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方案有几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3 16:10:43 320 人看过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征地的时候,房屋作为附着物一起被征收,并进行了安置补偿;

⒉.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安置补偿并且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3.不改变集体土地的性质,拆迁房屋后腾退土地仍用于具体设施或绿化建设。

一、农村集体土地拆迁有哪些补偿

农村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

3、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是否应参照国有土地拆迁标准

“城中村”中房屋所在土地性质虽为集体土地,但是仍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的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那么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三、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没有文件可以征收吗

不可以,没有任何的征收手续,是不合法的,必须要有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征收批复。且没有看到任何公告的情况下,也是违法的,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张贴书面的土地征收公告、安置补偿方案公告。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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