文章,《生产、销售一条龙,产品没能售出,是否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文章前部分把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理解为选择性罪名,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生产或销售两者中的任何一个行为,即分别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或销售伪劣产品罪,我认为不妥,如果把第一百四十条理解为选择性罪名,该案行为人则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法定罪状是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条罪名是单一性罪名即销售伪劣产品罪,还是选择性罪名,即生产伪劣产品罪、销售伪劣产品罪,将涉及到虽有生产伪劣产品,但还未发生销售的行为罪与非罪的问题,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需要从理论上搞清楚。笔者试从以下三个方面谈谈个人的理解。一、从该条法定罪状对犯罪的客观方面的要求来看,只有行为人
    2023-04-25
    243人看过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以假充真”指什么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在相关法律规定中,生产者或销售者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但是没有满20万元的,要做两年以下的牢或者对其处拘役,法律中有规定拘役最高是6个月的刑期,还要被处罚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罚金,此罚金不会超过两倍。买伪劣产品的利润在二十万元以上但不满五十万元的,要被处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额同上。《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
    2023-07-28
    108人看过
  • 诈骗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法条竞合吗?
    一、诈骗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法条竞合吗生产、销售假药罪突出一个“骗”字,即以假药骗取钱财,因此与诈骗罪有相似之处,但两者相比较而言,有如下主要区别:1、侵犯的客体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生命权、健康权;而诈骗罪侵犯的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则是行为人纯粹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信以为真,从而自愿交出财物的行为。3、定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以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为构成本罪的标准;而诈骗罪则以诈骗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为构成本罪的标准。从理论上讲、二者容易区分,只是司法实践中存在以假药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案件与生产、销售假药犯罪容易相混淆。以假药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案件,其目的是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纯粹是以假
    2023-04-13
    105人看过
  • 诈骗罪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哪个更重
    一、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分析诈骗罪是一种古老的侵财性犯罪,其概念应界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犯罪构成:(1)、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集体、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所有权,可分为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两大类。司法实践中,包括生活资料、生产资料、货币、有价证券等等,理论上认为,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既可以是有形物,也可以是无形物,只要有经济价值即可。(2)、诈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迷惑被害人,使其“自愿”地将财物交付犯罪人。“虚构事实”指捏造不存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信任。“隐瞒真相”指行为人对被害人掩盖客观存在在某些事实,所掩盖的事实如果让被害人明知,犯罪人的目的则不能实现。(3)、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或单位。(4)、诈骗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二、
    2023-02-19
    496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生产、销售伪劣药品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界限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1
      l、侵犯的客体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了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了国家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2、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仅限于药品;而生产、销督伪劣产品罪则包括所有产品。 3、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危险犯,必须“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才能构成;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则是数额犯,只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
    • 如何分辨销售劣药罪和生产销售劣药罪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伪劣商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7
      本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活动,已成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形势下危害国计民生的一个突出问题,因而国家十分重视对生产、销售的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如在产品质量法中,具体确定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机构、职责和制度,规定了产品质量责任,并列举了构成犯罪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种种行为。这些规定对于加强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产品质量责任,惩治生
    • 销售伪劣药罪按生产假药罪的刑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8
      生产劣药罪的处罚:《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什么是伪劣商品?生产、销售、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伪劣商品??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2
      伪劣产品有广义、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伪劣商品如产品质量法中的规定。根据该法规定,伪劣商品是指生产、销售的商品,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质量、性能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或冒用、伪造商标、优质产品标志、认证标志、生产许可证,或失去了使用价值的物品。其特征是:一是伪劣商品包括了假冒商品,二是其法律责任既可能是刑事的,也可能是民事、行政的。狭义的伪劣商品是指作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对象的伪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