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网络隐私权的主要表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0:53:03 264 人看过

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积极意义上,用户依法享有保护个人的生活安宁,保护个人信息秘密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即不受侵扰;二是在消极意义上,用户能够自由决定个人生活和个人信息的状况和范围,并能够对其进行利用,即个人对于其个人隐私应有主动积极控制支配的权利。具体而言,公民的网络隐私权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网络个人资料信息搜集的知悉权、资料搜集的选择权、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的控制权、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的安全请求权。

侵犯网络隐私权的方式有哪些?

侵犯网络隐私权的方式如下:

1、侮辱行为包括口头、动作、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侮辱的事实可能是实际存在的;

2、诽谤行为诽谤的事实必须是虚假的,否则不构成诽谤;

3、新闻报道的严重失实;

4、评论严重不当。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认定要件:

1、主体资格适格;

2、犯罪对象属于本单位在履行职权或公共服务职能中依法收集的个人信息;

3、客观上实施了出售或非法提供行为;

4、违反国家规定;

5、情节严重;

6、行为人主观上故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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