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是否能够被后代继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6 22:05:17 375 人看过

公司股份可以被继承,情况如下:

1、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2、有遗嘱的优先按遗嘱执行,遗嘱中可以指定继承人,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3、都没有的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回购公司股份会停牌吗

回购公司股份是有可能会导致股票停牌的,股票停牌是由于上市公司或股票出现某种原因造成暂停交易的情况,停牌的几种情况:

1、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事件时,比如股权变动、兼并收购等;

2、上市公司公布重要信息时,比如股东大会、公布年报、中期报告等;

3、股票异常波动时,当股票连续几个交易日涨跌幅达到一定的值,会被认定为异常波动,交易所会要求上市公司停牌,要求上市公司发出解释公告;

4、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不得收购本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股份的其他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为维护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股东资格的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03: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份相关文章
  • 代书遗嘱是否能够被承认
    遗嘱的有效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字,注明年、月、日。2、以下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他无见证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什么叫代书遗嘱及代书遗嘱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在遗嘱人自己不能书写或者不愿亲笔书写的情况下,也可以由他人代笔作书面遗嘱。代书遗嘱必须符合的条件:1、代书遗嘱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内容,而由一见证人代书。2、代书遗嘱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3、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册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2023-07-03
    316人看过
  • 遗产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是否能够拒绝继承?
    代位继承人当场放弃遗产的后面是不可以要求继承的。放弃遗产,是一种意思表示,一经作出就有法律效力,后面是不可以要求继承的。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被继承人父母已死亡证明怎么开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者死亡证明、居民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
    2023-07-13
    400人看过
  • 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股权继承是否能够?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股权继承是否能够?能够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被继承人去世后,行为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已通过书面形式放弃法定继承权的,该被继承人遗产应由其他法定继承人按继承顺序予以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1、第一顺序数个继承人中的一个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继承;2、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遗产的,遗产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3、全部继承人放弃遗产的,遗产即成为无主财产;4、遗嘱继承人之一放弃遗产的,其应
    2024-01-27
    215人看过
  • 父亲的车牌能否被后代继承?
    父亲的车牌儿子不可以继承。机动车属于财产,可作为遗产继承,但号牌本身并无单独存在的空间,不能作为遗产予以继承。由于车牌与车辆不可分割,如果继承人继承了车辆,车牌号经过申请依法转移登记后,自然也就取得了车牌。重新核发号牌,是基于对机动车的继承,而不是直接继承。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父亲的车牌子女能继承吗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后,对机动车进行审查,并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办理车牌应经车辆所有权人申请,车辆
    2023-07-08
    115人看过
  • 遗产继承份额是否能够实现平等?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可以平等。但经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平等;此外,对生活困难、劳动能力不足的继承人和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不履行扶养义务的继承人不分或少分。对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于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应当少分或不分。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怎么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遗产分配方式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
    2023-07-15
    132人看过
  • 什么是代位继承、什么时候能够代位继承
    一、什么是代位继承、什么时候能够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发生代位继承的条件: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4、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会发生代为继承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二、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时的要求是什么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时有以下要求:1、限定继承原则。2、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先由法定继承人
    2024-02-09
    355人看过
  • 宝宝在法定继承里是否能够代位
    胎儿依法是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但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除外。根据新生效的民法典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即胎儿具有法定继承权。但如果胎儿出生就死亡的,其继承权自始不存在,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法定继承比例划分的特殊情况有哪些法定继承比例划分的特殊情况有:1、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继承权是否生效,取决于胎儿出生时是否为活体;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倾斜照顾;3、按照是否履行抚养义务确认分割份额。二、胎儿财产分配保留份额是如何样规定的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的规定是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
    2023-03-22
    429人看过
  • 继承方式辨析: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是否能够同时使用?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不能同时存在。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在遗产分割前死亡,未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让给继承人,但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同一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不能同时发生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其发生条件相互冲突。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什么区别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三项:1、适用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转继承可适用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2、基础不同:代位继承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转继承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3、继承人不同: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或其他法定继承人。《中华人民共
    2023-07-02
    421人看过
  • 股东身份是否能通过股权继承获得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以表明继承股东资格作为继承人的一项权利,理解为继承人有权拒绝、放弃或主张成为股东,并非法律强制规定,继承人为未成年人的,股东权利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如果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不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则法律尊重公司自治,此时继承人不能成为公司股东。公职人员成为公司股东的限制性规定公务员不能在企业当股东,国家公务员不可以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性活动。《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7-06
    381人看过
  •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获原谅后是否还能够继承遗产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获原谅后是否还能够继承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获原谅后,依然是没有继承权的。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属于继承权的绝对丧失,继承权的绝对丧失的法律效力在于继承人的继承权永久的丧失,不可逆转。即使被继承人没有死亡,事后原谅继承人的杀害行为的,也不能改变这种效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二、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未遂是否会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未遂会丧失继承权
    2024-01-24
    405人看过
  • 第二继承人代位继承能够吗
    一、第二继承人代位继承能够吗第二继承人不能够代位继承。根据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只能是由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法定第二顺位继承人无权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二、代位继承是否适合第二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适合第二顺序继承人,但是前提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也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代位继承人。《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因此,当被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任意一人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或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遗产时,被继承人兄弟姐妹不能继承,该兄弟姐妹的子女亦不能代位继承。当第
    2024-01-07
    292人看过
  • 只要继承了股权是否就能够成为股东
    一、只要继承了股权是否就能够成为股东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能够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能够表明继承股东资格作为继承人的一项权利,理解为继承人有权拒绝、放弃或主张成为股东,并非法律强制规定,继承人为未成年人的,股东权利能够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如果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不能够继承股东资格,则法律尊重公司自治,此时继承人不能成为公司股东。《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能够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股东的知情权是否是股东的基本权利股东的知情权是股东基本权利。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能够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查阅、复制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
    2024-01-26
    386人看过
  • 第二顺位是否能够通过代位继承来继承财产?
    第二顺位中的兄弟姐妹可以代位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如果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应当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可以看出,兄弟姐妹也可以发生代位继承。因此在第二顺位继承中,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发生代位继承,可以由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第二顺位我们国家有哪些规定代位继承第二顺位规定: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子女在被继承人死亡前,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定继承制度。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一般只能继承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虽然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参与继承,但并不是直接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而是代位继承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代位继承人为数人的,原则上由数个代位继承人平分代位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而不是由数个代位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共同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代位
    2023-07-02
    243人看过
  • 代持股份是否承担债务?
    1、看该股东实缴完没有。不管是显名股东还是隐名股东,如果该股东按照章程的约定实缴完认缴出资了。2、这时候,股东不需对其他公司债务负责任(破坏公司财产独立性的除外)。如果认缴的出资没有实缴完毕,那么股东应当继续在认缴的范围内出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4-05-12
    33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
    词条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股份
    相关咨询
    • 被继承人立有多份遗嘱是否能够执行遗产继承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09
      被继承人立有多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继承问题继承人代位继承后,对后代是否能继承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2
      代位继承不能存在于转继承中。被继承人在分割财产时死亡。代位继承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已发生转继承,无法建立代位继承。
    • 法定继承代位继承股份是多少?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6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经继承人协商的,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 (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二)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四)有扶养能力和有
    • 入股后发现被骗是否能够退股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7
      可以,但是一般来说股东不可以退股,但是股东的股权可以转让,公司也可以注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 推定死亡是否能够发生代位继承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03
      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才适用代位继承。如果被继承人推定死亡的,认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才能代位继承。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